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增发不应只是大股东的盛宴


                    2007-07-24《每日经济新闻》沸点特稿
 
  “豆腐”也能卖出“肉价”来,这在证券市场中并非什么新闻。
 
  股改之后,随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正式颁布,上市公司再融资与新股IPO逐步向市场走来。定向增发由于门槛较低、程序简单、操作方便等,一时成为欲再融资的上市公司们的最爱,以往十分流行的配股、公开增发或发行可转债等则遭遇冷落。统计数据已经生动地说明了这一点。
 
  作为上市公司的一种再融资方式,通过定向增发达到融资的目的本无可厚非。一方面,定向增发对于那些急需资金的上市公司来说,可以解决资金上的难题;另一方面,定向增发还能大幅度地提高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提升盈利能力、优化财务结构,可谓一举两得。但是,在其实施过程中所暴露出来的种种弊端,市场却不能不加以重视。
 
  囿于游戏规则上的漏洞,定向增发事实上成为了大股东的盛宴,中间不无利益输送的成份在内。常常是,往往只针对大股东的定向增发,上市公司董事会一般选择在“适当”的时机召开,其发行价格相对而言都较低;而如果针对的都是机构投资者,则情形大不一样,发行价格往往高高在上,宰你没商量。特别是那些欲通过向大股东定向增发实现整体上市的,其大股东的注入资产在评估过程中由于得不到严格的监督,以劣充优、以次充好、以少充多的大有人在。
 
  实际上,定向增发都跳不出大股东投下的巨大阴影,大股东所起的控制作用毋庸置疑。上市公司利用“合理”的停牌,或通过银行信贷资金“曲线救国”等方式不乏其例。尽管在经过相关股东会议表决时大股东及其关联方需要回避,但丝毫不会影响到最终的结果。牛市行情启动以来,那些欲定向增发的上市公司,几乎无一例外地闪现着机构投资者的身影。而且,由于牛市情结,股价的上涨也导致机构投资者在参与表决时不会自毁长城。
 
  也正因为定向增发所隐含的问题,不久前中国证监会出台了《关于上市公司做好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有关注意事项的函》,对定向增发作出了相关的硬性规定。此项规定的出台,无疑抑制了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的冲动。
 
  本人并非反对定向增发,只是认为某些上市公司所采取的有些措施确实值得商榷。至少,上市公司不应将其演变成大股东的独家盛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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