民办教师何处问青天


2008年8月6日,湖北丹江口市7名民办教师准备赴省城上访,在襄凡遭到拦截。7个民办教师因居住分散,丹江不通火车,便约定在襄凡火车站集中。上午,7名代表已如约到齐,但为节省住宿费,便在襄凡火车站侯车室等待乘晚上的火车去武汉,以避免在武汉住旅社。但下午3时许,他们却遭到火车站警察的盘查,消息立即被送到了丹江口市。当晚,当他们上车后还立足未稳,即被火速赶来的丹教委和便衣公安人员野蛮地揪下了车。
   7个民办教师是丹江口市被辞退的121个民办教师代表,他们要到省里去反映丹江口市不落实“民转公”政策问题。这些被辞退的民办教师均已是年过半百或花甲,教龄均在25-30年以上,所需的聘用证,教师资格证和技术职称证三证齐全。根据国办发97《32》号文件精神,均属民转公对象.按照政策规定和分配名额,他们早在98年就应该转为公办教师。但由于他们看不到文件,也不知内情,便一直默默等待着。因为国家曾承若,在20世纪末民办教师问题《民转公》将会得到全部解决。未料一直等到2003年,却被丹教委以每教龄400元的生活补助费强行将他们辞退。这对于久久期盼,似乎已看到希望的民办教师来说无疑是一个晴天霹雳。
   民办教师是我国教师队伍中的一个特殊群体。是国家在经济困难时期,教育经费缺乏,师资力量严重不足的情况下,由农民负担聘用的部分农村小学教师。这些教师均是由当地农村抽调出来的高-初中毕业生。与公办教师相比,他们能够同工,但却难以同酬。其工作报酬仅为公办教师的五分之一甚至十分之一,而且难以兑现。在国家经济困难时期,农村能够实现全民教育,应该说是与民办教师所作出的牺牲和贡献是难以分开的。“民转公”政策,不仅是国家对民办教师贡献的回报。也是这些民办教师能够在贫困中苦苦坚持的动力,从黑发到白发。
  丹江口市这些被辞退的民办教师,为农村的教育事业已奉献出自己的全部青春。他们不明白的是,几十年的辛辛苦苦,竞竞业业,换来的为什么就是被辞退的下场?难道国家承若在20世纪末民办教师将会全部得到解决就是辞退吗?这合理合法吗?
  他们到教委咨询,教委答复是:国家以后不再存在民办教师了,96年后的民转公指标都用于抗洪救灾了,并斥责他们无理取闹。他们到省里上访,得到的答复是在地方上解决。他们到去北京上访,代表带回来的也是一张让他们找当地政府解决的小纸条,
  但无论是省的答复也好北京的纸条也好,丹政府都是一概不予理睬。其理由是,2003年教委辞退民办教师是根据2001年省政府有关文件执行的,并无过错。
   当然,下级执行上级的文件,似乎并无不对。但问题是,文件有先后之分,97年国家就下达了“民转公”文件,湖北省也下达了文件和“民转公”的具体指标,但丹政府为什么又偏偏不去执行呢?假若那时丹政府能够不折不扣地去完成上级的任务,这121名民办教师早在98年就已全部“民转公”了,还会存在2003年被辞退的可能吗?但丹政府却认为,国家“民转公”文件属指导性政策,地方政府是否执行,有权自行确定。他们完全否定了国家政策的严肃性,天高皇帝远,自己想怎么办就怎么办,这样的政府还有什么理可讲呢?
   民办教师决定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003年底,他们向丹法院递交了诉状,丹法院让他们在家等待通知,几个月后,他们得到的是“政策问题....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答复。他们随即又向十堰中级法院递交了诉状,中级法院同样让他们等候通知,但从此却是石沉大海,了无音讯。民师代表每次到中级法院咨询,得到的答复均是“还在调查审理中”。直到2008年初,在一民师代表以死相逼情况下,中级法院才拿出了几年前就写好的裁定书。裁定书称:民办教师另有政策规定,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
  2008年2月民师代表拿着这份中级法院裁定书打算上高级法院告状,但或许是人生地不熟的缘故,在省政府咨询时,一行4人被人领进了信访办公室。信访办公室人倒还客气,了解情况后立即写了条子让他们回去找当地政府解决。由此,他们又走回了信访之路,来回在十堰和丹江不断地奔波。但无论怎样努力,问题始终毫无眉目。
  2008年8月6日,民办教师7名代表准备再到省城上访,但未料行至襄凡便被押回到丹江口市。当夜,他们分别被关进了武装部旅馆各房间,每个房间均派2人看守着。公安人员以扰乱奥运治安罪,分别对他们进行了审讯。并迫使他们写出不再上访的保证书。对其中一个“罪行严重”民办教师,公安人员对他进行了长达6个小时重点审讯,从夜里3点一直审问到早上9点。
 第二天下午,有二个“罪行严重”的民师被转移到郊外的306宾馆。罪行较轻的5个民办教师被放走,但临走时为他们拍了照。后来得知,这5个民办教师照片随后便被发送到各要道车站,成为车站工作人员通辑行踪的要犯。
  2个被转移到306宾馆的民办教师分开关押在一楼客厅左边的住宿区,该区有7个房间,据说是专门关押各类上访人员的法制培训班。在他们来之前这里已办了十几期的法制培训了。每期培训人数有十几人的,也有一人的。培训时间短则一星期,长则几个月,取决于各人的表现和认罪态度。
  这二个民师也要在这里接受法制教育,身上的财物被一律进行了收缴代管。走廊口已有二个保安在那里把守,每个民师房间均派了2个陪住人员,他们的任务是看管与疏导。政府.教委.信访.村镇.学校.均有专人派来开展工作。为了二个民办教师能改过自新,人力投入达10几人,财力投入为每天为3000多元。
  虽然,这里是法制培训班,但没有人让二个民办教师去什么地方集中听课。只是给每人发了个《信访条例》的小册子叫他们学习,让他们每天写认识和悔过书。时而有人来给他们开导思想,要他们认清形势,识大局,不要为自己的私利走进死胡同等等。其中一个民办教师一直惦记着自己的丈夫和孩子,因为丈夫是铁路工人,却是个酒鬼,她担心他酒喝多了忘记上班被开除或上班时出事。而孩子工作按排也正处于紧要关口,急需她去活动。因而,她一连三天不吃不喝,要求放她出去。然而,管理者却让她放下包袱,安心学习。
  直到第6天,培训班管理者来告诉他们说,因为他们认识深刻,上面非常满意,准备放他们回家。当天下午,公安人员来作最后的验收工作,说是要上报到“法制科”,认为合格,法院才允许放人。其实,所谓的验收,也就是再作一次审讯。审讯完毕,那公安人员以威胁的口吻说:“下次要再上访,就不是住现在这个地方了”!其含义就是要进“牢房”。
 第二天上午,二个民办教师结束了法制培训,被监护送回各自的家中。自此,其行踪便受到当地政府和教管会的严密监督。
 民办教师!你们的维权道路究竟还有多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