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压力型体制下,农村文化建设资源分配的依据并非农民的满意度,而是基于上级检查和下级“迎检”之间切合的程度。所以,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是一回事,而其使用则是另一回事。不少村干部认为:“现在的考评体系就是不重效果重过程,重你做了什么,看你有没有创新、有没有特色。所以,现在人家没有的我们要有,人家有的我们也要有,要不然就落后了。人家有了,就要立刻跟上。”碰到上级下来检查时,找一些“听话的”村民充数来“表演”,在村干部看来无可厚非:它已成为一套通行的潜规则。XJ镇W村的村主任在带笔者参观完他们的“农家书屋”后,颇有感慨地说:“你看看我们这个东西,去年投了一万多块钱进去,但是,真正能有什么效果,谁知道呢?”换言之,这种文化建设与传播活动,相当程度上脱离了农村文化的延续性以及农民的日常生活。文化的传播与服务,变成了只是村干部和上级政府之间上演的一出“压力—应付”闹剧。
结果,作为农村文化传播重要主体之一的农民,反而无法在其中发出应有的声音和文化表达。农民在国家主导的文化建设中缺位,与农民在建庙宇中捐资、集资的热情形成了强烈反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