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蓬安:靠抓阄确定贫困户,还不是最荒唐的扶贫
前不久,10余名群众到尉氏县纪委信访室反映水坡镇横堤村贫困户认定通过抓阄来确定。经查,2016年7月,时任村党支部书记步某某等7名村干部采取抓阄的方法确定“贫困户”名单并上报扶贫办,导致有15户不符合贫困户标准的家庭位列其中。随后,横堤村党支部书记步某某、村委会主任郭某某因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不担当、乱作为现象,分别被撤销党内职务。(9月9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有15户不符合贫困户标准的家庭被列为贫困户,若按照惯性思维,就一定有多户符合贫困户标准的家庭没有被列为贫困户。但实际,也未必就是这样。因为按照2016年人均收入低于3000元的农村贫困线标准(大约是一人一天1.25美元,国际贫困标准即“国际赤贫标准”为一人一天1.9美元),农村除了病、残人员外,只要家庭有一名正常劳力,实现人均年收入3000元是不难达到的。
靠抓阄确定贫困户这么个荒唐事之所以出现,极有可能是此前上报贫苦户的时候,认为可以拿到中央或省市补贴,故意多报,但实际上符合“人均年收入低于3000元”的家庭却太少,因此为视公平而只能抓阄确定。仅从这一点看,如果该村干部没有从中谋取不当利益,做法虽然明显是弄虚作假,与中央“扶贫攻坚”相关规定极不相符,但还靠不上“腐败”二字,虽显得莫名其妙,但还不是最荒唐的。
更为荒唐的,就是扶贫中频繁出现的各种令人匪夷所思的腐败现象。仅笔者注意到的,如沈阳某乡党委书记杨宇新将所套取的扶贫资金用于个人挥霍,他几乎逢酒必喝,逢场必至,平均每天消费香烟1.2条、白酒2瓶,当地群众送他外号“杨二蒙子”。
再如一女子在视频中称自己实名举报陕西省米脂县高渠乡马家沟村村支书冯某称,冯某“利用职权之便,威胁殴打丧偶妇女,要与我发生关系,遭到拒绝后,取消我的精准扶贫资金,并对我进行殴打”。我曾经点评:乡贤乡绅失去后,地痞村霸就掌权了。若查实,该严惩。
国家审计署2015年曾公布:广西马山县有3119人不符合扶贫建档标准,其中有343人属于财政供养人员,2454人购买了2645辆汽车,43人在县城购买商品房或自建住房,439人为个体工商户或经营公司。
此外,“过度扶贫”问题也十分突出。比如《两兄弟不愿退出贫困户辱骂威胁工作人员 双双被拘》一文,说的是海南省儋州市的事。我曾经评论:目前基层政府将“扶贫解困”工作看得比此前计划生育政策、拆迁及如今环保工作更为重要。但扶贫工作中的一些做法也值得商榷。比如江西一个“贫困村”,竟然拥有200万元的“小金库”。这个行政村哪里“贫困”了?分明富得流油嘛。
有关扶贫工作宣传,也是顾头不顾尾。我曾在《周蓬安:警惕!过度扶贫或引发新的社会矛盾》一文中写道:去年11月初,陕西省榆林市“扶贫女干部闪婚32岁贫困户”的新闻在网上发酵,人们在肯定该女干部扶贫工作做得扎实的同时,也提出了一些值得决策层关注的问题,尤其是这名年轻力壮,且很有上进心的男主角一家,怎么会成为贫苦户?因为按照当地“人均年收入3070元以下”的贫困户认定标准,一名心智正常的壮汉,一年不可能挣不到3个3070元。
昨天,一位网友在我《日餐费528,环保督导组吃的是啥好东西?》一文中留言:周老师,这样的情况真的是太多太多了,就好比现在驻村镇负责的脱贫的人,哪个真的是负责落实政策的,和村官勾结,黑政府给贫困户的钱,我妈是从2014年被弄成贫困户,至到现在,只拿到村里给的一袋米,我打电话去市里问情况,告诉我说,村里说什么就是什么,我把墙上贴的关于扶贫的纸撕掉了,村里又来贴上,我跟村里支书说,叫他把贫困户给我妈取消掉,我养得起我妈,当官的不同意,我真的是不相信村里当官的这么关心我妈的情况,没好处会给我妈弄个贫困户?因为农村里有分家的风俗,我结婚后就另外立了户口,现在我和我妈户口不是一家,当初我就不同意搞什么贫困户,这名字戴在头上真是不好听,弄好了,我妈都不知道,后来拿张纸到家里来贴才知道。
确实,目前因为政府将“扶贫攻坚”工作列为众多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扶贫干部、扶贫对口单位领导、扶贫督导干部络绎不绝,每月都要接待好几拨,不但影响生产,更影响心情。因为穷人也不希望别人不断提醒他穷。干部频繁访贫问苦,不要说弄得那些“假贫困户”很难堪,就连真的贫困户,也不希望你不断地揭他的“穷”伤啊。
我在《警惕!过度扶贫或引发新的社会矛盾》一文中曾担心,那些处于脱贫标准“临界点”之上不算太多的农民(扶贫术语称其为“边缘户”),会不会因为羡慕贫困户享受到的待遇而产生嫉妒,进而对这种操作程序产生不满,而引发新的社会矛盾?笔者认为,扶贫工作应更多关注因病致贫、因残致贫户,扶贫绝不能扶“懒汉”。建议不断完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尤其是加大对农村大病患者的保障力度,进一步改善农村残疾人的生活和医疗保障。(我的主公众号为“zhoupenga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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