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轻农民负担要全面落实“公示制”
● 陈 宏
最近一个时期以来,中国一些地方涉农乱收费问题不断出现,向农民集资摊派现象有所抬头,惠农补贴发放中乱收代扣问题时有发生,部分领域农民负担增长较快。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文,要求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2012年4月20日 新华网)
在日前召开的全国纠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农业部有关领导在发言中也提到,当前一些部门和单位向农民乱收费问题仍屡禁不止,一些地方以各种名义向村级组织乱收费、乱罚款和摊派问题凸现,一事一议项目超限额筹资筹劳和平摊以资代劳款问题较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向村级组织和农民摊派费用问题比较突出,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中乱收代扣费用问题时有发生。治理涉农乱收费的任务仍然艰巨。
这些情况表明,农村各种乱收费、乱涨价屡禁不止,甚至向农民集资摊派现象有所抬头,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笔者认为,减轻农民负担,遏制乱收费,应首推“公示制”的全面落实。
早在2001年9月,原国家计委就下发了《关于实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的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实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国务院办公厅近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也明确规定全面推进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制”,及时更新公示内容、创新公示形式,提高收费透明度。
全面落实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将有利于遏制农村各种乱收费、乱涨价,减轻农民不合理负担。那么如何才能真正落实到位,笔者认为:
第一,各级领导要牢固树立减负就是增收的观念,把实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作为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阳光工程”和“民心工程”来抓。全面推行和落实好“公示制”,将有利于规范村务、政务公开,有利于落实党的富民政策,有效化解矛盾,促进农村社会和谐。
第二,要壮大宣传声势,造就良好的舆论环境,使乱收费、乱涨价者不敢占、不敢贪。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发挥舆论的导向作用。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台、网络等新闻媒介,并通过印制涉农收费公示册发放到各乡镇村等办法,大力宣传实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的意义、效果及典型经验。“公示制”就是以最透明、最直接的方式,把国家的价格和收费政策告诉农民,让农民能够依靠国家的政策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与此同时,还要抓好公示工作的示范,促进公示制全面铺开。
第三,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的项目和标准,必须是按权限和范围批准的,凡超越权限和范围批准的一律取消。现在一些乱收费变得合理化、复杂化也更加隐蔽,对凡是强行收费、搭车收费、巧立名目的收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收费,都要依法严肃查处,并且要处罚到位,决不让其在乱收费中得到好处。
第四,全面推行公示制度由于点多面广,工作难度大,要着力建立涉农价格与收费公示制度的长效机制。一方面,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把政策交给群众,使广大群众和监管机构能更有效地对涉农价格和收费行为进行监督。一方面,建立农村价格监管队伍,把镇村二级价格监督管理网络建立起来,并对涉农价格违法违纪案件实行联合办案的制度,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对典型案件要采取公开通报或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无庸置疑,从某种意义上说,全面落实价格与收费公示制度,有利于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和水平,也是落实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关键。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是一项“惠民工程”,积极推行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有利于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必将深得广大农民群众的拥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