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意识形态是网络文学表征自身的第一枚徽章。“网络就是新生活”,这种新生活的一个突出表现,就是用“在场”的欲望和“缺席”的身体来张扬消费意识并消费图文影像。网络文学作为数字化时代颇具影响力的一种文化现象,它已经无以选择地被裹挟进现代消费文化大潮。网络的话语是典型的现代消费文化话语,网络上的新民间文学就是大众消费的民间表达和文化言说,是现代消费意识形态的网络“脱口秀”(talk show)。
在以网络为媒介的消费文化大潮中,由于人们的上网消费不仅是要消费其使用价值,而主要是消费它们的形象,即从影像图文形象中获取各种各样的情感体验,获得各种各样的信息资源和娱乐消费方式,因此,影像及其代表的信息就替代了使用价值而成为使用价值的代用品。跨国公司的资本运作和媒介巨头的商业回报永远要求每一个网民(包括文学网民)为自己的文化消费买单,网络上的新民间文学自然也不能例外。英国后现代消费文化理论家迈克·费瑟斯通(Mike Featherstone)曾说,消费是后现代社会的动力,以符号与影像为主要特征的后现代消费,已经引起了艺术与生活、学术与通俗、文化与政治、神圣与世俗间区别的消解。当代社会符号生产的过剩、文化的失序与分层消解,不断激发人们的欲望与快感、情感与审美满足,“在消费文化影像中,在独特而直接产生的身体刺激与审美快感的消费场所中,情感快乐与梦想欲望总是大受欢迎。”[1]以计算机网络为标志的“E媒体”符号仿像的意向性,正成为现代人的“消费指南”和“价值图标”。在它的拉动下,消费社会将人的文化身份纳入符号选择和影像甄陶之中,商品权力话语消解了高雅文化的壁垒而与通俗文化合谋,轻而易举地通过大众传媒侵入到当代文化的神经,将日常生活作为市场需求和大众文化模式设定为当下社会文化的普遍原则。于是,消费成了文化,消费文化成了文化消费,也成了消费意识形态的文化表达。
费瑟斯通曾经解释过消费文化为何能成为意识形态表达的问题。他说,这主要基于消费文化的两层含义:“首先,就经济的文化维度而言,符号化过程与物质产品的使用,体现的不仅是使用价值,而且还扮演着‘沟通者’的角色;其次,在文化产品的经济方面,文化产品与商品的供给、需求、资本积累、竞争及垄断等市场原则一起,运作于生活方式领域之中。”[2]他在分析后现代社会“消费梦想、影像与快感”的问题时说:
消费文化使用的是影像、记号和符号商品,它们所体现的是梦想、欲望与离奇幻想。它暗示的则是:在自恋式地让自我而非他人感到满足时,表现的无不是那种浪漫的纯真感情的实现。当代消费文化似乎就是要确定无疑地接受并得体地表现这样的行为,以扩大这样的语境与情境范围。[3]
网络文学所依存的消费社会,奔涌而来的电子媒体霸权和信息轰炸,自动控制系统,以及按照类像符码和“超真实”模型而形成的社会组织,正在取代生产的地位而成为社会的组织原则。在一个由赛博空间、虚拟真实、符码仿真和比特叙事的网络世界中,民间的消费欲望滋生出一种普遍的虚拟,“影像的虚拟,还有时间的虚拟(实时),音乐的虚拟(高保真),性的虚拟(淫画),思维的虚拟(人工智能),语言的虚拟(数字语言),身体的虚拟(遗传基因码和染色体组)”[4],使现代人生活在屏幕与影像交织的消费文化的幻觉之中,“这种盲目拜物的逻辑就是消费的意识形态”。[5]麦克卢汉说“媒介即讯息”,J·希利斯·米勒认为“媒介就是意识形态”,鲍德里亚则说商品拜物教中的人文逻辑是“消费意识形态”,他们的共同点就在于强调媒介的社会功能与意识形态间的必然关系。正如鲍德里亚曾形象阐释过的麦克卢汉的观点:
铁路带来的“信息”,并非它运送的煤炭或旅客,而是一种世界观、一种新的结合状态,等等。电视带来的“信息”,并非它传送的画面,而是它造成的新的关系和感知模式、家庭和集团传统结构的改变。[6]
由于商品逻辑成为整个人类生活的逻辑,消费意识支撑了网络大众的意识形态,对于这种意识形态的网络文化表达就成了网络空间消费母语的内在动力和文化底色,成为网络上兜售和宣扬时尚化消费意识和人生态度的一种新的权力话语的工具。于是,“一切都由这一逻辑决定着,这不仅在于一切功能、一切需求都被具体化,并操纵为利益的话语,而且在于一个更为深刻的方面,即一切都被戏剧化了,也就是说,被展现、挑动、被编排为形象、符号和可消费的范型。”[7]消费成为游戏,网民运用网络游戏规则操纵着数字符号来玩耍个性;消费成为言说,它是当代社会关于自身的一种镜像,是人们进行自我表达的方式;消费又是一种被遮蔽的策略,始终操纵着它的仍然是它背后的市场价值规律、经济杠杆和利益驱动,网络在线民主所构筑的世俗文化或“新民间文学”不过是消费意识形态的工具而已。
最鲜活的个案便是号称“全球最大的中文原创文学网站”――“榕树下”对陆幼青《死亡日记》的成功操作。陆幼青是一个文人,又是一个商人,不幸的是得了绝症,他必须用倒计时的方式面对自己生命的最后时光。这时候,为了经营好他生命的绝唱,他想到了当今最火爆的电子媒体――电视和网络,找到了最理想的表达方式――用纪实性的文学形式抒写自己对生命的理解、对世界的爱和对亲人的留恋,同时还采用了消费社会最有效的市场运作方式――利用“人之将死,其言也善”的临终关怀和人道情怀,提升自己的市场卖点和亲情人伦的双重含金量,把“死亡日记”连同发布这些日记的媒体“榕树下”网站一道炒热,让它们互为因果地在文化市场上抢占“眼球经济”的制高点,最终达到双赢之效――《死亡日记》在网站上居高不下的点击率、中央电视台“实话实说”节目的广泛影响和随后将《死亡日记》印刷出版,在图书市场热卖,所获得的良好经济效益足可以泽被陆先生的遗孀和女儿,让他实现遗愿(将版税留给未成年的女儿)、慰藉九泉而不必为活人生计担忧;对于媒体(网络、电视、出版商)而言,也借此举赢得更多的社会关注,打造了自己“注重人文关怀”的良好形象。岂不知在这种“双赢”的背后却是那只资本运作的“看不见的手”在按照消费市场的“利润最大化”逻辑操纵行事,众多网民、观众和读者的眼泪无非在协助资本市场完成一次消费意识形态的“脱口秀”行为。如鲍德里亚曾形容的“应该说是整个社会、‘股份社会’、有限社会与魔鬼签了合约,向他出卖了一切先验性、一切合目的性以换取丰盛,而此后便受到目的缺席的困扰”[8]。
IT产业遵循的只能是市场运作模式,产业化是网络发展的出路和方向。有统计表明,在蛛网覆盖的互联网世界,每5分钟就会有一个新网站诞生,每8分钟也会有一个网站消亡,这个“生存还是死亡”的哈姆雷特命题的答案就在于消费社会的资本市场运作。1997年美籍华人朱威廉投资100万美元在上海创办“榕树下”文学网站,他投资文化建设的目的除了网络文学本身的意义外,还在于看中了中国这个文明古国庞大而厚重的文化市场。6年多来,榕树下不仅吸引了无数文学网民的眼球,贮藏了数以百万计的原创文学作品,还签约作者5000余人,签约媒体600余家,签约出版社40余家,签约电台50余家,出版图书100多种,发行图书300多万册,年利润以150%的速度增加,打造了网站品牌,也创造了网络淘金神话。德国贝塔斯曼公司甚至愿意出资1000万美元购买榕树下网站60%的股份。榕树下的成功不只是网络文学的成功,更是消费社会资本运作的成功,是网络文化产业化的成功。[9]
如此说来,网络的在线民主只是消费社会体制下的预设民主,网络文学写作的话语平权是市场消费和资本运作机制中的有限平权。如南帆先生曾指出的,网络提供的自由是以享有某些社会条件为前提的,它蕴含着另一种新型的限制,因此,他提出,必须在双重视域之中考察电子传播媒介的意义:“电子传播媒介的诞生既带来了一种解放,又制造了一种控制;既预示了一种潜在的民主,又剥夺了某些自由;既展开了一个新的地平线,又限定了新的活动区域--双重视域的意义在于,人们的考察既包含了肯定,又提出了批判;既充当了伯明翰学派的弟子,又扮演了法兰克福学派的传人。”[10]应该说,这种判断是辩证的,也是深刻的。
据此延伸的逻辑追问是:网络文学意识形态表达的价值可能性限度在哪里?在大众文化消费的诱惑中,如果网络文学的价值仅仅体现为“话语权”在谁的手中抑或对文化消费资本的“脱口秀”言说,那么,就会像沃尔夫冈·韦尔施所嘲讽过的:人类在电子媒体世界里顶着“电子天堂”的吉祥标题,穿过人类历史,期待“圣灵降临”,结果,“电子媒体的人工天堂的梦想”不仅没有实现,而且“兑现中潜在的赤字被兑现中意想不到的剩余给抵消了”[11]。为此,我们需要关注消费意识形态下的网络书写所带来的价值蜕变问题。
首先是关注媚俗时尚的亚文化书写。网络媚俗而不崇雅,脱冕而不加冕,渎圣而不“尚齿”,它就像一个无拘无束的玩童,用世俗的真诚抹去了对文学与文化的敬畏感和神圣感,把媚俗作为民间母语的工具和文学审美的时尚,用“亚文化”的轻松表演来对抗宏大主题的沉重叙事。例如,一本《网络文学采撷》[12]的作品集,仅第一辑中就有:《小资情调随身宝典》、《陪女友逛街完全手册》、《办公室白领的22种死因》、《蹭饭条例》、《光棍歌》、《男朋友的七大谎言》、《女士如何面对蟑螂》等时尚而又凡俗的文章。榕树下网站举办首届网络原创文学奖的获小说,前两名获奖作品是尚爱兰的《性感时代的小饭馆》和老谷(赖大安)的《我爱上那个坐怀不乱中的女子》,媚俗的标题、时尚的选题(男女性、婚外情)和对传统价值观念的“渎圣化”戏仿与贬斥,成了这类作品最抢眼的亮点和卖点。有网友曾尖锐地批评网恋文学是“公厕文学”,千篇一律的矫揉造作,连篇的错字和乱七八糟的网络术语令人不堪卒读,并总结了媚俗种种表现表现:“公共场所”、“污言秽语”、“文字宣泄”、“例行公事”、“憋出来的纯情”和“呲牙咧嘴的幽默”等。[13]这样的批评不是没有根据的
鲍德里亚在《消费社会》中分析说,时尚的符号是“某种文化的虚幻参与,这是一种导致了物品亚文化的文化适应美学”,它的负面影响在于:一方面“媚俗有一种独特的价值贫乏”,而“与‘美’并不相干”,是“工业备份、平民化导致的消费社会的大众文化”的产物;另一方面,媚俗又是一种失去原创精神的“模拟美学”,它将不同人的思想认同为同一种观念模式,因而媚俗的艺术品只能成为一个身份和地位的矫情的符码。[14]
其次是要关注网络写作时身体缺席的欲望叙事。“身体”一词频繁出现在伊格尔顿、福柯、吉登斯、布迪厄等许多西方当代重要思想家的著作中,“对身体(body)的重要性的重新发现已经成为新近的激进思想所取得的最可宝贵的成就之一,……由于对身体,对快感和体表、敏感区域和身体技术的沉思,间接地扮演着身体政治的替代品的角色,因而也扮演着伦理代用品的角色。于是,身体的观念与国家、阶级矛盾和生产方式等更为传统的政治主题重新联系起来了。”[15]在他们看来,“身体”是社会政治的入口和风标,对“身体”的强调是对传统理性主义话语的反叛。身体是人的感性存在,一种价值承载的资本,它身上积聚了社会权力和社会不公,显示了权力压迫和文化资本的隐蔽性存在。身体欲望的现代断裂导致的身体话语生产的膨胀,使得重生命感觉、灵肉分离和精神游戏,成了当代大众审美文化的标志,“欲望取代灵魂,灵魂在肉体中沉睡,已然成了今日艺术所关注的救赎与解放的问题。”[16]
网络让虚拟世界中“缺席”的身体得到了欲望叙事的充分弥补,潜意识本我的“流氓兔”有了自由奔跑的豁口。这时候,面对网络的“脱口秀”成了生命自恋的身体表达,许多网民从这里享受身体缺席表演的欲望快感。据一家权威公司的统计,现在的网虫95%是30岁以下的年轻人,男女网虫之比为8.4:1.6,而在男性网虫中,未婚者占了绝大多数,大多都是涉世未深的大男孩[17],为了在网上讨得美眉的欢心,他们可以通宵达旦上网撒欢。网上的匿名特征将人们在社会中的道德焦虑一扫而光,使很多人尤其是那些自卑人群可以舒展地呈现内心的难言之隐,可以放浪形骸,可以放言无忌。美国在线的“即时信使”每天都吸引上百万网民聊天,得知陪聊者是一个名叫Eliza的33岁女子后,一些人把她作为网恋对象,或向她倾吐自己的爱情故事。然而,Eliza不过是伯克利大学的学生卡文·福克斯Power G3计算机上的一个程序。福克斯在他的WEB页AOLIZA上设置了31个名为Eliza的人,并定期增加新名单,这样一个虚拟的程序竟赚得无数人的眼泪。身体的缺席使网民靠心理表演抒发欲望,却因身体的不在场造成欲望叙事的虚幻与无效,身体的肉体性、享受性和存在性终归失落于网络空间的非处身性。于是,人类在网络时代的道德和心智的有限性,让位于欲望叙事的无限性,却被终止于身体缺席的凌空蹈虚性。网络所张扬的消费意识形态在失去自律又无从他律后,其价值建构的可能性就这样被悬置在身体策略与生命自恋的狂欢话语中。
最后还要关注网络文本削平深度的世俗性言说。网络文学用消费意识形态淡化政治意识形态,并试图卸掉文学的社会教化、道德批判功能,逃避崇高的宏大叙事母题。民间的狂欢将历史的纵深感简化为当下的游戏性,而把日常生活碎片原汁原味地呈现于世俗化言说文本之中。在这里,文学成为脱口秀式的大众文化消费,休闲娱乐文本融汇成强大的互动信息流。本来,就人类之于文学逻各斯的命意而言,“词语是对精神的完全在场,精神是对现实界的完全在场,这三者是对真理的完全在场”,马克·波斯特甚至说“这几个论点是西方理性文化的标记”,然而,在电子文本中,失去稳定性的主体退出了历史的深度又消解了意义的厚重感,使创作变成“从寻求文本中形而上的固定意义转而探求文本中差异的矛盾游戏”[18],把逻各斯中心传统中的观念呈现为不能阐述这一逻辑的二元对立。网络文学是“玩”出来的,痞子蔡称自己写《第一次的亲密接触》是“擦枪走火”,有网友评论说这“‘擦枪走火’打中的是名声和金钱”[19]。网恋更像是流行性感冒般在网上盛行,聊天室中说“我爱你”如吐口水一样随便,却与责任、勇气、真诚毫无关系。“那些受了女扮男装、男扮女装、老扮少装、少扮老装之苦的人以牙还牙,网恋就这样欣欣向荣。WWW既是大宝藏,又是垃圾场,这里总是堆积着那么多的white lie(白色谎言),好比现实中的白色垃圾。”[20]这样的写作心态需要的是情绪宣泄,打造的只能是世俗文本,而与价值深度和意义建构背道而驰。我们知道,文学写作不是简单的“写字”,文学关乎人的精神而不是人的“下半身”,千百万民众参与文学的目的是要打造千百万健康的灵魂,而不是借网络来炫耀自己敢于将灵魂出卖给魔鬼。
因而,当我们反思网络文学消费意识形态的价值可能性限度时,需要正视网络文学所普遍张扬的媚俗时尚的亚文化书写、身体缺席的欲望叙事和削平深度的世俗文本的负面性,不得把网络文学的平民视角等同于文学本体价值的“胜者通吃”(The winner takes),而需要坚挺健全的文学精神,以便为平庸和媚俗的消费意识形态表达补铁补钙。网络写作可能一时消解他律但不能永久失去自律,网络文学世界允许大众狂欢但最终还是得靠“诗人与诗意”来支撑起“网络诗学”的平台。网络文学无论表达什么和怎样表达,都应该装备人文审美的“母题”,在数字化技术空间设置艺术承担的价值杠杆,而不仅仅是感性欲望的意识形态消费。
网络文学:消费意识形态的文化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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