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树清履职中国证监会主席后,推出一系列新政,而其“第一把火”即烧向股市“铁公鸡”。其后,监管层将这把火越烧越旺,5月9日《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的颁布,标志着火烧“铁公鸡”达到一个新的高度。
监管层剑指上市公司的回报问题,无疑是抓住了市场的“软肋”。自A股诞生以来,“重筹资,轻回报”的阴霾一直挥之不去,中国资本市场的投资与融资功能遭到严重扭曲,导致市场弊端丛生,也损害着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因此,火烧股市“铁公鸡”不仅很有必要,而且还应该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应该说,为了使股市“铁公鸡”主动“下蛋”,监管部门还是作出了一定的努力的,从《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出台,到《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对再融资做出明确规定,到《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的推出等,均要求上市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但总有众多的上市公司始终“积极”不起来。
来自中国证监会的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上市公司共有854家未进行现金分红,占全部公司家数的39%,2008年至2010年连续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的有522家,2006年至2010年连续五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的有422家。这说明,A股市场的“铁公鸡”大面积地存在着。
A股市场盛产“铁公鸡”,而每年能够持续回报投资者的“现金奶牛”则不多见。截至目前,市场津津乐道的“现金奶牛”也只有佛山照明这一只。尽管如此,并不意味着市场上不存在其它的“现金奶牛”,“养在深闺人未识”的重庆百货即是其中之一。
16年前的7月2日,重庆百货在沪市闪亮登场,自此,这家重庆市商业零售类上市公司便稳稳地“扎根”于上交所。与深市的“现金奶牛”佛山照明相比,沪市的重庆百货丝毫不逊色,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其一,持续回报投资者不动摇。重庆百货1996年上市,除了挂牌当年以送红股的方式回报投资者之外(10送7的比例其实也不低),从1997年到2010年,上市公司每年均实施现金分红。2011年的预案为10派4.5元(税前),也高于其此前的平均水平。并且,从2007年开始,其分红水平明显提高。
其二,分红总额远远高于当初的融资额。资料显示,1992年重庆百货以定向募集的方式发起设立,发行股份3000万股,发行价格1.50元,融资4500万元。据笔者粗略测算,撇开还未实施分配方案的2011年,自上市以来,重庆百货现金分红总额达5.62亿元(税前),是其当初融资额的12.5倍。
其三,自上市以来从未向市场伸手“圈钱”。佛山照明上市之后,曾经实施过再融资,分别是1994年的10配2与2000年的增发。相比于佛山照明后来的“梅开二度”,重庆百货则“简单”得多,期间居然没有一次把手伸向市场,这也与诸多上市公司常常“狮子大开口”式的“圈钱”行为有天壤之别。虽然2010年实施过定向增发,但那只不过是上市公司的股权换资产而已,并没有任何一位投资者向重庆百货进行过“利益输送”。
重庆百货不仅不是“铁公鸡”,反而是一只会下蛋的“母鸡”。当前股指处于低位,而重庆百货的股价仍然能够站在28元左右的高位,这显然与上市公司重视回报投资者是分不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