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黎平若不杀情人,或“无罪”终身
【内蒙古政协原副主席赵黎平涉嫌故意杀人、受贿等犯罪被起诉】检方指控:被告人赵黎平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他人巨额钱款;违反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弹药;非法储存爆炸物,依法应以故意杀人罪、受贿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等追究刑事责任。(2月3日《央视网》)
1951年8月出生的赵黎平,因为年轻时“娶得好”而成为内蒙古一位前高官的女婿,因此仕途一路顺风。可他不懂得知恩图报,在当公安厅长时,就与多名女下属传出绯闻,快满64周岁的退休老人,依然宝刀不老,不仅拥有年仅28岁并可同宿的“关系亲密”女性李某某,也能亲手杀了她,且踩点——开枪——驱车追赶——将其杀害——抛尸——焚尸——掩埋,这“一整套”娴熟的动作,颇有“黑社会”老大的风范。只是百密一疏,李某某在被追杀中,已经手机报警,导致赵黎平在案发次日(2015年3月21日)即被捉拿归案,25日被批准逮捕。笔者曾撰文《欣赏“百虎图”,了解案件进展》,以“现身”时间排序,发现赵黎平是“十八大”之后自己闯进“虎笼”的第100只“老虎”。
公开信息显示,赵黎平是中共建国以来成功行凶杀人且被抓获的第三例副省级高官。此前两例分别是河南省原副省长吕德彬“杀妻”案和济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段义和“杀情妇”案。吕德彬雇凶杀妻并碎尸,2005年9月被执行死刑。段义和雇凶在大白天、大街上将“情妇”当场炸死,并致伤两名行人。案发刚满一个月,段义和即被判死刑,堪称史上最快判决;2007年9月5日,段义和在离案发不到两月即被执行死刑。
不过,赵黎平绝对是中共建国后首个亲手杀人的省部级官员。笔者在博文《都杀情妇,赵黎平会像段义和速死?》中,是相当不看好赵黎平的结局,如今赵黎平涉嫌的杀人罪除了具有“抛尸、焚尸”这些恶劣情节,具备判处极刑的要素之外,他还犯有最高同样可判死刑的受贿罪,还有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等罪名,“数罪并罚”当然更不利于赵黎平保命。虽然近几年“两高”更多地提出“少杀慎杀”,但死刑毕竟还没废止,适时还是要拿出来用一用。
应该说,赵黎平下决心杀李某某应与“十八大”之后形成的“高压”反腐态势有关。因为在他枪杀“情妇”之前的两年半不到的时间里,就已有99名省、部、军及以上级高官“落马”,这对于已经“下水”的赵黎平就构成了强大的威慑力。《环球人物》记者采访内蒙古自治区一位退休高级检察官后报道:“赵黎平感到自己可能不安全后,曾以任公安厅厅长期间掌握的把柄作威胁,寻求其他官员的保护,这些证据就保管在李某某那里。她没有按赵的要求交出证据,赵黎平这才起了杀心。”
如今赵黎平一定是后悔莫及。虽然新一届中央反腐决心很大,但贪官被查的毕竟还是少数,坊间甚至以“隔墙扔砖头”来形容。赵黎平在枪杀李某某之前,无非是“感到自己可能不安全”,实际上只是疑神疑鬼。可话又说回来,那些向徐才厚、郭伯雄“买官”的将军,那些家藏成吨现金或将巨款转移海外的高官,那些老婆、孩子或兄弟、姐妹在自己当官期间成为“千万富翁”、“亿万富翁”的高官,哪个有安全感?
也就是说,如果不是枪杀情妇,赵黎平非法收受他人巨额钱款;违反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弹药;非法储存爆炸物等问题,至今也就不一定会“事发”。那么“无罪”终身的赵黎平即可以一边享受着纳税人为他提供的副省级退休待遇,一边享受着“情人”李某某年轻的肉体,甚至还能一直享受到寿终正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