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1976-2007这30年


  1976年,“文化大革命”宣告结束,人们期待生活能够焕然一新。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国掀起了一场解放思想运动,高层集体意识到要进行变革,改变僵化的计划经济体制,使市场重新焕发活力和生机。在当时进行全面深化改革的思想和理论准备不足的情况下,采取的策略是“摸着石头过河”。

  1978年后开始初步探索,在土地仍归集体的条件下实行“包产到户”的家庭经营,以小岗村为例;在财政方面,实行“分灶吃饭”,以此调动地方政府的增收节支积极性;在物资流通方面,出现了“计划轨”与“市场轨”并存的双轨制;在市场方面,搞“经济特区”的“小气候”实验。这些探索是在保持计划经济基本框架不变的情况下,引进了市场经济的因素作为补充。

  20世纪80年代中期出现了“四种体制目标模式”的选择,一是后斯大林时期的计划经济模式(改良的苏联模式),主张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扩大国有经济自主权;二是“市场社会主义”模式(东欧模式),主张在国有经济占统治地位和计划经济体制下,在企业层面引进一些市场因素;三是政府主导的市场经济模式(东亚模式),在威权主义政治和市场经济相结合的办法,形成政府主导下的市场经济;四是自由市场经济模式(欧美模式)。在这四种模式下,我国在1984年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上,实行了“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类似于东亚模式,在强势政府主导下,以国有经济为主导,其他私有制为补充的经济模式。

  1984—1992年仍然以“增量改革”的方式进行,在没有触动国有经济和改变“双轨制”的基本态势下,局部的发展私有制经济,这带来了一系列消极后果。比如,国有企业亏损严重集体无效率,反复出现的通货膨胀,腐败寻租活动猖獗,尤其“官倒”现象广泛蔓延,造成贫富差距日益扩大。以致于1989年出现政治风波,引发动乱,中国的改革和发展都出现了停滞。到1992年邓小平的“南方谈话”以后,才重新回到市场取向改革的道路,经济增长才得以恢复。

  1994年分税制改革、金融改革、外汇改革、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等,这一系列改革一是对国有经济布局进行“有进有退”的调整,缩小国有经济的范围;二是鼓励个体私营等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使之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系列改革为市场制度的确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完善,我国实现了“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到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封闭半封闭到全方位开放”的伟大历史转折。

  改革开放这30年,使中国的市场制度得到建立,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举世公认的巨大成就。主要表现在经济总量高速增长,总量跃升为世界第3位;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了30多倍;减贫取得很大的成效,绝对贫困人口减少了2亿多。取得这一切成就归功于改革开放,改革解放了民间创新和创业的积极性、创造性,开放使市场焕发了活力。这些年,我国政府通过依靠大量的资源投入和出口需求驱动的粗放发展方式,使中国经济保持了连续30年10%的高速增长。然而,这种增长方式是不可持续的,它导致资源短缺、环境破坏等问题日益突出,内外经济失衡,金融市场系统性风险增大;加之,由于经济和政治改革滞后,法治没有健全,行政权力无限膨胀,寻租(土地和贷款)基础不断扩大,腐败蔓延和贫富分化日益严重,威胁社会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