彗眼识金 “老君山”商标身价亿万,价值连城


 

    老君山旅游品牌的知名度一天天增长,品牌保护问题也就提上了议事日程,熟悉企业法规的费宏伟同志,清楚的认识到只有注册“老君山”商标,老君山旅游品牌才会得到有效保护,老君山旅游开发才会得到持续发展。随着新的《商标法》开始实施,公民个人也可以用个人名义进行服务商标的注册,在局机关旅游经费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为了给商洛这块有待开发的热土留下一块响誉海内外的旅游品牌,他立即拿着自己的工资,以个人名义在省商标管理部门办理了“老君山”旅游商标注册登记手续。
    不久他便在《西部法制报》上看到陕西商南县有一处仍叫“老君山”的景区,《商洛日报》报道云南丽江风景区又有一处又叫“老君山”的景区,并正在申报世界自然遗产,国际互联网上又有好几个叫做“老君山”的景区,至此“老君山”旅游商标的品牌之争硝烟四起,而洛南“老君山”却因费宏伟同志的先知先觉,未雨帱谬而稳坐钓鱼台,赢得了老君山旅游开发的主动权。
    据省商标所孙庆甫所长介绍:“老君山”商标核准注册后,未经许可使用“老君山”等等类似或相近的名称,从事旅游经营活动,均属侵犯“老君山”商标专用权行为,应依法受到追诉,并进行侵权赔尝。“老君山”商标的注册,不仅在旅游界开辟了商标注册保护的先河,而且在宗教界、商标界也有十分重要和深远的影响。由于中国是一个具有数千年道教传统的国家,鲁讯就讲过:“中国的根坻在道教”,象“太上老君”、“玉皇大帝”、“财神爷”、“王母娘娘”等等仙界神灵的称谓,在民间都具有非常广泛的社会影响力,一经商标注册,其使用就有了明确的规范,不经商标注册人许可,擅自使用就构成商标侵权,就会受到依法追究,当然应依法进行侵权赔尝。因此,“老君山”商标的注册,不仅仅是对自身品牌的保护,而且开辟了一个新的服务商标的注册空间,可以说是商标界的一场革命。通俗的讲:“老君山”本身是一个旅游商标,但它却包含了十分丰富的道教内涵,是一个使用非常广泛的文化标志,其商标专用权的取得,不仅能有效地进行品牌保护,制止恶性市场竞争行为,将会创造十多亿元的品牌效应。
   2003年10月28日取得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核准注册证书,获得“老君山”商标专用权。费宏伟同志终于用智慧使老君山旅游品牌一步一步走出山乡,昂首走向世界,不久老君山又有了自己的网站,进入了网络旅游的新境界,这时的“老君山”已是一块响当当的旅游品牌.
   费宏伟和他的“老君山”旅游品牌也将随着开发步子的加快而誉满三秦,驰名中外。

   商标注册 开创旅游产业品牌保护先河

    按照《商标法》注册优先的原则,洛南“老君山”理所当然地取得了商标专用权,在旅游产业品牌上占有了主动,这不仅为今后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从而避免了因商标使用不当而引发的经济纠纷,而且以切实的例证告戒我省的创业者,在一个品牌发展初期,就应有品牌保护意识,否则当产业有了发展之后,却没有商标专用权,那前期的广告投入就打了水漂,反过来又得重新做一个品牌,那对一个优势产业来说,无疑是致命的打击。希望旅游界的创业者在发展初期,就应对自己的品牌进行商标注册,不然辛辛苦苦栽下得桃树,果子虽好却要借别人的牌子来营销,而卖不到应有的价钱,实在得不偿失。最近中央电视台播出的电视连续剧《刘老根》所反映的商标权之争,生动形象的表现了这一点。
    在老君山旅游品牌上,云南丽江、文山、四川屏山、湖北神农架林区、河北怀来、河南栾川、甘肃武山、陕西周至等地的旅游景区(景点)不注重品牌保护,既没有到商标局注册,也未经“老君山”商标注册人许可,却频频发起广告大战,直接影响到“洛南老君山”的旅游产业开发,依照《商标法实施细则》及其实施细则,不但要将其“老君山”名下收入的数百万元用于对“老君山”商标侵权的赔偿,还要接受工商部门的行政处罚,做了一件损人也不利己的傻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