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之初,君对何?
作者:刘何庆(匀纳)
【内容提要】本文以更直接的陈述方式,引导世人一起除去“性本善”错误意识,建立“存恶善”正确意识。并谈了“性本善”意识产生斗争文化、“存恶善”意识产生辩争文化的原理及两文化对人类生活的影响。
此出上联,人之初,君对下联,当何语?自以为尊重正统文化、敬仰师长且未多思考的一般人都会应对“性本善”。他们正常的逻辑思维是,因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及老师们都是这样教的,古文《三字经》中也是这样写的,所以,毫无疑问自己所对下联就是正确的。
这里提供此下联的四个选项:1、孔子的存恶善;2、孟子的性本善;3、荀子的性本恶;4、告子的无善恶。当有多种选项时,人们的甄别本性或本能才会发挥作用;反之,只有独项时,人们的甄别本性就会沉睡,浪费本能就是浪费生命。一般人面对此四个选项,经过思考以后都会选择“存恶善”作为“人之初”的下联。为了尊重、统一民众的此选择,本人在百度文库发表了《关于修改三字经的建议》、《驳“人性本善”并非难事》等文。经百度搜索“刘何庆匀纳”可阅览此两文及本人所发表的其它论文。
孟子的性本善论表明,自己本来没有潜在的作恶之能力,只有为善的能力,自己的所为肯定是正的、优的,邪的、劣的当然都是客方的,遵优胜劣汰的森林法则,灭掉对方天经地义;因恶来自于客方,自己就应当只为己谋利而不可以为公做事,即不为他人。依此“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之论即产生出各方都某求斗倒、灭掉他方、独自执政,绝不讲道理,定制私法、依私法制治国的斗争文化,也就是性本善文化或任性文化、独治文化。斗争文化只能是不讲道理、无法无天、为所欲为的文化。
孔子的存恶善论表明,自己本来潜有作恶的能力,并有为善的能力,自己的所为不一定全是正的,邪的也不肯定都是他们的;己与他人平等,只能是共生或同亡;人类本无长后眼,背后的危险只能求助于对方来排除,故自己与对方共存方能分辨正义与邪恶,才可能消灾灭险;因恶也来自于己方,他人尽义务除己之恶,自己也有责制约他人之邪,故自己不可只谋私利而也须为公做事,即也须为他人。依此“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民不为公地惩天谴”之论即产生出各方平等共存、合作执政,都讲道理,在辩争中定制公法、依公法治国的辩争文化,也就是存恶善文化或理性文化、合治文化。辩争文化是社会成员都讲公正道理,公以法统治,私依法作为且时刻受他人制约的文化。
笔者在《我原本不是一个好人》一文中,从公民、法人、国家及世界等四方面,较详细地论证了“存恶善文化”不利于、“性本善文化”有利于人类生活的观点。在此需要强调的是,在依“性本善”文化构建的社会里没有真正的公权力,皆是冠以公权力之名的私权力。持此公权力者自然会以公权谋私利,而不会遵公理及时地作决定、办公事。在依“存恶善”文化的社会里,全民认可的制度、法规是公权力,由公权力机关持有并实施公权力,如此,持公权力者自然会遵公理及时地作决定、办公事。
既然“性本善”意识危害着人类的生活,“存恶善”意识有利于人类的生活,我们就无理由不去除“性本善”意识、不树立“存恶善”意识。(2016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