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是否转播中超不应“闹”到两会上


    

央视是否转播中超不应“闹”到两会上
盛大林

刚刚闭幕的全国两会上,有不少关于足球的议案。河南建业足球俱乐部老板胡葆森一条《关于吁请中央电视台恢复转播中超联赛的建议》的议案引来各方评论,然后辽足老板王宝军在自己的议案里也有涉及呼吁央视复播中超的建议。在某著名门户网站作的民意调查中,有超过75%的球迷支持胡葆森的提议,认为“中国足球需要雪中送炭”。(据3月15日《人民日报海外版》)

央视全面“封杀”中国足球超级联赛已经3年了,此前的几年也处于准封杀的状态。几年来,中国足协一直在与央视谈判,俱乐部及其球迷也都在呼吁,现在竟然闹到了全国两会上!

央视虽然是国家电视台,但它是自收自支、企业化动作的事业单位,并不是政府部门。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的前提下,央视理应拥有制播等业务方面的自主权。在体育赛事转播等问题上,政府都不应该用行政命令的方式横加干预,何况是没有行政权的立法机关!难道全国人大能要求国务院及其职能部门直接插手央视的日常业务吗?对足坛的机构及球迷来说,央视是否转播中超也许是一件天大的事情,但在全国两会上它只是一件不值一提的小事儿。每年的两会只有10天左右的时间,很多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都来不及审议或讨论,哪里轮得上一家电视台的转播事宜呢?

75%的球迷支持胡葆森的提议,这被称为“民意”,可这只是足球界的民意而已。喜欢足球的当然希望央视转播足球,喜欢水球的肯定也希望央视转播水球,如果90%的水球爱好者赞成央视转播水球,央视是否也应该答应呢?

众所周知,央视之所以停止转播中超主要是因为版权,根本就在一个“钱”字。说到底,这也是一桩“生意”,只是暂时没有成交而已。如果中国足协不向央视要钱或者降低价码,央视当初就不会停止转播,停了也还可以恢复。既然如此,各个俱乐部及其球迷为什么不去吁请中国足协免费或者低费授予转播权呢?制造舆论压力甚至试图借用公权力“逼迫”央视,是不是有“强卖”之嫌呢?

力主央视转播中超的人总是强调足球在中国拥有最庞大的收视群体以及最广泛的影响力,言下之意,转播中超对央视也有好处。但利弊得失,当事者自会考量,外人绝不能搞“拉郎配”。

中国有3000多家电视台,央视不转播中超,自有其他电视台转播。实际上,每年都有很多地方电视台包括卫视频道转播中超赛事,也就是说,球迷只要想看,依然可以看到。俱乐部之所以希望央视转播,主要是因为央视的超强影响力及其商业价值;很多球迷之所以希望央视转播,则主要是为了满足心理上的需求,因为他们觉得央视不转播就不足以体现足球的“地位”、球迷们也就很没有“面子”。可是,“地位”和“面子”不是别人给的,而是自己挣的。如果中超能达到意甲西甲那样的水平,还愁央视不主动吗?说实话,一看中国球员那找不到球门的样子,再一想赌球黑哨之类的糗事儿,我就唯恐避之不及,因此打心眼里希望央视不要转播中超。

当然,央视是否恢复转播不是我等非球迷说了算,也不是球迷们说了算的。转播不转播,还是应该遵循新闻传播规律和商业游戏规则、由当事各方协商决定。在商言商,球迷们不要只站在自己的立场上考虑问题,人大代表们也不能利用职务之便浪费权力资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