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邓小平反腐倡廉思想的价值取向


贵州省黔西南州委党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研室 王思彩

 

内容摘要:邓小平同志作为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的核心,在强调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是经济建设、搞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同时,还反复告诫全党要防止新形势下出现的不正之风和消极腐败现象。在战略方针上,提出了“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在思路上,提出反腐倡廉要贯穿于整个改革开放过程;在工作目标上,强调反腐倡廉建设要为经济建设服务;在具体措施上,提出了党风廉政建设必须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不能搞运动,要从教育入手、从具体事件抓起;在制度要求上,要以制度和法制作保证;在领导要求上,特别强调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

关键词:邓小平;反腐倡廉思想;战略方针;经济建设;教育;制度

 

我国进入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以来,邓小平同志作为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的核心,在强调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是经济建设、搞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同时,还针对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以及党的建设的实践,反复告诫全党要防止新形势下出现的不正之风和消极腐败现象。邓小平的反腐倡廉思想从战略方针、思路、工作目标、具体措施、制度要求和领导要求等角度明确其价值取向,不仅在当时对于正确分析反腐败斗争形势,有效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作用,而且对于今天深入、持久、更有成效地开展反腐败斗争,保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顺利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在战略方针上,提出了“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始终贯穿改革开放全过程的战略任务,因此,确定党风廉政建设的战略方针,成为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个十分重要和首要的问题。对此,邓小平提出了“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战略方针。1979年邓小平在中国文学艺术工作者第四次代表大会的祝词中说:“我们要在建设高度物质文明的同时,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发展高尚的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1]阐述了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全面进步的事业。19824月在中央政治局讨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决定》的会议上,他强调:“我们要有两手,一手就是坚持对外开放和对内搞活经济的政策,一手就是坚决打击经济犯罪活动。”[2]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实行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政策。对外开放,资本主义社会一些腐朽的东西就会钻进来,毒化社会风气,因此,“没有打击经济犯罪活动这一手,不但对外开放政策肯定要失败,对内搞活经济的政策也肯定要失败”。这是他第一次提出“两手抓”的思想。他要求全党要“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惩治腐败;“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同时,邓小平强调这“两手”不仅都要“抓”,而且都要“硬”,从而把经济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统一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之中。邓小平关于“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的思想,揭示了经济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惩治腐败必须同步发展的内在规律,从理论和实践结合上解决了人们对反腐败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二、在思路上,提出反腐倡廉要贯穿于整个改革开放全过程

在邓小平的反腐倡廉建设思想中,始终把反腐败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他多次强调:中国要出问题,还是出在共产党内部;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人。“实现我们的战略目标,不惩治腐败,特别是党内高层的腐败现象,确实有失败的危险。”[3]

腐败是一种历史现象,从本质上说它是剥削制度、剥削阶级的产物。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是同任何腐败现象不相容的。但是由于剥削阶级思想意识的顽固性、执政党地位的特殊性、改革开放的复杂性、新旧体制转换中制度建设的滞后性等等复杂的原因,我国进入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后,腐败现象开始滋生并在一定程度上蔓延。贪赃枉法、行贿受贿、敲诈勒索、权钱交易、挥霍人民财富、腐化堕落等现象有愈演愈烈之势。邓小平严肃地指出:“腐败这股风来得很猛,实行对外开放和对内搞活经济两个方面的政策以来,不过一两年时间,就有相当多的干部倒下去了。卷进经济犯罪活动的人不是小量的,而是大量的。犯罪的严重情况,不是过去“三反”、“五反”那个时候能比的。”[4]他指出,风气如果坏下去,经济搞成功也没有什么意义,会在另一方面变质,反过来影响整个经济变质,发展下去会形成贪污、盗窃、贿赂横行的世界。因此,只有消除腐败因素,才能更好地实现经济发展。“如果我们党不坚决刹住这股风,那么,我们的党和国家确实要发生会不会改变面貌的问题。如果我们掉以轻心,任其泛滥,就会葬送我们的党,葬送我们的人民政权,葬送我们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大业。这不是危言耸听。”[5]邓小平同志把反腐倡廉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提到了关系我们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表示了他对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高度关切。邓小平同志强调: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对干部和共产党员来说,廉政建设要作为大事来抓。要求把反腐败工作纳入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局中,并强调以解决好部分领导干部中存在的权力腐败作为重点,这是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也是加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巩固和发展当前大好形势的必然要求。

三、在工作目标上,强调反腐倡廉建设要为经济建设服务

在改革开放新时期,进行经济建设,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是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因此,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本目标也是为了促进经济建设,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发展。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一直强调:要把经济建设当做中心,其他一切任务都要服从和围绕这个中心,决不能干扰它、冲击它。离开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就有丧失物质基础的危险。反腐败斗争也不例外。19824月,邓小平同志在题为《坚决打击经济犯罪活动》的讲话中强调:“打击经济犯罪活动的斗争,是我们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和实现四个现代化的保证。”[6]这表明,反腐败、打击各种经济犯罪,要围绕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进行,要用反腐败和打击经济犯罪这一手来保证经济建设的进行,这是反腐倡廉建设的根本目标。

在党风廉政建设必须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的根本目标基础上,邓小平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目标还可以细化为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要保持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他说,中国的主要目标是发展,是摆脱落后;要摆脱落后状态,没有一个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是不可能的。如果腐败不除,势必给别有用心的人反党反社会主义提供煽动社会动乱的借口。邓小平同志提出了21世纪30年到50年党风廉政建设所要达到的一个目标,即真正的安定团结、社会稳定。

第二,把腐败现象减少到可能的最低限度,减少到老百姓能容忍的程度。邓小平说,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事实证明,共产党能够消灭丑恶的东西,但要作长期斗争。他要求对一些严重危害社会风气的腐败现象,要坚决制止和取缔。改革开放搞多久,反腐败的斗争就开展多久,将腐败现象减少到可能达到的能使群众满意的最低限度,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第三,要搞廉洁政治。19899月邓小平同志会见李政道时说:“我们要反对腐败,搞廉洁政治。不是搞一天两天、一月两月,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7]这要求各级干部要勤政廉洁,艰苦奋斗,勤俭办事。

四、在具体措施上,提出了党风廉政建设必须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不能搞运动,要从教育入手、从具体事件抓起

邓小平在领导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提出了一系列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党风廉政建设必须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粉碎“四人帮”后,邓小平同志创造性地提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就是当前的最大政治”的论断,率领全党实现了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上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反对腐败是全党的重要任务,但它必须服从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他认为:“我们对刑事犯罪活动的打击是必要的,今后还要继续打击下去,但是只靠打击并不能解决根本的问题,翻两番、把经济搞上去才是真正治本的途径。”[8]

第二,党风廉政建设不能搞运动。这是邓小平一个很重要的思想取向。他多次谈到我们党在社会主义时期搞过多次运动。这些运动使我们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在新时期的党风廉政建设实践中,要接受过去的教训,不能搞运动,搞运动容易冲击经济建设中心。中国发展的条件,关键是要政局稳定。搞群众运动容易犯简单化、扩大化的“左”的错误。

第三,党风廉政建设要从教育入手。1992年初,邓小平强调:“要把我们的军队教育好,把我们的专政机构教育好,把共产党员教育好,把人民和青年教育好。中国要出问题,还是出在共产党内部。”[9]根据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邓小平提出了从教育入手的基本内容,指出:要坚持共产主义思想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纪律教育。特别需要强调的是,要对全党进行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传统的教育。“提倡艰苦创业精神,也有助于克服腐败现象。”[10]他强调:“应该保持艰苦奋斗的传统。坚持这个传统,才能抗住腐败现象。”[11]

第四,党风廉政建设要从具体事件抓起。邓小平强调,抓反腐败要干实事、出实效。要从具体事件抓起,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做几件使人民满意高兴的事情。一要抓案件查处。紧紧抓住一些大案要案不放,“透明度要高,处理不能迟”。[12]二要抓重点。“越是高级干部子弟,越是高级干部,越是名人,他们的违法事件越要抓紧查处,因为这些人影响大,犯罪危害大。抓住典型,处理了,效果也大,表明我们下决心克服一切阻力抓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13]

五、在制度要求上,要以制度和法制作保证

党风廉政建设要以制度和法制作保证。如何才能有效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遏制腐败现象滋长的势头,邓小平提出了治本之策,即建立和健全社会主义的法制以及各种监督制度。制度和法制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在我们党的历史上,邓小平第一次比较系统地论述了制度建设在反腐倡廉中的地位、作用、内容等。

1980年,邓小平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报告中指出:“克服特权等腐败现象,既要解决思想问题,又要解决制度问题。制度问题不解决,思想作风问题也解决不了,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制度建设要进行大量的工作,包括进行教育和思想斗争,但是非做不可,否则我们的经济建设和各项工作都不可能有效地前进。”[14]他提出,反腐倡廉要从对现行制度的改革和新制度建立上解决问题。邓小平同志特别强调法制建设,他指出,打击犯罪活动中属于法律范围的问题,要用法制来解决。1992年初邓小平在视察深圳、珠海等地时,针对反腐败和廉政建设问题重申,解决社会上各种丑恶问题,还是要靠法制。他认为,建立各种完备的法律和制度体系,不仅可以使人们的行为有所约束,而且制度和法律建设还具有思想教育不可替代的作用。他主张加强立法,严格执法,把反腐败斗争纳入法制化的轨道,制定反腐倡廉的法规,以规范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邓小平的这些观点,对于党和国家逐步把反腐败斗争引向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轨道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六、在领导要求上,特别强调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

领导干部要在党风廉政建设中以身作则。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的行为对党风和廉政建设具有重要的导向、示范和辐射作用。19793月在党的理论工作务虚会上,邓小平作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重要讲话,提出:“为了促进社会风气的进步,首先必须搞好党风,特别是要求党的各级领导同志以身作则。党是整个社会的表率,党的各级领导同志又是全党的表率。”[15]同时,邓小平特别强调,搞好党风,首先是对着高级干部的。社会上的不正之风和党内腐败现象的滋长,脱离群众、干部特殊化是一个重要原因。如果我们的高级干部首先把这方面存在的问题解决了,就能理直气壮地解决好全国其他方面存在的这类问题。为了整顿党风,搞好民风,先要从我们高级干部做起。邓小平强调:如果我们中央领导集体、我们的高级干部“能够在艰苦创业,反对腐败方面成为榜样,什么乱子出来都能挡得住”。[16]邓小平的这些论述,一方面强调端正党风是端正社会风气的关键,即反腐败斗争必须首先从党内反腐败抓起;另一方面强调端正党风必须从领导干部抓起。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以身作则非常重要。

总之,邓小平反腐倡廉思想的内容非常丰富,其反腐倡廉思想的价值取向对我们今天更有成效地开展反腐败斗争启发很大,对保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顺利发展,意义深远。

 

注释:

[1] [2] [4] [5] [6] [14] [15] [16]《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08页、第404页、第402页、第403页、第403页、第157页、第177页、第178页。

[3] [7] [8] [9] [10] [11] [12] [13]《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13页、第327页、第89页、第380页、第306页、第290页、第313页、第15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