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级司法高官“挪窝”看党中央二度“布防”
文/昆明张三
继17以后党中央对全国部分省委书记和省长进行大换血后,又开始了新一轮的“布防”。
据香港《大公报》近日报道:“在全国范围针对省高级法院院长、省检察长之间的司法高官大调整日前拉开序幕,涉及范围之广为数十年来罕有。其中已进行的有关省高级法院院长的调整包括,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康为民调任湖南省高院院长,重庆市高院副院长张忠厚调任江西省高院院长,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四庭庭长钱锋调任重庆市高院院长,四川省高院院长李少平调任天津市高院院长。陕西省咸阳市委书记张立勇调任河南省高院院长,吉林大学党委书记张文显调任吉林省高院院长。省检察长方面的调整则有,云南省副检察长乔汉荣调任甘肃省检察长,山西省检察长崔伟与安徽省检察长柯汉民对调等。这批履新的官员大部分还是以党组书记名义开展工作,至明年各地人大开会换届时,将集体扶正。这批新官普遍非常年轻,均是1950年后出生,譬如新任重庆市高院院长钱锋年仅43岁。同时,一批超龄官员在此次调整中退休。”
根据官方的说法:本次对省级司法高官大调整的目的是为了遏止腐败。
的确,从近年来司法界不断爆出的腐败丑闻来看,的确问题严重。
比如: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吴振汉受贿600余万,2006年11月被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比如:天津发生司法腐败第一大,涉案金额达1亿多元。始作俑者竟然是天津海事法院一名会计。天津塘沽区人民法院原书记员李亮、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原执行员刘春发,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原工作人员张庆钧都被其拉下马。
比如:2006年6至10月,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先后5名法官被中纪委、最高检“双规”或逮捕,其中包括1名副院长、3名庭长、1名已退休老法官,卷入调查的法官、律师多达数十人,调查还在逐渐向基层法院渗透。
如此等等,实在太多,限于篇幅,不一一列举,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在全国大多地方都先后出现了司法腐败现象。中间有涉及法院检察院老大的,也有涉及法院检察院系统的基层工作人员。
可以说,司法腐败现象不治住,中国要想实现“公平公正”的承诺实在太难。
而在我们的17大报告中,重申“公平正义是共产党人的一贯主张,而且,在具体的执行中,确保社会公平的第一要义必须要求司法公正,因为很多纠纷最后都需要法院检察院出马。
因此,党中央对省级司法高官进行“挪窝”,既是培养人才,也是防止官员腐败,更却确切的说,是党中央二度“布防”的具体体现,是中央肃请官场廉洁的第二步中央棋子。
也许按照通常的逻辑,我们这样似乎就可以理解这次省级司法高官调整的意义了。
但事实上,依据笔者看来,还有一个重要原因需要关注。
那就是:中央开始通过不断让骨干官员换地方来实施保护性措施。
我们知道,国家培养一个骨干干部不容易,特别是在目前人才短缺的局面下,一个骨干官员犯错也必定是中央的一大损失。
因此,绝不能让某一个重要官员在一个地方培植自己的势力,因为一旦在某个地方呆久了,一不小心就会载跟头。
通过这种不断挪窝的方式,既能让骨干官员得到基层锻炼,丰富其地方某个领域执政的领导能力,又能防止其培育自己的势力。
所以,从这个角度看, 党中央此次的二度“布防”战略中,多了一些对官员的预防性保护因素。这也许真就是中国的人才新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