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手归化日本,再暴“举国体制”弊端


国手归化日本,再暴“举国体制”弊端

昨日,前国家青年女篮国手李明阳遭日本篮协归化一事继续发酵。中国篮协正式发表声明称:在日本篮协归化李明阳这件事上,日本有关方面的做法极为不妥,严重影响体育秩序,并就此事继续和国际篮联进行交涉。(4月16日《南方日报》)

运动员跳槽,原本应该是极为正常的事,运动员作为自然人,有权自由选择自己服务的团队。但因为中国运动员都是由国家拿钱把他们培养出来,有的从小就享受财政供养,因此跳槽就牵扯到“道德问题”,有忘恩负义之嫌。这恐怕也是中国运动员面对更为优厚的待遇,和更能发挥作用的团队,却难以下定跳槽决心的重要原因。

实际上,待遇更好的团队挖竞争对手“墙角”的事,在国内也是屡见不鲜。80年代笔者在八一体工队的隔壁大院服役时,就了解到这里的很多篮球运动员,都是以职务为诱惑,从地方优秀篮球队员中“挖墙脚”而来的,这些队员此前消耗了甚至是贫困地区的大量资源,然后却代表八一篮球队和原先所在的篮球队比赛,明显有失公平。我曾经甚至为此担忧,这样会不利于军民关系呢?

在国内跳槽还比较容易得到国人的理解,而归化他国,尤其将要代表一个和中国不够友好的国家和中国队比赛,不但中国队难以接受,连我这个长期充当“冤大头”的纳税人也是难以接受。如李明阳这样的女篮国手,肯定是国家拿钱堆起来的,可她归化日本后,国际篮联裁定日本的这个俱乐部只需向中国篮协支付20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12.54万元)作为补偿,李明阳便可获得参赛资格。毫无疑问,中国纳税人在李明阳身上的投资,又巨亏了。

究竟有多少长期享受纳税人供养的中国运动员归化他国?估计国家体育总局也是心中无数。何智丽应该是较早归化资本主义社会的中国运动员,曾改名小山智利和中国队比赛,在日本广岛第12届亚运会上,接连击败前奥运会冠军中华台北的陈静、中国的乔红和世界冠军中国的邓亚萍,夺得乒乓球女子单打冠军。

该文还介绍,此前中国男篮球员张天杰、魏新和女篮球员李莎莎均被日本归化,现在三人分别改名张本天杰、青岛心和川村李莎,均在日本国内效力。

一年前,曾曝湖南省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曾获羽毛球世界冠军的31岁黄穗,在澳大利亚羽毛球黄金赛中,代表澳大利亚队出战。而更为荒唐的是,这位副处级官员,多年前即投资移民国外,并已获澳大利亚绿卡,可她此时依然享受中国纳税人的供养,工资照发。而更不可思议的是,黄穗不但毫无愧疚之意,反而充满怒气地发表声明,强调自己家人的生活受到了打扰,并且还放出一段狠话:“如果我的家人再因此受到伤害的话,那些你们曾经的谎言,我将会给大家一一揭开!”很明显,中国体育官员肯定有把柄握在黄穗的手里,因此该事件在不知不觉中草草收场,自此未见下文。

据我所知,国外运动员(朝鲜等少数集权国家除外)一般都是由俱乐部供养,他们和俱乐部事先签有契约,一旦转会,会依照契约向原俱乐部实施赔偿,无论是转往哪个国家,纳税人丝毫没有损失。而中国运动员都是由纳税人供养,很多还同时享受行政级别,但对纳税人却没有明确的义务,这明显是“举国体制”造成的弊端。

笔者在北京奥运会期间撰写的《冷眼看奥运:体育强国比金牌大国更重要》一文中曾分析,中国的“举国体制”实际上还是缘于“金牌至上”的体育观。虽然中国人在某些方面已经有了相当的自信,甚至带有一定程度的狂妄,但“东亚病夫”所带来的自卑还是根深蒂固,因此才会“举国之力”拿金牌。

笔者以为,“举国体制”办体育是十分荒唐的,实际上是拿13亿纳税人的血汗钱,供少数人游戏,其中的腐败更是触目惊心。此前曾曝“乘军舰去南海钓鱼”、“一顿吃掉4.5万英镑”、“接待国家体操中心领导花16万”等新闻,令人心寒。

令人遗憾的是,此次“大部制”改革,国家体育总局却依然保留,而且行政级别和负责管理13亿中国人食品、药品安全的机构平起平坐。一个主要负责竞技体育,很少在意全民健身的体育管理机构,却成为正部级单位,世界上估计也是独一无二。

笔者再次呼吁,“举国体制”和增强国人体质毫无关系,应该尽快废除。当今之际,应该首先撤销国家体育总局,将其整体划归文化部,成为文化部下属的一个司,然后是让竞技运动员自己在市场上“找食”,爱被哪个国家归化,都和纳税人无关;完全市场化的竞技体育市场,中国财大气粗的俱乐部也可以归化他国优秀运动员,这才是和世界接轨的体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