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永浩1.1亿“首秀”背后的税务风险
四月一号,愚人节那天,我被罗永浩网络直播带货销售额达1.1亿直接“愚”到了。这怕不是愚人节开的个网络玩笑吧?

但后面仔细了解了下,现在的网红直播,背后的经济利润,着实可观。
罗永浩、李佳琪、李子柒等等现在可以说是网红界的风流人物了,在现目前以个人IP带动产品IP的“网红带货”模式已经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服务产业链了,各大企业和电商平台早已在实施,近段时间各地政府都已经开始由政府机关干部带头“网络直播带货”来带动当地经济了。如此看来,1.1亿,并不是愚人节的效果,而是网红直播行业高速发展的现象级表现了。

据调查,2019年网络在线直播用户在5亿人左右,而且以每月都在增长。如此巨大的市场,吸引着无数的公司,明星入驻。就连各级政府都在开始入驻抖音,开始宣传自己。央视新闻更是抖音关注人数第一的IP(央视新闻不是为了经营,而是为了更好的为大众带来积极正能量的信息)。
如此巨大的市场造就了无数的网红,也因此为他们带来了大量的利润。在网红经济日渐成为主流的情况下,我们必须要了解下网红经济背后的税务风险。
网红收入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人所得税政策主要是:自由职业者获得的劳务费,支付单位代扣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现目前网络直播平台的存在的问题就是:
1.平台直接以公对私的方式直接转账,并没有代扣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是一种很高的税务风险行为,一旦严查,后果难以承受。
2.平台代扣后再转入主播私账,但是为了吸引网红入驻自己平台,帮其承担了个人所得税,加重了平台自身的税负。

这两种情况,都是直播平台或者网红个人不愿承担的风险。在纳税监察越来越严厉的今天,义务纳税不可逃避。税务筹划就成了直播平台和网红个人的首选操作办法,不仅能为自身节税,还成合理纳税,规避纳税风险。
如有兴趣,详情关注——《伊河的猫》。小编专业合理税务筹划,总有适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