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余款”咋成了官员腐败的“理由”?
密云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主任郭生强通过编造虚假工程,单独或伙同他人贪污公款253万余元,此外他还被控受贿52万余元、挪用公款20万元。据悉,郭生强贪污的资金来源都是县政府拨款的结余款。昨天,郭生强在北京市二中院受审时感慨,“我犯罪就是因为有结余款!”(2012年4月18日人民网-《北京晨报》)
“我犯罪就是因为有结余款!”好一个贪腐理由,好一个犯罪借口。明明是贪污公款、违法犯罪,却自欺欺人、心安理得,以“结余款”为自己打掩护、找托词,实在是可笑可恶可耻可恨。这种“不吃白不吃,吃了也白吃”的“流氓习性”和“腐败逻辑”,值得我们高度警惕和反思。
“当官不发财,请我都不来”、“有权不用,过期作废”、“有钱不花,是个傻瓜”。等等这些腐败思想、腐败心理,在官场、官员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并且还形成了一种气候、一种风气,成为了腐蚀性极强的“腐败文化”。而上述案例中的郭某及其同伙,还有一个贪污腐败的先天条件,那就是官商一体化的特殊身份。一方面,服务中心有结余款;另一方面两套班子、一套人马的云虹公司,也为他们编造假项目、转移结余款提供了便利。这种官商一体的格局,在其他地方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尽管从中央到地方明令禁止在职的国家公务人员不得在企业兼职或经商办企业,但是,变通、变相,使得一些官员混迹于官商两界,“见利忘义”也就有了可乘之机,贪污腐败更成了一些官员的“家常便饭”。
财政供养单位,每年都是预算决算的。但是,一些单位,在预算决算的时候,总是想方设法地多套、多占、多用。而每年的项目预算用不完就得收回的规定,原本是为了节约财政资金,但这一规定却给一些贪心之人、贪婪之徒起了反面的助推作用。“反正是公家的钱,不用白不用”,“今年花不完,明年也不能花”。于是,年底突击花钱,变相套取财政资金,也成了一些官员腐化堕落的“变种”。正如郭某所言,县政府每年都有拨款,而服务中心每年都有结余。在他任职期间,结余款已有了一千多万元。总结自己犯罪的原因,郭生强感慨都是因为有结余款导致的。人心不足蛇吞象。结余款的诱惑,让一些官员心生邪念,并最终走向堕落。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管理,加强对资金流向的监督,丝毫也不能放松。
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在现行的政治体制下,“一把手”说了算,一支笔审批,权力运行比较自由,权力监督比较困难。尽管也可能会有这样那样的监督措施,但是,领导者的审批权、决策权,常常无人能管、无人能撼。尤其是在资金调度上,财务监管更是难上加难。正是这样的格局和背景,让一些干部的权力犯罪畅通无阻、贪污腐败无所顾忌。看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权力运行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不是光放在嘴上说说而已的,必须下真功夫才行。
一些领导干部明明贪污腐败,但是在没有东窗事发之前,单位内部往往少有人站出来断喝、揭发。上述案例中的郭某贪腐渎职也是如此。这是为什么呢?一方面,可能是真的不知道;另一方面就是集体无意识了。大领导大贪、小领导小拿,反正是公家的钱,明明不能私分,但由于人人有份,大家也就默不作声、集体腐败了。这种“你好我好大家好,你贪我贪大家贪”的集体无意识不但会让大家难以做到对腐败的“零容忍”,而且还会让一些人消磨意志、蜕化变质,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漠视淡忘,危害性极大。要想改变这种局面和状况,一方面要求单位一把手必须做到公道正派、清正廉洁、以德服人、以廉服众;另一方面要强化对单位工作人员以及社会公众的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品质养成,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人引导人塑造人。
当然,在反腐问题上,没有特殊官员,无论其职位多高、能力多强、荣誉多大,都不能游离于监督之外、法律之外。贪官仕途结束在“结余款”上,再一次敲响警钟:对权力必须时时刻刻绷紧监督这根弦,任何的松懈和大意都会导致腐败的滋生蔓长。同时,也验证了“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心莫贪,贪心必起祸”,谁触犯了法律,必然受到法律的严惩。
(倪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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