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控”投石问路,行业何去何从?


三控投石问路,行业何去何从?

 编者按

  57,广东省医药价格评审委员会发布《关于对药品价格实行三控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文中简称征求意见稿),这是继2008年年底广东卫生工作会议定调执行三控事隔一年多以来,首次见到的相关政府文件。三控是指控制最高零售价、控制实际供货价、控制流通差价率。该征求意见稿对行业将产生哪些影响?相关企业又该如何应对?以下是几位业内人士表达的各自观点。

  三控优于两票制

  杨昌顺

  三控并不规定流通环节的多少,而是控制流通环节的利润空间,这比以往的两票制更为科学 。广东出台的征求意见稿,一旦在全国实施,对于自建队伍、本来就是高开票的营销模式没有任何影响,而对当前低价招商模式、普药营销模式等会产生重大影响 ,相关企业、人员该如何应对? 

  一、招商企业和代理商应全力支持

  在传统招商模式中,发票的流向为:生产企业出货(批发价的10%~30%——“过票商业单位(批发价的65%~90%,有逃税7%~10%的现象)——配送商业单位(加5%~8%——医院——患者。许多大包商并 没有自己的销售队伍,还需要分包给小包商,赚10%的税钱,或者稍微更多一些。在这个流程里面,生产企业本身赚得并不多。

  面对三控的固定配送费率,过票是不可能了,招商企业和代理商该怎么办?

  1.招商企业的应对之策

  支持医改治理医药流通的精神,支持三控政策,积极在广东省药品价格管理系统上传实际供货发票,积极根据票面金额及时、足额纳税。

  与代理商重新签订代理协议,明确代理条件、工作任务及销售目标。确定代理商合作的报酬及其发放方式,明确其代理产品的市场开拓费用、学术推广费用、广告投入及佣金等。

  合同中明确代理商在药品购销、临床推广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做带金销售等违法行为。

  2.代理商的应对之策

  支持医改治理医药流通的精神,支持三控政策,积极协助企业在广东省药品价格管理系统上传实际供货发票,不倒票,不偷逃国家税金。

  按照企业营销策略,帮助企业开拓、维护市场,收取合理佣金及其他报酬,核报双方合约规定的款项。

  在药品购销、临床推广过程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做带金销售等违法行为。

  如果对现有合作企业诚信度不放心,可以逐步调换到诚信企业。三控时代对代理商而言,在选择产品的同时,还要选择企业,产品要好,企业也要规范、稳定、诚信。

  二、营销模式采取不同策略

  中国大量药企的营销仍然停留在在卖产品的阶段,提升缓慢,普药营销就是这种模式。普药销售流程中的发票流向为:生产企业出货(批发价的10%~30%——商业公司顺加一些点(可能少至1%~8%,也可能多至约50%——终端(医院、诊所、药店)——患者。其中,农村卫生院、诊所、药店、民营医院可能加价很高,最高毛利可达80%,也可能由于各种因素加价很少,稍微加几个点就卖出去了(所以会有人发现部分药品终端零售价格远远低于国家定价)。品牌普药生产企业的渠道价格大部分都控制得不错,一般不会有什么问题。对于一般普药企业的普药产品,由于对终端零售价格未加控制,因此,面对三控可能会有一些问题。对此,竞争程度不同的产品可采取不同的策略。

  1.竞争较少的品种(实际生产的企业在3~4家),药企应该在全国实行高开票,至于渠道和终端 的利益,可以采取代理制佣金模式,通过协议来规定。同时,各生产企业之间应该建立联盟关系,共同维护产品价格。否则,一旦某企业低价开票,将影响其他企业整体价格管控。

  2.对于竞争较多的品种,普药企业的现行做法几乎可以不加变动。笔者注意到,三控政策中对于零售价格较低的产品,批发环节配送费率和累计费率,以及零售环节的差别差价率都较高。一般来讲,廉价的普药在实际销售中,各环节(除了公立医院、连锁终端及部分药店)都达不到这么高的配送费率或者加价率。

  三、对商业公司影响有限

  笔者认为,只要商业公司做自己该做的事情,赚自己该赚的钱,三控政策对医药商业现行主流盈利模式影响不大 

  靠倒票为生的商业公司应发展其他业务,发展不起来,就该卖掉公司。较大商业公司中的倒票 ”业务应该停止。

  另外,医药商业公司除了争取获得政府支持、继续做好下游终端业务之外,必须高度重视和上游工业企业的战略关系,切实采取行动亲近工业企业,工商共赢将使双方合作利益最大化。

  三控牵一发而动全身。笔者预计,在过渡阶段,市场上的零售价格将出现一定时期的混乱,然后陆续归位。药企在调整企业出厂发票价格方面,营销、财务等部门也将会绞尽脑汁,精确计算,到底怎么开票才符合企业自身和客户的短期和长期利益。总之笔者认为,三控对于规范流通秩序将起到积极作用。

(作者为上海海虹今辰药业市场总监)

 

该文发表于《中国医药报》(100520

http://www.cnpharm.com/site1/zgyyb/html/2010-05/20/content_3555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