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主导型旅游发展模式的形成
从旅游发展的驱动力量来说,社区主导型是与政府主导型、企业主导型并列的一种发展模式。在这种发展模式中,社区居民是旅游发展的主体力量,社区精英是影响旅游发展的重要角色。社区主导型发展模式常见于以聚落为依托发展旅游业的地区,最为典型的就是民族旅游地(民族旅游村寨)、古村(镇)旅游地(特色旅游名镇)和处于环城游憩带的乡村旅游地(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在不少地区,旅游小镇、特色旅游村是旅游产业体系中的有机组成部分,在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例如,云南省规划建设了60个旅游小镇、200个旅游特色村,不少已成为国家级特色景观旅游示范镇(村),具备了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
社区主导型旅游发展模式的形成,与旅游资源管理制度和服务供给方式密切相关。社区主导型旅游地通常以聚落为核心资源,包括聚落的景观、产业、居民,涉及生态、生产、生活三个领域。以乡村旅游为例,就是以“三农”(农村、农业、农民)作为核心资源的。在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框架下,这些旅游资源一般都被仅仅控制在社区手中,社区对这些资源的开发有着诸多外来企业无法取得的便利条件。其次,在旅游开发初期,社区居民依托自己的庭院、房屋、劳动力为外来游客提供住宿、餐饮和休闲娱乐服务,渐渐成为旅游供给的主要力量。在集体经济的推动和社区精英的促进下,逐渐形成社区主导型旅游发展模式。(资料来源:李庆雷、康涛. 社区主导型旅游发展模式的转型升级.中国旅游报,2015年5月20日,第1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