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罗竖一 飞天评论员
正如
在崇尚“依法治国”理念的当代中国,能上述法规的出台,无疑是具有相当进步意义的。
有关新闻表明, 3位全程参与该部司法解释制定的专家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均表示,司法解释统一、细化了网络侵权法律适用标准,明确了网络言论自由边界,对于规范网络行为、建立良好的网络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仅就理论而言,相关专家的说法是比较负责任的。但是,就现实中国国情来讲,无论是网络侵权法律,还是有关司法解释,其都有可能被变成权贵的保护伞。
众所周知,刘铁男也罢,宋林也罢,其在被媒体记者曝光之初,都声称自己是清白的,要追究有关记者的法律责任。然而,中国纪检部门或者其他司法机关的调查结果则表明,刘铁男、宋林之流,严重地违纪违法,乃是不可不扣的腐败分子。
从公开信息来看,不管是曝光刘铁男的罗昌平,还是揭露宋林的王文志,其至今尚是安全的。但是,我们完全可以大胆地设想,如果其时相关部门已经出台了有关司法解释,而中国纪检部门拿下刘铁男、宋林的速度稍微慢些,罗昌平、王文志等人很有可能会被有关权贵们送到审判台上去。
事实上,其自身违反党纪国法,而借用法律的名义,将有关举报者、曝光者送到审判台、监狱的权贵,在中华大地上比比皆是。
譬如,据
而且,多年来举报人遭报复的血案屡屡见诸媒体:安徽阜阳市干部李国福举报该市颍泉区委书记张治安违法占用耕地、修建豪华办公楼“白宫”,最后竟落到了被捕入狱,并在狱中“蹊跷死亡”的悲惨结局;辽宁省鞍山市国税局公务员李文娟,因实名举报当地国税局存在的问题而两度遭到拘留,并被送劳动教养;辽宁沈阳离休老干部周伟也因举报正副市长等贪官而蹲了700多天劳动教养;辽宁西丰县商人赵俊萍遭遇的“短信诽谤”案,等等。
诚然,中国官方也一再表明,要保护举报者不受到非法打击报复。可基本上都是宣示性的,而缺乏实质性、可操作性的东西。
不可否认,事实正像有关新闻所指,“人肉搜索”、“网络水军”、“有偿删帖”……网络给人们工作生活带来极大便利,也因侵权事件平添了一些烦恼。而且,近年来,诸多影响恶劣的网络侵权案件和网络谣言事件中,自媒体充当了“帮凶”的角色。
但是,网络反腐的功绩也是有目共睹的。正因如此,中国最高层面的一些领导,多次高度肯定网络反腐。而且,“铁血反腐王”王岐山主导的纪委系统,还设置了专门搜集网络反腐信息的班子。
确实如有关新闻所讲,“人肉搜索”等没有被一棒子打死,司法解释同时也开了个口子,如规定为促进社会公共利益且在必要范围内等。
然而谁都无法否认的是,时至今日,某些自身违反党纪国法的权贵,或者其身后的权贵,依然能将中国的有关法规变成其保护伞。
概而言之,笔者罗竖一认为,中国各级官方须严惩将网络侵权法规变成权贵保护伞者。否则,无论是中国反腐、全面深化改革问题,还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等事情,都会深受其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