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校内听课制度


教师校内听课制度

课堂教学研究是校本教研的重心。教师教学水平是教师专业能力中的核心。为了推动我校校本教研的进一步开展,发挥同伴互助的作用,形成以老带新、相互学习、相互提高、相互促进的教学氛围,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提高教学艺术,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从而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听课制度如下:

(一)听课量

1、青年教师(35周岁以下)每周一节,其余教师保证每月2节。

2、学校校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

(二)听课要求

1、听课前了解研讨课的主题,带着问题做好听课前的准备。

2、听课本着学习的态度,要善于从中吸取别人的优点。

3、明确观察方向,进行有效的课堂观察。

4、听课过程有记录,要标明听课日期、授课人、教学班级、教学课题、教学过程、板书、简评等,要有课堂评价或教学建议。听课后要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集体听课要认真组织评议。

5、听课时,听课教师要按时进入教室,听课中不评论,不中途离场(特殊情况例外)。

6、任课教师以本科为主,鼓励跨学科听课,并注意吸收其他任课教师的长处。

7、听课,原则上应该先自行调好自己的课,不能因听课而耽误学生的学习。

(三)听课类型

1、推门听课,为了使进校工作一到三年的教师尽快适应教学工作,激励他们切实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学校将组织部分教师不打招呼随时进课堂听他们的课,了解常态下的教学情况,及时指出问题,进行指导。学校以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组织随堂听课。

2、学校原则上每学期统一组织两次公开课活动(学期初和期中检测后各一次),在统一组织的公开课活动中,相应学科的任课教师要提前调好课,积极参与。课后学校要组织听课教师讨论并与授课教师进行交流,做好评课。

3、青年教师可以自己与其他教师协调进课堂听课。

(四)检查评价:每学期将教师参与听课情况检查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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