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合同终止需补偿吗?


问:我公司现准备与一已经达到退休年龄的职工沈某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沈某却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请问,终止退休年龄职工劳动合同,公司需支付经济补偿吗?

答:不需要。因为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合同终止,因此而终止劳动合同不属于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劳动合同范本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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