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2009年11月1日,这是一个足以载入中国网络民主史的日子。这一天,首届广东网民论坛召开,108名广东省内外知名网友、50名民间智库专家和政府官员采用圆桌峰会的形式围绕“金融危机”展开了激辩。齐聚如此众多的网友专门讨论一个话题,网络议政由此达到新的高峰。
以网络的方式阐发见解,以网络的方式问询政府,这是互联网产生以来的常见形态,主角是网民;以网络的方式问询网民,以网络的方式推动施政,主角是政府。两大主角通过不断地碰撞与交流,正在形成有机互动的态势。当然,有机互动存在诸多前提,稍一不慎,互动的链条就可能被打断。这不仅需要政府主角具备政治智慧,也需要网民主角具备政治智慧,从而形成一种共同推动改革的政治默契。
在互联网刚刚兴起的年代,人们对单向传播习以为常,被动式地获取有限信息,被动式地表达意见,传统的传播格局使得普通公民的意见经常处于“被代表”的境地。时至今日,仍然有不少人摆脱不了“被代表”或者未经授权擅自代表他人的语境。但事态总是在变化,通过这些年尤其是孙志刚事件、重庆钉子户事件、华南虎事件以及厦门PX事件、天价烟事件等多起在网络上引起争鸣的公共事件,人们的权利意识、民主意识乃至国家意识逐渐勃兴,臣民观在退化,公民观在进步,千万个大脑服从一个大脑的愚民时代、语录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由于众多标志性事件的出现,2007年被认为是网络公民崛起元年,而2008年则由于网民与决策初步形成互动平台,网络民意强力问政、网络情绪影响政情,而被坊间称为网络问政元年。这一年,胡锦涛总书记走进人民网,与网民在线交流;这一年,广东省委书记汪洋、省长黄华华先是在新年伊始给网民拜年,请网民拍砖灌水,后又邀请数十位网民参加见面会,直接问计。伴随着总书记、省委书记等的互联网动作,广东各地市、县乡之间也发动了多起网络问政事件,到了今年,这种动作逐步成熟,各种声音渐趋理性,及至首届广东网民论坛成功召开,从而形成广东网络新气象。
二
网络民主有许多内涵,从网络公民的崛起到网络问政、网络议政,下一步便是网络执政。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毛寿龙曾认为,现代政府一般涉及到立法能力、行政能力、司法能力、应对媒体信息的能力,而网络执政是民主执政的新形式、新手段,因此可以算作是政府的第五种执政能力。从网络问政、网络议政再到网络执政,目前来看,中间尚缺乏过渡机制。网络执政虽然是第五种执政能力,但这种执政能力显然尚不成熟,在大多数地方的表现形式是简单地呼应网友的某些利益诉求。
无论从哪方面来看,网络民主都还处在初级阶段。在广东网民论坛上,曾经有网民代表现场指责其他代表纠葛于自身利益,而不兼济天下。这种指责其实是没弄清楚一个人最真实的诉求就是对自身利益的诉求,只有通过各自不同利益诉求的碰撞,公共利益才能藉此找到边界。但第一个问题是,网民是否来自于各个不同的阶层,他们是否清晰地展示了不同的利益诉求;第二个问题是,这些不同的利益诉求是自说自话还是经过碰撞取得共识,如果存在共识,这种共识是否伤害到其他阶层利益,是否符合公共利益;第三个问题是,政府如何对待不同的利益诉求,如何认识公共利益,并进而导出公共政策。
以数目来看,我国网民已达3.38亿,居世界首位,并在年底有望突破4亿;而广东网民数量在去年就已经超过4500万户,为全国最高。网络的普及率使得越来越多的人加入网民行列。但数量的庞大并不意味着每个网民都能够在网络中发布利益诉求,相当部分网民对互联网的使用是基于游戏、交友等生活功能,而不是“参政议政”。更有数目庞大的非网民人群,比如部分农民、农民工以及一些文化程度或物质条件尚达不到互联网要求的人群,在网络民主的状况下,他们的利益诉求有没有被忽视?同时,无数个网民发出无数种不同的声音,所谓的民意,很可能是偶发的、即时的、无序的。在民意直接喷薄的情况下,一种民意会不会伤害到另一种民意,掌握信息技术的好坏会不会决定利益表达的好坏?都是值得思考的话题。
之所以提出这个话题,主要在于目前我们的网络议政也好,网络执政也罢,似乎都集中在对网民个体利益的解决上,仍然不能免除传统政治社会“青天老爷”办案的色彩。既然着重于解决网民的个人利益诉求,那么政府官员的精力必然有限,解决了甲网民的问题,就解决不了乙网民的问题。但甲网民的问题解决后,又会产生示范效应,更多的网民蜂拥而至,政府官员疲于应付,或者选择性应付,乃至不应付。这实际上就会产生所谓“网络民主秀”的新问题。“网络民主秀”却又是危险的,这不同于一般的“秀”,一般的“秀”走走过场也就烟消云散,但“网络民主秀”面对的是各色各样的网民,一旦他们发现“秀场”的存在,便可能抓住“秀话”(为做秀而讲的冠冕堂皇的话)要求落实,落实不了便会产生反效应,甚至于以网络语言暴力对抗“网络民主秀”,这无疑是将网络民主推向谁也不愿意看到的极端。
对于一些地方官员来说,网络民主是把双刃剑。官员如果既想赶网络民主的时髦,又不想被日趋多元、日趋庞杂的网络利益诉求弄得筋疲力尽,就必须找到实现网络民主的长效机制。
三
网络民主说到底只是民主的一种表现形式。民主又分为直接民主和代议制民主两种主要形态。网络民主目前展现的基本上是网民个人化的声音,从民主形态而言属于直接民主,但对于具有庞大公民体的中国来说,无论是网上还是网下,代议制民主才是更为长远的民主制度设计。也就是说,要想建立网络民主的长效机制,应着重网络代议制的构建。
网络代议制,其实已有实践。比如一些网络牛文之所以引起巨大反响,就在于相当数量的网民参与发言,从而形成共识;又比如在女大学生“卖身救母”事件、邓玉娇事件中由网民推举出网民代表,赶赴实地考察,这些都是代议制的表现。强调网络代议制,可以防范虚假民主的出现。比如有地方为了某一政策的出台,明明网上网下反对声音众多,却非要找出只占极少数的支持意见,并将这种极少数意见冠名为网民意见,从而使政策具备所谓的“民意支持”。更有甚者,自己在网络上假造所需要的声音,然后引用,以达到政策通过的目的。
毋庸讳言,网络民主目前尚不成熟,还未找到能够表达主流民意的平衡点。但网络民主如果能够和代议制民主更恰当地融合,则可起到推动民主政治进步的作用,也能够摆脱网络民主所隐含的一些弊病。
怎么更恰当地融合呢?网络民主,说到底是表达民意的一种路径。之所以这一路径得到朝野上下的重视,与其他民主途径利用不充分有关。在现实生活中,我国代议制民主的主要载体就是人民代表大会。目前,人大代表在充分反映民意和代表民意方面尚存一定障碍,去除这种障碍,使人大代表们能够在权力机关充分地互相讨论,让利益与利益平等博弈,从而取得关于公共利益的认知,那么,人们有事情第一时间想到的必然是找人大代表,而不是找网络。
网络只是手段,民主才是目的。网络是为民主服务,而不是民主为网络服务。无论是网络问政、网络议政还是网络执政、网络施政,所指向的均应是民主。当然,由于网络本身所包含的平等性、交互性,网络已成为民意表达最为集中的场所之一,成为公众直接参与政治的主流渠道。但在这一形式之外,我们更要看重的是代议制民主的成长与成熟,为了这种成长与成熟,我们不妨吸纳一些具备一定网络支持率和代表性的网络意见领袖进入人大代表阶层,进一步打通网络民主涉入代议制民主的渠道。如果在技术上存在障碍,也可以考虑在政协设置网络委员界别,先从协商民主层面展开。这有利于引导网络民主从直接民主向代议制民主转变,不仅对中国互联网政治的成长是好事,对激发民主政治生活的活力,也是一件好事。
网络民主需要跨越初级阶段,其他民主形态也应当积极发展、不断创新、不断进步。“一枝独秀不是春”,我们应当正确处理网络民主与代议民主、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的关系,推动民主政治生活的“春色满园”。只有这样,网络民主才能真正发挥时代特色和技术优势,并有机融入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格局中,互相砥砺,谋就民主新篇章。
本文系博主署名岳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