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得民心者得天下


  如果取之有道而至富贵,那才是真正的“贵”,即实现了不只是“经济人”同时也是“道德人”、“社会人”的价值。现代市场经济当然是以利益为驱动机制,但同样要求“见利思义”,“义然后取”。那种不管义不义,先赚了再说,赚钱才是硬道理的行为是要不得的;那种有钱能使鬼推磨,“鬼附势慕利”的“钱神论”是要不得的;那种只有黑心才发财、专取不义之财的行为更是要不得的。 从商家来说,赢得顾客就一定能够赢得市场,企业就一定能够蒸蒸日上。

  办企业的宗旨:“服务社会,富强国家”。这一宗旨充分体现了儒家“以民为本”的观点,具有普遍性。 “经营的目的是为社会服务,利润乃是服务的报酬”。尊重消费者,理解顾客,最突出的表现就在于为顾客提供优质服务上。

  然而,至今有的商家仍不知“以民为本”的道理。有的坑害顾客,最终顾客越来越少。这就是“失民心”所带来的经济恶果。

  我国建立市场经济制度的时间还不长,与之相配套的法律法规体系尚在建设、完善之中,但这并不能成为中国企业可以背弃商业道德、莫谈经济伦理的理由。

  同业经营者不再野蛮地割砍对方电线,而变成了中国电信分拆后的若干电信企业相互之间诉讼缠身,应感到万分欣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