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人民币被绑架即主权货币被绑架


  1995年3月通过2003年12月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对政府财政透支,不得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表面看来,这是一个预防通货膨胀的合理规定,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周其仁称上述银行法规定为一项意义深远的制度安排,是关闭了政府主动超发货币之门。深究起来,这是个荒谬规定,其依据非常浅薄。这个规定使人民币完全丧失了主权货币的性质,中国丧失了能够根据经济发展和其他需要自主发行与回收人民币的政策,实际上就是完全丧失了货币发行权,我们从此彻底沦为美元殖民地…

  所以说,人民币目前相当于被美元绑架了,也即我们的主权货币被别人的主权货币绑架了。

  先是放开外币流入的口子,再堵住本币发行的口子…

  不觉中就完全把主权出卖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