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集体行动


与邻避运动、环境群体性事件相关的概念在国外称为环境运动、集体行为或与环境相关的集体行为。社会学家罗伯特·帕克最早提出了群体性事件的定义,称为集合行为,即指在集体共同的推动和影响下发生的个人行为,是一种情绪的冲动。特纳(Ralph H.Turner)提出突生规范理论:在集群过程中产生的共同心理,包括共同的愤恨、意识形态,是集体行为产生的关键因素,特别是谣言能引发能引起公众的集群及相应的的集群行为。罗伯特·布拉德(Robert D.Bullard)认为环境存在不公平现象,环境状况、政策和实践不合法。同时表明环境问题的真正原因是社会关系与社会结构的非公正性,若不与社会公正联系起来就不会得到有效的解邻避运动Not In My Back Yard,即不要建在我家后院,因居民担心建设项目对身体健康、环境质量和资产价值等带来诸多负面影响,激发人们集体发对

在处理环境问题上,美国不断完善环保法律法规,以确保民众的环境知情权和参与权,鼓励NGO发展,并借助美国环保署(EPA)的作用,在政府、社区民众和商事企业的协调合作机制(Collaborative Model)下解决环境问题,取得突破性成果。英国对环境群体性事件实施如下策略收集情报,掌握动态;全面布控,震慑骚乱;快速反应,平息骚乱;亲近友善,处置骚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