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俐能做什么——别解“知”与“行”


200154日《光明日报》第266期《文化周刊》上,载有一篇肖航与巩俐谈电影的文章。肖航问巩俐:“你现在拍电影是不是你觉得你就应该干这个,或者是因为你喜欢这个事业?”巩俐回答说:“第一是我喜欢这个事业,很愿意为它付出很多东西,第二个也不会干别的事,我自己也想过,我妈妈也跟我聊过,好像让我干别的也不行。”肖航问:“你也曾经萌生过类似当导演这种念头?”巩俐回答说:“没有,我不行的。我也看了很多女导演,我觉得她们在现场很泼辣,这么一大帮人需要你领导好几个月,我觉得我更喜欢做演员。如果是我导一部戏,我再演这个脚色的话,肯定什么都不行,再做制片,可能更是什么也做不好。还不如单独做一项,把它做到最好,我喜欢做演员,我希望把它做到最好。”

我十分欣赏这段对话尤其是巩俐的回答,它的价值在于主人公清楚地认识到或者说发现了自己最适合于做什么,并决心把它做到“最好”,我想这是巩俐成功的关键所在。世界上有很多碌碌无为和一事无成的人,他们并不是没有才华,而是没有自我发现或被别人发现自己最适合于做什么。巩俐是一个非常成功的演员,而且达到了世界级的水平,比如她演的《红高粱》和《秋菊打官司》等都做到了最好的程度。也许她的成功就在于她不能干别的什么,而只能做演员,于是就“单独做一项,把它做到最好”。我想如果她去干别的什么,即使做得相当成功,人们也许会很快把她忘记,因为她不如做演员那样地成功,那样地“最好”。我曾在无意中记住过一些优秀演员的名字,后来差不多全都忘了。他(她)们都去做导演、唱歌、主持节目什么去了,做的很一般,于是就让人忘了。也许他(她)们都还在寻求,还没发现自己到底适合于做什么,能把什么做到“最好”。

由此看来,一个希望成功的人必须做好两件事:一是认识“自己”,二是做到“最好”。台湾著名企业家张国安先生曾经说过,即使你是一个拉车的人,也要做到最好;看你做到了“最好”能成功到什么程度,充分认识这件“最好”的差事,到底适不适合于自己为之长期努力。这样你才会给自己找到恰当的出路,而要用你的人也才会通过比较发现你,使你有更多“工作”和“发展”的机会。

(陈嘉珉,20024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