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拙文《中国知识分子为何背离文化母体?》发出后,寒江鹤影先生提出下面质疑:
在黑窑黑矿事件之前,早就有各种黑色企业,在黑窑黑矿事件之后,各种黑色企业依旧大量存在.楼主对此怎么看?如果把"人"作为成本要素去考量,则中国最大的"低成本"低在何处?说到根上,就是人的低成本,对于从劳动密集型产业着手补课工业化的中国,这根本无须讳言.人的低成本是指什么?仅仅是工资报酬吗?从低成本说里面提出强调低人权,就是"打政治牌"?未免也太敏感了些吧?
须知,所谓低成本低人权并非是中国特有,早期的资本家在资本原始积累阶段就是追求这两点的,中国现在补课工业化,走的就是这条路,只不过因为顶着块社会主义的牌坊,羞答答的不敢承认而已.
文中黑体字部分,可谓‘铿锵有力’,着实难为我够呛。然而,当我沉下心来,从一种发展、流变的动态视野审视这类问题,便形成此篇对‘质疑’的反诘和质疑。
需要搞清,早期的资本主义作为一种生产方式,在资本原始积累阶段所追求的就是低成本、低人权。这是与资本积累独特的社会运行方式相一致的。而着手于工业化‘补课’的中国并未把单纯追求低成本、低人权作为其发展目标。
劳动力人口的低成本既是发展中国家崛起的优势,也是其缺乏现代社会资质和必要知识-技术含量的发展劣势。其特点是:标志劳动力人口社会素质的许多社会必要含量往往不能以市场交易的社会方式计入劳动成本之中。这些社会必要含量包括知识产权的、社会技术的、产业结构、文化素养的、生产管理的、技术培训的、基础设施的、社会就业的、基本民生的、环境安全的、劳动保障的、医疗教育的。。。。
当一个发展中国家由于其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历史局限,尚无法把标志他们劳动力人口社会素质的必要含量,以市场交易的有效方式计入劳动成本,他们社会此时的人权状况也就缺少了藉此评价的社会一般标准。就仿佛面对一个呀呀学语的孩童,一位盛气凌人的学者可以煞有介事地指责说:你讲些什么论七八糟,一点都不符合逻辑。
勿庸讳言,中国社会作为从计划经济转型到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国家,劳动力人口的低成本是其天然所拥有。但是,如果按照西方劳动力人口及其社会素质中所包含的社会必要含量看,把这样的人权标准——放在市场经济刚刚起步的中国社会土壤上,是不是在拿人家相对成熟的社会强项戏说自己的相对不足?如果仅此而已也就做罢,谁让咱落后的把柄捞在人家手中呢?但是,如果再把人权问题同西方大国制造的几近荒唐的中国威胁论,同他们运用双重标准极力维系一超独霸的政治势头联系起来,这时,当有人指责‘低人权优势’的说法是"打政治牌"——国人这点警醒怎么就太过敏感了呢?
先生质问:“中国最大的"低成本"低在何处?”我只能回答说:低在被人家长期经济封锁,低在没有较早加入WTO(世贸组织),低在冷战结束后(形成的)不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低在我们深深沉浸在冷战思维的意识形态中——没有较早选择市场经济的发展道路。
“对于从劳动密集型产业着手补课的工业化中国”,“人的低成本是指什么?”————这里的质疑,显然涉及到‘劳动密集型’和‘人的低成本’两个不同方面。应当说,这两者之间在内容上并没有彼此互证的逻辑必然性和社会关联性。要使这两者彼此互证、相互关联,只能有一种情况:必须通过市场化运行方式推动社会的全面发展与进步。惟其如此,才能把这两个不同方面有机媾和起来;惟其如此我们的人权内涵,才会在劳动力成本价值计量的运行体制中获得最有效的社会支撑。
在此之前的‘劳动密集型’,若把它放在推进社会发展的视野上,只能有以下解释空间:1、中国社会的劳动密集型,是社会进步中不很成熟、尚待改进的发展状态。随着社会生产力和社会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这种情况伴随劳动力人口社会素质必要含量的增加将有所改善。2、它反映了有着庞大人口基数的中国社会目下的社会发展水平,中国社会的发展就在这个基础上来起步的。3、它还说明:在这相对落后背景下,中国社会还不具有同西方社会可比性的方面与优势,也不具备这种社会条件下的人权发展的高度和水平。但是有一点,只要中国社会在改革开放问题上不走回头路;只要中国社会推进双赢的和谐发展理念,被周边邻国和国际社会所认同;只要中国社会在改革开放中有步骤的地推进民主化的社会进程,那种最能反映促在社会变革之中的中国人权理念——就会在全社会、乃至全世界深入人心。
藉此我们要问:当一种人权没有现代社会中那些必要社会元素做支撑,当一种人权只为阻挡他国快速发展的历史步伐,当一种人权只为了在国际社会推行双重标准,高呼这种人权的人是不是有些别有用心?!
从中国社会改革开放的坚定步伐看,黑窑黑矿事件所反映出的问题,恰恰是需要我们亟待解决的。这类事件一但被曝光,就势必成为我们社会欲意割除的毒瘤。由此引发的深度社会思考,还将成为我们推进社会改革最为直接的社会力量。
中国社会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过程中,人们在谋取个人权益的社会方式上也在改变。计划经济下,个人享有的权益是由其在政府系统中的职位来决定。市场经济条件下,个人权益的基础开始由政府职位转向私人财产。在这个转向中,由于谋求职位和追求幸福的过程并不表现为社会财富的创造过程,而更多地表现为财富再分配的过程、权力寻租的过程(张维迎语),以致,我们的社会滋生了大量腐败现象。从这个意义上说,黑窑黑矿事件也绝非偶然。但是,我们的人民更能接受这样一种全新的社会生命现实:个人追求幸福的过程往往表现为社会财富的创造过程。它在客观上要求人们:‘在市场竞争中采取一种比他人能更有效地使用社会资源的做法,从而使同样的资源创造出更大的市场价值,抑或使用更少的资源能创造同样的市场价值’(张维迎语)。这样才能持续生存、保持竞争优势。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恰恰是中国人民对市场经济调节机制普遍接受、明智选择的必然结果。而黑窑黑矿事件,毕竟是以‘黑’字打头,这类事件是见不得阳光的。
应当说,黑窑黑矿这类东东,并不代表变革之中的社会主流,更不能说明这就是现行社会关系的政治缩影。涉身其中的中国政府和人民,恰恰以他们对此类事件深恶痛绝的改革者姿态,共同构成当下中国社会为赢取这场改革战役的政治之基础。从我们社会普遍认同的改革呼声中,不是给出它的最好印证吗?!需要知道,像黑煤窑这种性质的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同目下中国社会市场经济运行方式是很不匹配的。类似情况的普遍性、顽固性,恰恰需要我们加大改革力度,调整政府行为(建设服务型政府)、改善民生、改革与市场经济不相适合的国家体制。
中国知识分子理当深入考察这类事件的社会成因、文化背景,及其同市场经济要求不相适合的状况,更应当自觉探寻解决这类社会课题的可行之路。而不是夸大其词、无限放大,更不是为着诋毁中国改革开放的发展成就,拿着西式民主、自由和人权,把不着边际的‘低人权优势’拿来懵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