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教育部公开征集教育改革意见。我尝试提出了一些建议。不知道能否起到作用,但是还是提出来以供参考。
一、高等学校应当逐渐与行政体系相脱离
我国的公立高校存在着与行政级别相联系的制度。很多高校领导都有自己的行政级别,这种官本位的作风很容易挫伤致力于学术研究的学者。我建议,高校在学术走向和引进人才还有钻研学术上,完全由学者进行自治。不受行政力量的干预。学校的行政领导的主要工作便是:做好服务。除此之外,如果大学行政领导能脱离行政级别,不要搞成什么部级、局级等单位。我想这样才能使得高校走向真正的学术圣地。
二、理顺学校和学生的关系
学校和学生的关系从法学上来说,简单的行政关系和民事关系都不能很好的定位。因此可以按照公务法人—特别法人的关系进行界定。即学校在处理学生身份、学籍等问题上应当引入司法审查,因为这些问题可能会涉及违宪性质。
三、公开学校财务制度
这个问题有些敏感。其实财务公开是为了更好的监督。因为这些年高校迅速扩张。在此期间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等现象好像并没有有相应的公开。从公共投入的信息公开来说,高校财务公开透明有利于高等教育的公平、公正。除此之外,近几年,高校教师的收入让很多人也产生了“仇富”心理。适当公开财务,也是对纳税人或交纳学费的人的一种对价服务。是可以理解的。
四、司法的介入
对涉及身份、学籍等涉及公民基本权利的问题,应当由法院介入是必要的。并且法律的普及应当是由具体法律事件推动的。因此但凡涉及这些涉及违宪的问题,应当诉诸司法即可。
五、应当加强由社会中介组织对公立高校给予审计
公立高校的审计不仅应当由国家审计部门完成,同时也应当加强由社会中介组织来完成。这些组织是独立于行政机构,结果更加透明和公开。单纯由国家完成审计容易使高校资金的使用失去公信力。
以上简短的意见是我自己理性思考的一点想法,有些措施还有待于实践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