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之声网讯(永吉法院 刘芮廷、杜雨鸿)现实生活中,很多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会遇到资金周转不灵的时候,国家推行小额贷款政策正是为了缓解资金压力,支持生产创业、脱贫致富,本是一件利民好事,但却有人在银行贷款不还。日前,永吉县人民法院就受理了这样一起执行案件。
2014年4月11日,宋某某、唐某某(二人系夫妻关系)因承包土地及购买农资需要资金,于是向银行申请小额贷款,4月15日,与银行签订《小额贷款借款合同》。截至2016年5月4日,宋某某、唐某某尾欠本金30000.00元、利息517.72元、罚息6659.74元,经催促后仍不还款,银行无奈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宋某某、唐某某于判决书生效后三日内共同偿还银行37177.46元,但是二人却迟迟不还款。2017年,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官经认真梳理案情,了解到早在2012年4月16日,宋某某、唐某某、于某某、杨某某、赵某某、辛某某与银行签订小额借款联保协议书,约定:六人组成三户联保小组,从2012年4月16日起至2014年4月16日止,银行可以根据任一小组成员的申请,签订多次借款合同,在单一借款人最高贷款本金余额不超过30000元,且联保小组合计贷款本金余额不超过90000元内发放贷款。而宋某某、唐某某一方任一成员自愿为联保小组其他成员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于是,法院依法查询了六名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信息,但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只能终结本次执行。
2021年,银行向法院提供新情况,称宋某某目前在某传媒公司工作,应该有还款能力。得知此情况,执行法官立刻动身前去找宋某某,可见面后宋某某第一反应就是说没钱,“如果你有能力还款而不还,若银行申请,我们可以拘留你。”听到执行法官这么说,宋某某仍一脸无惧,见宋某某拒不配合,执行法官将情况告知银行,银行提出拘留申请。第二天,执行法官拿着拘留决定书,组织多名干警前往拘留被执行人宋某某,看见这阵仗,宋某某意识到情况不妙,转头上车就要跑。 “别想跑!”一名干警立刻挡在缓缓起动的车前迫使其停车,另几名干警打开车门,一把将其拽下车控制住。宋某某此时才害怕,提出先还几千,但是申请人不同意。法官摆事实、讲道理,“你现在的行为非常恶劣,如果我们把你列为失信,那么对你的孩子都非常有影响……”在法官的耐心劝说和调解下,当事人双方达成了和解,宋某某当场还款20000元。
编辑:正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