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总理解决新课题:民主自由姓资姓社?


    在16日(20070316)召开的第十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记者执行会上,温家宝总理在回答法国世界报记者提问时,专门就其前不久发表的署名文章,对民主自由博爱人权等一些过去的很敏感的问题,作了一个较全面的阐述。

    温总在答问中说:“社会主义与民主、法制不是相悖离的”。这可说是对社会主义与民主、法制的关系的定性。他说:“民主、法制、自由、人权、平等、博爱等等,这不是资本主义所特有的,这是全世界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共同形成的文明成果,也是人类共同追求的价值观”。

    我们过去讲到民主人权,我们往往是把我们国家作为一个特殊性来强调的。认为特殊的国情,人民自然有特殊的喜好。因此,把世界上公认的“民主”诸理念,往往理解为“西方式民主”。民主、法制、自由、人权、平等、博爱等等,并不是资本主义所“特有”,也即是说民主自由诸方面,资本主义有,社会主义同样也应有。

    而把这些方面,作为历史过程的“共同形成的文明成果”,这更是一个全新的提法。他肯定了民主自由人权的价值。这种价值观,不仅是社会主义的,资本主义的所独有的,而是人类“共同的文明的成果”、“人类共同追求的价值观”。温总的短短几句话,可以说字字千钧!

    1992年,在我国改革开放即将胎死腹中的时候,我国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先生,力挽狂澜曾在深圳提出了“计划经济有市场,市场经济有计划”,也即是说,市场经济根本就没有姓资姓社之分。只要是发展生产力,计划的、市场的都是不存在着姓资姓社的问题。这个精彩的论断,最终是使我国的市场经济得以确立,为改革开放和生产力的发展扫清了道路。

    但是,邓小平先生解决的还只是一个经济问题,也即是市场经济在社会主义国家中的“合法性”问题。而现在温总理讲的可以说,比邓小平先生讲得更深入。也即是:民主诸方面,并不是资本主义所“特有”,是人类的文明成果,也是人类的共同追求——也即是,民主诸方面,也并没有姓资姓社之分!

    现在,解决了民主诸方面的姓资姓社问题之后,这还只是在理论上,使这种人类的文明成果和共同追求的价值观在社会主义国家中的“合法性”问题。那么,将如何实现呢?

    温总强调:“在这个阶段中,我们要实现两大任务,推进两大改革。两大任务就是:一是集中精力发展社会生产力;二是推进社会公平与正义,特别是让正义成为社会主义国家制度的首要价值。两大改革是:一是推进以市场为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二是以发展民主政治为目标的政治体制改革”。

    ——有如此清晰的思路,如此坚定的决心,如果明确的部署,我看中国百年睡狮应已是到了醒过来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