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货币政策讨论


  货币政策是人们最为关注的问题,近期的政策操作更成为人们热议的焦点,但意见分歧也很明显。因而有详细讨论的必要。

  继今年4次提高存款准备金率之后,央行于19日晚宣布,从10月20日起将存贷款利率各上调0.25个百分点。这是时隔三年后的首次加息。上次加息是2007年12月,为应对流动性过剩和通胀压力,央行曾6次上调存贷款基准利率。从2008年9月起,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央行又启动降息,曾5次下调贷款利率,4次下调存款利率,分别从7.20%和3.87%下调到5.31%和2.25%。

  这次加息的背景有二,一是消费物价高位上升,9月份达到3.6%,通货膨胀压力加大;二是房地产价格居高不下,9月份70个大中城市房地产价格上涨9.1%,房地产调控政策失效。因此,此次加息旨在收紧流动性,抵制通货膨胀,也必然会加大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考虑到外部汇率升值压力再起,加息也有减轻外部压力的作用。应当肯定,这是一次正确的选择。相对于今年4次调整存款准备金率的数量调节,央行终于启动了价格调节,这是值得欢迎的。

  这次加息的政策操作有一点值得指出,过去的操作往往是存贷款同加同减,区别不大。此次操作有所不同。活期存款利率不变,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对称上调25个基点,二、三、五年存款利率分别上调46、52和60个基点,而贷款利率一律上调20个基点。如此复杂的利率政策结构,一方面说明了央行考虑的细致和周全,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央行的矛盾和为难心态。既想回收流动性以控制通货膨胀和抑制房地产泡沫,又尽量减轻加息对地方和各个主要行业增加负担。在不得不加息的情况下,什么都想要,什么都不想丢掉,于是就形成了现在的选择和安排。既然是在是夹缝中生存,在夹缝中求平衡,为什么不能进一步推进利率的市场化,是条件不成熟吗?非也。负利率的现实正是启动利率市场化的契机。根据国际经验,利率市场化可以采取从大(额)到小(额),从长(期)到短(期)的渐进方式,用几年时间完成,但从上个世纪搞到这个世纪,二十多年过去了,央行依然要如此安排。与我们对经济增长的热情和期盼,形成显明对照。

  对于此次加息的效应不可高估,就是对于抑制通胀,也不是一次加息就能解决的问题。不过,加息的选择表明,决策者对经济运行的信心增强,把抑制通胀的目标暂时放在了保增长之上。实际上,今年的经济增长大大超过了预期,是无需去保的。这也许是此次在增长回落的情况下选择加息的原因之一。

  很多人都认为,这次加息“出其不意”。所谓出其不意,只不过是过于相信了央行的政策惯性,再加上行长周小川前几天关于“今年内不会加息”和“现阶段中国不能急于控制通胀率”的宣示,而没有考虑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变化,如果再不向市场表明正确的政策信息和导向,有可能出现更大的风险和问题。其实,加息幅度的选择故然重要,更为重要的是引导市场和公众预期朝着希望的方向和目标前进。这次加息也不是像一些人讲的“适逢其时”,而是姗姗来迟。负实际利率的情况由来已久,且在不断扩大,主张加息的人也大有人在,今年以来,我们也一直主张升息。就是从国际范围来看,巴西和印度已经提高了利率。其所以是以今天才出手,主要是官员现在的普遍行为方式是,能拖则拖,能推则推,以至错过了很多大好时机。

  有人认为,此次加息表明,中国的货币政策操作正在回归常态,并有可能进入一个加息周期。首先,这里所说的回归货币政策常态是相对于今年4次提高存款准备金率而言,是指央行少用存款准备金率,而多用利率工具。这当然是件好事,我们积极支持,但在经济失衡没有根本改变和利率市场化没有实现以前,常态能否保持还不一定。从需要和可能来看,中国的确存在着进一步加息的较大空间,但能否进入一个加息周期还有待观察。目前世界各国央行货币政策分歧很大,一方面面对危机后的通货膨胀态势,澳大利亚、挪威、巴西、印度等国先后加息,而俄罗斯、南非和匈牙利等则下调利率,美国、欧盟、日本、英国等则依旧维持低利率政策,甚至进一步下调利率。在这种情况下,央行担心利差扩大,热钱流入,会不会采取进一步加息的操作,还是个问题。这次升息的幅度不大,也说明了这个问题。

  此次加息引起的外部震荡大于内部,其中,澳元大跌2%,有色金属、石油、农产品和橡胶等国际大宗商品应声暴跌,伦铜下挫183点,即跌2.17%,美股受挫,道指下跌165点或1.48%,而美元大涨近1.5%。中国的货币政策操作已经成为全球货币政策调整的标志性事件。于是,中美利差扩大,刺激热钱流入,加大人民币升值压力之说又流行起来,有人甚至提出2006-2007年加息和升值双轮驱动会不会重演的问题。其实,人民币升值预期和热钱流入的原因与其说在外,而不如说在内,国内经济过热和增长超速,必然进一步扩大出口和增加引资,这是升值的内在逻辑,跨境资本流动通常不是为赚取利差,而是为了追逐资产泡沫,更何况我们还有资本管制,加息和升值的节奏还可以具体掌握,有可能出现此消彼长的情形。要知道,一项政策只能实现一个主要目标,多目标操作不是一个好的选择,一石两鸟好是好,但在不同方向上不可能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