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兰州拉面限价令”喝彩


  有关“兰州拉面限价”合理与否的讨论一时间沸沸扬扬,令笔者感到意外的是除了牛肉面的经营者对此有不同意见以外,还有很多学者出面指责地方政府的限价措施是倒退回“计划经济”。对于前者的反应,是可以理解的,至于部分学者的观点,笔者以为只是彰显学术的僵化和不负责任,至于将一切以“市场经济”作为无敌挡箭牌的观点更是无聊之极的。故此撰文以对这封限价令喝声彩!

  由于,笔者没有对牛肉面本身的成本做足够细致的统计,所以本着严谨的态度,不适合对最终确定的限价作任何评述,这里仅就能不能限、该不该限浅作分析。

  看看反对的声音,最多的批评是认为政府此举是倒退回“计划经济”:

  “‘政府竟然细微到直接去干预拉面的价格,这是典型的向计划经济的回归。’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边说边感叹‘太可笑了’。”

  “‘政府只能管质量,不能管价格。’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副院长刘福垣也发出了同样的质疑:‘限价后的拉面质量下降怎么办?’”(以上摘自北京商报)

  上面两种观点大致是反对声音里的代表,从逻辑的角度上看其实着实无聊:

  面对汪利娜研究员的观点,笔者认为不值一驳,我们选择、推行市场经济,其目的显然不是为了实现市场经济,所以并不排斥“计划”的存在,市场中有计划,计划中有市场,什么能发挥作用,能解决问题就用什么,所以这并不可笑。相反,死抱着西方经典教科书不放,无视客观状况,不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就和当年死抱着计划经济人一样无知而可笑。

  面对刘福垣副院长的观点,笔者不敢苟同,政府只能管质量,不能管价格,那么房地产价格调控(尽管没什么效果)是不是越权呢?至于限价后质量下降的担心,我以为是多余的,如果说价格和质量存在必然联系,那么充其量是说明“限价价格”的最终确定是不够科学的,并不能说明限价的行为是错误的。政府不限定价格难道所有质量就都一定好吗?这样是不是那些假冒伪劣、害人不浅,动辄成千上万元价格的美容术其质量问题就在于价格还不够高呢?所以,需要政府用科学的方式来确定价格,而不是武断的剥夺这种管理权力。限价后质量的下降应该和限价前一样办(正如刘院长所说政府应该管质量),这没什么问题。

  可以肯定的是,政府参与价格设定的确不是市场经济的价格形成模式,在纯粹的市场经济里就根本不该存在政府,或者说政府根本就没有做任何调控的权力,因为政府任何的作为都是侵犯市场的价格形成模式,但是这在实践中早已被证明是不可行的。因此,即使在西方发达的市场经济环境里也没有人无知的认为政府不能或是不该参与到市场中,扮演重要的角色。

  当然,很多学者认为政府即使要参与到市场里,也只应该针对宏观问题进行调控,而不应该直接插手到微观价格的制定上。可以说,这样的观点在经典教科书里的确是正确的答案,但是在实践中这种观念恰恰是造成各种经济畸形问题的原因。

  我们大力推行市场经济是因为市场经济在配置资源上有较高的效率,但是这种效率必须建立在公平的基础上,这种公平主要是指交易的供需双方之间的地位要是公平的。只有公平的交易才能使资源高效流动,达到合理配置,进而不断螺旋上升推动整体经济发展,否则,资源就会发生沉淀,破坏经济循环。用市场方式确定商品交易价格在“普通商品”的交易中,并不会出现太多的问题。(请注意,是“普通”商品,不是必需品)。当我们的考察诉点不是普通商品,而是必需品的时候,依靠市场的方式就会出现问题。众所周知,资本是逐利的,当卖方手握必需品的时候,仅仅依靠买卖双方来对价格进行协商并确定的时候,其实根本就不存在公平可言。此时,为了保证交易公平,就需要有第三方参与,通过合理的方式确定交易双方的公平地位,并依靠强制力保障公平交易的实现,而政府先天具有进行这种仲裁的优势地位,也完全应该合理的承担起这样的作用(当然,这些内容在西方经济学的教材上是找不到的)。政府限定物价的确不是市场经济,但是限定必需品价格是弥补市场经济弊端的必要手段

  牛肉面对于兰州人的意义,笔者无须赘述,有不明白的尽可以进行实地的考察和调研,这也是学者应该有的学术精神。那么这里就牛肉面在经济学原理中的作用试作简单分析。

  首先,牛肉面对于兰州人来说是必需品,对必需品的涨价进行限制或是控制是有必要的。

  由于历史、文化等特定条件的积累,牛肉面一直是兰州人早餐、中餐的主要选择,成为一种大众的饮食习惯。这种习惯的形成使得其它可替代品的替代效应较为脆弱,这种脆弱的替代效应已经构成了牛肉面在当地成为必需品的基本要素。

  当然,我们必须提到一个客观的事实,就是牛肉面的供给准入门槛并不是很高,所以在理论上可以通过增加供给者的数量,增加供给量,加剧竞争来平衡价格。但是,实践中牛肉面作为早餐、中餐主要是服务一个区域内人群的需要,随着城市工作和生活节奏的不断加快,跨区域的供给不能有效平衡区域内的供需失衡或者价格垄断。在安宁区开100家新的牛肉面也不会冲击城关区的市场,正如在兰州盖100栋新楼无法缓解北京房价一样。

  牛肉面的必需品属性和区域属性决定了其买卖双方的地位,在此基础上我们来探讨政府对牛肉面价格的管制是否有必要。

  根据佳信测评的理论,我们认为只要处于某种使用价值的供给地位就拥有垄断优势,其主要体现在成本支出的选择权和交易收益的索取权。两种权力在正常条件下都要受到处于相同使用价值的供给地位的竞争者和需求方限制。但是,当这种使用价值是需求方的必需品时,供给者之间的竞争就会弱化,而需求者的抗拒力也相应弱化。

  牛肉面的经营者们在成本支出的选择权方面没有太多的活动空间,这些将受到需求方对牛肉面口味、品质等已形成评价标准的限制,太过离谱就不能再称其为牛肉面,从而被市场抛弃。因此,掌握在牛肉面经营者手中主要的垄断优势是交易收益的索取权,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定价权。而在定价权的问题上,需求者的地位明显矮化——只要继续保持原有的饮食习惯就必须被迫接受供给者的开价。如果没有第三方对牛肉面的价格进行合理的裁定,那么将会出现如下现象:

  第一种,区域内供需平衡,竞争者之间差异不大的牛肉面市场:经营者完全可以进行协议提价。这种提价不会带有任何品质的提升,尽管提价会损失一部分稳定客户,但是只要公式:“(提价后价格-提价前价格)×提价后客户>提价前价格×提价前客户”成立其经营的利润就会增加,而损失的就是全体的消费者,一方面部分的消费者因为提价而不能继续保持原有的饮食习惯,一方面可以保持饮食习惯的消费者必须花费更多的成本来享有品质没有任何改变的牛肉面。

  第二种,区域内供需总量平衡,竞争者之间差异较大的牛肉面市场:不同经营者之间的竞争在价格一致或接近的条件下,比拼的是品质和服务,通过扩大市场份额来获得回报,而不足以保证品质和服务的经营者就会面临市场淘汰。但是当价格差异较大的条件下,品质和服务好的经营者可以提高价格,只要满足“(提价后价格-提价前价格)×提价后客户>提价前价格×提价前客户”依然可以获得利润增长,此时两者之间的综合竞争力相对平衡,不足以保证品质和服务的经营者不但不会被市场淘汰,反而可以获得价格弱势群体的“被迫追捧”,得以生存。此时市场竞争的意义形同虚设!

  第三种,随着牛肉面市场均价和利润的不断提高,在供求平衡的区域内还会出现价低质次的新经营者来满足价格弱势群体的需求,其原理与第二种情况类似,引发牛肉面市场的价格大战,不但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同时会损伤原有牛肉面经营者的元气,破坏牛肉面整体的品质和形象,不利于行业发展。

  事实上,政府出面进行价格限定,在一定程度上是维护牛肉面市场的三个稳定:其一,维护了牛肉面买卖双方交易地位的稳定。通过第三方的合理介入,弥补了消费者在必需品购买时的先天弱势地位,有效的限制了经营者擅自进行价格垄断的空间。其二,维护了消费者饮食习惯的稳定。合理的市场价格可以使消费者继续保有原有的饮食习惯和应有的品质。其三,维护了牛肉面经营者经营的稳定。一方面,合理的价格将保持牛肉面的必需品属性,从而确定了需求总量相对稳定;另一方面,有限的利润空间使得竞争相对有限,只要保持应有的品质和服务就可以获取足够的市场份额从而获取合理利润。因此,政府针对牛肉面的限价令是完全合理且有必要的。

  其次,牛肉面对于兰州人来说是大众基础商品,其价格波动将严重影响当地的消费者价值判断,因此应该进行价格控制。

  在兰州,牛肉面紧密的联系着家家户户,作为典型的大众基础商品,其价格直接作用于消费者的价值判断。

  从餐饮的角度看,如果牛肉面的价格一旦可以协议提价,其它可替代的食品将随之相应的进行提价。向下看,只要绝对价格依然低于牛肉面的价格,没有任何品质的改善,依然可以坐地起价,收纳低收入消费群体。横向或是向上看,整个餐饮行业会利用牛肉面价格提升引发的价值判断疲劳,进行协议或者非协议的价格提升。

  从更广阔的经济范畴来看,餐饮的价格提升,将会提升城市最低消费水平,进而提升整体的生活成本、人力成本,经过一系列的演进过程会渗透到城市的各个领域的成本和价格。而与此同时,出城型经济如果不能有效提升,获取更多利润流入弥补成本上升的话,整个城市的魅力将会受到严重影响。

  兰州作为经济欠发达地区,在经济发展中本身存在一定的劣势,尽管在西部大开发战略中已经或即将获得一些政策方面的倾斜,但是从实际的角度看这些政策的相对于东南沿海经济发达城市业已形成的“城市魅力”还不足以产生足够的竞争优势。而未来,除了有效利用政策和本身资源优势以外,保持具有竞争力的人力资源优势是相当重要的环节。而保持、开发人力资源优势,很最重要的核心内容就是以生活成本为核心的人文关怀程度的建设。绝对价格低、性价比高的生活成本有利于吸引高、中、低端的人力资源,满足不同的人力资源需求,充裕的人力资源储备可以降低生产成本,再配合相应的其它外部条件,将有利于新兴企业、迁入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进而促进城市经济发展。

  从这个意义上讲,针对牛肉面的限价是必要的,它有利于稳定兰州地区的物价和生活成本,避免在全国盛行涨价之风的大背景下产生更加严重的价值判断疲劳。

  当然,牛肉面价格不是不可以涨,如果城市居民整体收入获得长足提升,适当的价格上涨,分享城市收益也是合情合理的。所以说限价应当限制的是垄断利润,但是应当保证合理利润的存在;不能只作价格限定,还要适当考虑经营者成本。既然限制了牛肉面的终端售价,还要想办法保障牛肉面的成本稳定,合理组织原材料的充分供应和成本价格,帮助经营者应对上游价格波动带来的影响是保障限定价格合理、有效的重要环节;限价应当是一个动态、科学的过程,其保持限价的动态稳定,适时的评估限价,保持限价合理,不能只停留在一个时点、一种情况。

  整体说来,尽管牛肉面协议涨价并没有直接涨到一个离谱的价格,对于很多人来说完全可以消化和接受,但是全面考虑这个涨价背后的各种延伸效应之后,尤其是在以房地产为代表的必需品不断飙升的背景下,兰州市政府出台的限价令可以说是及时和恰当的,更是对必需品价格的飙涨控制的一种大胆尝试。相反,笔者还想提醒部分学者,在考虑和看待问题的时候应该时刻保持实事求是的严谨作风,不要简单粗暴的“引经据典”,妄加指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