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质教育已经实施若干年了,教育改革也进行若干年了。至于成功与否,世人自有评说。但是不可否认的是,随着改革的进行,问题也越来越多,诸如教育公平问题、学生缺乏创新力的问题、教育腐败问题、校园混乱问题、信仰危机问题,等等。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党中央、国务院能够正视问题,敢于面对问题,7月13-1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北京召开了全国教育工作会议。
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就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出5项要求,强调优先发展教育,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改革创新,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和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教育公平,重视教育质量。胡锦涛在会议上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保到2020年我国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温家宝总理在讲话中阐述了中央制定《教育规划纲要》的主要考虑和确定的教育工作方针。他特别指出,《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到2012年实现教育财政性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4%的目标,表明了党和政府推动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坚定决心。
这次会议充分表明了党和政府对教育的重视程度。应该说,教育不单是学校的事情,也不单是主管部门的事情,而是全党全社会的事情,是政府的事情。
长期以来,教育改革之所以没有取得人们所期待的结果,主要是没有把握好保证教育改革成功的关键性因素。从实践中和成功先例的经验看,教育改革要想取得成功,必须解决关键性问题,即责任制问题。
目前教育存在的种种乱象,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责任不明确。学校出现问题了,不管哪个部门,最终都把责任推到教师身上。譬如辍学率居高不下问题,本来应该由法律来解决,由政府来解决,但却推给了学校,推给了教师。再如学生缺乏创新能力的问题,本来应该由国家制定的人才培养模式即招生模式来解决,最终也推给了教师。现在许多人达成了这样的共识:教育改革是否会成功,关键在于教师。正是这样的定势思维,导致了教育问题越来越多,积弊成疾,越来越难以解决。解决这一问题的主要办法,就是划清责任。应该由谁负责的,谁就要负起责任,绝不能把大部分责任往学校教师身上一推了之,这样一来,所有问题都将迎刃而解。
综观我国教育现状,要把握关键性问题,必须从以下几个途径入手。
首先,立法机关尽快制定《学校管理法》。
对于预防校园恶性事故,国家主管部门也下发了不少相关规定,但是类似事件屡有发生,其根本原因在哪里呢?
盘点造成校园恶性事故的原因,无非就是领导和教师不负责任,安全教育不到位,学校管理混论,秩序差。如果深究起来,当然还有深层次的原因:学生管理难度太大。像已经发生过的校园恶性事故,大多是因为领导和教师不敢管,秩序混论,纪律性差而造成的。这是目前很多教育工作者共同感到十分头疼的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不管事后惩罚力度多大,都不能根除校园恶性事故。
原因找到了,怎么解决这一问题呢?国家统一制定《学校管理法》是消除校园安全隐患的最佳途径。理由是,国家统一制定《学校管理法》,权威性不容置疑,合法性不容置疑,科学性不容置疑,可操作性不容置疑,而如果由学校来制定,就不具备这些条件。
这一制度应该包含以下内容:1.把原《日常行为规范》细化,使其更具有操作性:把安全问题放在第一位,学生楼内单排右侧通行,危险物品禁止带入校内,禁止做危险性游戏如疯闹、打斗等,应该做什么,禁止做什么,规定得一清二楚。2.规定清楚不遵守《学校管理法》的后果:扣分量化。每学期一统计量化结果,经学校主管领导审核后装入《成长记录袋》,到毕业时累计成绩计入升学总成绩中,同时写在毕业证上,最好能与该生未来的诚信记录挂钩。
这样做的好处,一是能使学生明确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二是给教师和领导赋予了管理权、教育权和适量的执法权,而这些权利是必须的但目前又十分缺失的,(例如,学生带刀具进入校园,教师是否应该具有搜身的特权?教师没有特权,应该由谁来管?这一直是法律上的空白点,也是管理上的难点)。三是到毕业时累计成绩计入升学总成绩中,遵守的学生会大大增加,学校也必须始终执行这一制度,否则没有成绩会对升学将造成严重影响,这就避免了国家规定得不到执行的弊病。四是教师依法教育学生,杜绝了体罚或变相体罚的现象,解决了不敢管和不会管的问题。
当然,好处还不止这些,这种先进理念,在发达国家的教育管理中体现的十分明显,如国外的惩戒教育、诚信教育等,而我们却一直是空白。须知,管理是灵魂,它不仅能保证教学质量,更能提高安全系数,减少安全隐患,提高学生素质,增强守法意识,养成良好习惯,打造和谐校园,解决了长期以来德育教育苍白无力的难题。
为了保证公正公平地执行这一法律,进而对学生做出公平公正评价,还要对学校进行限制性规定:每所学校优秀率为30%;良好率30%;及格率30%;不及格率10%,一年内没发生重大事故,优秀率上浮10%。对有关教师和领导做出严格要求,作弊和弄虚作假要受到严厉处罚。此法同时作为考核教师的主要依据。
其次,政府要保证按照《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办好教育,各级政府保证资金投入,建立科学的用人制度,选好校长。做好教育资源的平衡使用工作,国家所属的大学要按人口比例招生。监察机关随时予以监察,审计机关要定期对学校经费的使用状况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三,要建立科学的人才培养模式即招生模式,这是关键中的关键。
人才培养模式,具体来说,就是指招生模式。有什么样的招生模式,就会有什么样的人才培养模式。有什么样的招生模式,就会指挥学校和教师培养什么样的人才。有什么样的招生模式,就会指挥家长培养什么样的子女。有什么样的招生模式,孩子就会沿着什么样的路子成长。由此可见,招生模式就是人才培养的指挥棒。
最理想的人才培养模式是什么样的呢?
首先,要有利于促进德、智、体全面发展。一提全面发展,有人往往认为就是什么都学,什么都会,其实这是一种错误的认识。真正的人才,不一定什么都会,但必须品德高尚,有一定知识储备,有健康的身心,三者缺一不可。
其次,要有创新能力或特长。
高考改革就应该就应该围绕以上几点,建立科学的招生模式。
尽快把学生的创新能力纳入升学考试中。中国学生缺乏创新能力和创造精神,这是国人尽知的事,中央高层领导人和很多有识之士对此忧心忡忡,已故的钱老对此始终牵挂于怀。近来,部分大学制定了自主招生政策。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自主招生政策刚一出台,就受到广泛病诟,因为它存在很多可预知的和不可预知的弊病。所以,只有把学生的创新能力纳入升学考试中,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策略。具体做法是,在考试总分中,有100分为创新能力分,教育部牵头,科技部等部门协助,每年定期举办写作大赛,发明创造大赛,不参赛的为0分;取得县一级奖励的得60分;取得市一级奖励的得70分;取得省一级奖励的得80分;取得国家一级奖励的得100分;获两次或者两项以上国家级奖励的可以免试入学。为了防止地方作弊,大赛评委由各高中,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各级科技部门联合选派,整个评选过程录像存档,一旦发现弄虚作假,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获奖名额各地按参赛学生数的固定比例截取。为了防止个人弄虚作假,就要做出这样的规定:一旦发现哪位考生弄虚作假,已经考上的取消求学资格;已经毕业的,学历证书作废;已经参加工作的,开除其职务。
教育问题千头万绪,但是,只要我们抓住主要矛盾,抓住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其它问题就会相应得到解决。如果把握好保证教育改革成功的关键性因素,把主要问题解决好了,才能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从教积极性,理顺教师工作生活中不协调的环节,实现教育的终极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