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塔斯曼核心价值观十二要点(二)
(3)主人精神。贝塔斯曼期望全体员工充分运用公司赋予的责权,一如公司主人般肩负起开创、领导的重任。同时相信,这也将帮助员工在个人职业生涯中取得成功,日趋完善。为了鼓励员工及其家人发掘新媒体的多样性,从2001年3月起,贝塔斯曼在公司内部开展“人人有电脑”运动。该运动启动后,五万名贝塔斯曼员工收到了免费联网的个人电脑,由应运而生的“行星B”门户网站提供来自全球媒体的新闻、实用信息,并在11个不同国家的站点上以五种语言提供娱乐内容。为此,贝塔斯曼投入了9000万欧元,成为首家在全球范围内实行这一项目的公司。
(4)权力下放。权力下放是贝塔斯曼成功的关键之一。各个经营单位在最大限度内享有自主权,作为企业的主人应该自觉锻炼领导才能,开发市场内容、人力资源、树立经营目标、肩负产品销售职责。要在日益变化、竞争激烈的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就一定少不了权力下放带来的灵活性、责任感和高效性。1959年,莱恩哈德·摩恩倡导了分权管理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