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副省级到科员有多少猫腻藏在背后?


从副省级到科员有多少猫腻藏在背后?

新京报记者王姝7月16日报道, 中纪委通报了此前已落马的江西省委原常委、秘书长赵智勇昆明市委原书记张田欣的处理结果,两人都“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但不同于十八大以来被调查的35名省部级高官,两人仅被降职,张田欣被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赵智勇被降为科员。

同样都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同样都有着巨大的贪腐潜能量,咋就有的落马被双开、一无所有,有的却还能保留官位,照拿工资呢?这种处理的背后有没有藏着什么猫腻?到底是谁在操盘着他们的同腐异命?

目前,网上争议最大、怀疑最多的是中纪委的处理通报中没有出现“巨额贿赂”等腐败高官惯常涉嫌的问题。为什么会这样呢?

众所周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并攫取巨额贿赂是当下“落马”高官的“典型行为”。

十八大以来被调查的35名省部级高官中,18人已被“双开”。中纪委通报这18人的调查结果时,绝大多数都被指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索取、收受巨额贿赂。而张田欣、赵智勇的处理通报中却未提到巨额贿赂问题。

赵智勇、张田欣到底有没有巨额的不明财产呢?又拿什么来证明他们二人的这种相对的“清廉”呢?

问题是,在这种信息被政府独家发布、掌控,民众无法自由查询、查证官员财产状况的体制,腐败落马官员到底有多少黑钱,恐怕也只有中纪委、省纪委等内部机构知道,而且是它说多少就是多少,它说有就有,它说没有就没有,民众只能被动接受,而无法查证质疑,对薄公堂。

中央巡视组对地方的反腐巡查,只是中纪委的耳目、探头而已,他们只负责发现问题苗头、梳理案件线索,上报处置建议,查与不查,抓与不抓,撤不撤职,移不移交司法部门,说的直白些也还是由中纪委、省纪委等内部肃贪机构,乃至一些更高位的个别人最终拍板决定。因为中国的反腐,首先是由党的纪委部门双规审查,自审完了,再视情况而定,是否移送司法部门。

关起门来自查,一方面使纪委部门有着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和暗箱操作的巨大空间,另一方面也会使外面的人对其出乎意料的处理结果更多地浮想联翩起来。案件关起门独家自查,案情独家掌控,案件独家自裁……多的能审少,重的能审轻,有的能审无。比如,刘志军的300多处房产就被这种关起门自审给审没了,许宗衡的N亿元赃款被自审缩水成了2000多万。这样的关门自查,独家办案,公信力、可信度又有几何呢!

赵智勇、张田欣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到底是止于党内的违纪处分,还是移交司法、追究刑责,说到底这都看中纪委、省纪委怎么内部消化、内部定夺了。

在这种中纪委、省纪委关起门自查、自审、自控、自裁的体制中,真相、实情对公众而言,永远是个谜团,背后究竟藏有多少猫腻?也只能绝笔无语,诸公浮想吧。

2014年7月17日初稿于论道书斋   胡显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