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的经济,社会制度被人们称为“瑞典模式”,然而,并没有一个一陈不变的模式,瑞典在探索适合自己国家的经济,社会制度的模式上进行了长期的探索,“瑞典模式”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第二种“瑞典模式”或者说“瑞典模式”的第二个发展阶段是从60年代持续到1985年。这个时期,经济自由化时期的自由贸易体制保留了下来,但是从80年代起,瑞典的普遍福利制度开始形成并逐步加强。公共开支的总额占到了GDP比重达到30%到60%,而在1960年的时候,这一比重只有30%,不仅如此,税收的幅度达到了全日制员工收入的65%到75%,而在1960年的时候,这一比重只有40%,这已经包含了所有的家庭负担的税收。这就是瑞典的“高税收,高福利”政策的来历。高税收的消极影响表现在经济的激励作用减少了,人们工作的热情和创业的积极性下降了,储蓄的愿望也降低了。高福利政策的形成与工会权利的加强有关系。这一时期,调节劳动与市场关系的新的法律规章开始颁布,在70年代的早期,颁布了严格的劳动安全的法规。对金融市场的调节手段也得到加强,这些对金融市场的调节措施与瑞典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所实施的金融控制手段是一致的。
在第二种“瑞典模式”的时期,经济的状况并不是很好,但是也糟糕不到那里去,在1970年到1995年期间,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体系内,瑞典的人均GDP指标低了18%,瑞典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之内,人均GDP的水平由第3的位置下跌到了第17的位置。这一时期,有14个国家赶上了或超过了瑞典的经济水平,瑞典人有两种解释,其一是落后的国家不会永久地落后,技术落后的国家可以通过进口技术的途径,来实现一种“赶超式”的发展。其二,瑞典的“高税收,高福利”政策存在不合理的因素。
第三种“瑞典模式”,或者说“瑞典模式”的第三个发展阶段是从80年代的后期开始的,瑞典在20世纪90年代的初期加入了欧盟,标志了新的“瑞典模式”的形成,瑞典开始吸收欧盟国家的一些做法,解除了对资本市场和外汇市场的严格管制措施,开始对“高税收,高福利”的社会政策进行以“自由市场经济”为发展方向的全面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