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风云》连载十一


 制定破产法,本来是我在为本单位国务院技术经济研究中心起草文件时提出来的一项建议。如果提交建议之后便罢休,那就会风平浪静,一团和气。可是我偏要去关心这项建议如何落实,甚至还当上了破产法起草工作小组组长,要真刀真枪去投入战斗,这矛盾就来了。本单位的任务是搞技术经济研究,而我却要全力以赴去搞立法,岂不是不务正业吗?磕磕碰碰的事就免不了了。起初是委婉的批评,似乎作用不大,于是有一次我们单位主持日常工作的领导在与我谈其他工作的时候,突然插了这么一句话:“小曹,像你这样关心立法的同志,在立法部门工作最合适。”他说得很随便,但决不是随便说的。我接收了这个软性逐客令之后,当然就要开始考虑去向了。

  正好我与国务院办公厅调研室的一位副主任有点文字之交,经他介绍,调研室主任也跟我谈了话,作了一番考查。当时我还不满40岁,有研究生文凭,有17年工作经验并已发表几十篇文章,调研室十分欢迎。加上原工作单位也在中南海,政治审查比较省事。很快,调研室的商调函就到了国务院技术经济研究中心负责人的办公桌上。事情至此,惊动了中心最高负责人马洪,他不希望我离开中心,便让其副手,即原先对我发出软性逐客令的领导人出面挽留。未见成效之后,马洪同志便亲自出马,采取了一种特别的挽留方式。1985323日下午,召开了当时正在酝酿合并的国务院三个中心(技术经济中心、经济中心、物价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大会,马洪在会上讲话,其中谈到了对中心工作人员的素质要求,应当是知识面很广的专家。说到这里,他话锋一转,举了一个例子:“譬如说,我很佩服曹思源同志,他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培养的研究生,是学政治经济学的,但是他对其他很多问题有兴趣,他提出要修改宪法,建议恢复设立国家主席职位。当时有些人不理解,说学经济的研究宪法干什么?设不设国家主席问题跟我们技术经济研究中心有什么关系?大家哈哈一笑就过去了。可是后来国家采纳了他的建议,修改宪法时果然就写进了设立国家主席。后来他又建议制定破产法,也有些人曾经表示不理解,说他不务正业,研究经济的人搞什么破产法?但是国务院采纳了他的建议,目前正在起草破产法。最近曹思源同志要求调走,我当然希望他不要调走。但一定要调走也是可以的,因为他觉得在这里不能发挥他的作用嘛。但是我要说一句,像他这样的人才,我们是需要的,今后像他这样提出建议,只要是经认真研究而不是随便想的,也可以由我们中心将这类报告往上送。”

  当时我十分感动。说实在话,至今我对马洪同志那番话也充满感激。他肯定了我几年来在国务院技术经济中心的工作。虽然我所做的有些工作超越了本中心的业务范围,但仍然是在为国务院工作、为国务院效劳,而不是干私活。

  如果从知识分子十分重视的“知遇之恩”来说,我当时真应该改变主意,留在中心不走。但是,我终于没有那样做,而是坚决地调走了。为的就是破产法。因为我从起草破产法的工作过程中深深地体会到,破产法出台之路是太艰难了,各种阻力太大了,需要做大量的协调工作和说服工作,要与人大、法院、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新闻界、学术界、企业界等各个方面打交道。在国务院办公厅,做这些工作比较方便;相比之下,技术经济中心或发展研究中心在国务院的位置还是偏了一点,不便于协调。这些话当然无法向马洪启齿,我只好不作解释而告别了中心。多年后偶尔想起,仍为那年未作解释一事而感到某种缺憾,但愿今日这一段话能使之有所弥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