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按:现在,虽然我不再是一名法官,但我坚信:“马锡五审判方式”是人民司法永远的灵魂,“一切为了人民”是人民司法永远的灵魂,马锡五是人民司法永恒的丰碑。
感谢《苍天》,因为电视连续剧《苍天》让我再次想起了记忆中的马锡五,也让我重温了久违的“五锡五审判方式”,也让我又回到了曾经在乡下法庭工作的难忘岁月。
我是1985年被分配到法院工作的,刚刚报到后就直接被发配了长江边上的一个镇上的法庭工作。因为在法庭走村串户的特殊性,根据领导的特别要求,第一个月的工资就买了一辆长征牌自行车。这辆自行车是我人生的第一个大件,也就是骑着这辆自行车开始了我的人生之路。
我们法庭分管三个乡镇,一个在山中,一个在江边,一个在江中。我到了法庭,法庭才有了正式的书记员,以前就庭长一个人自拉自唱,写调解书和判决书统一用法院民庭的书记员大名。其它的几个法庭也是如此,所以民庭的书记员成为了法院的总书记,这种“垄断”的格局直到我和我的同班同学来到法院,才被彻底打破。
那时,《民法通则》还没有颁布,法律文书中用的是“根据我国民事审判政策的有关规定,判决如下:……”或者“本院根据我国民事审判政策的有关规定进行调解,双方或当事人间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如下:……”。
那时,我们每月逢五接待,每个月必须有三个接待日。除此外,就得去三个乡镇巡回办案,去法庭所有的镇比较好,只要预先电话一下村干部就好,否则到了村里没有村干部的配合,根本无法开展工作。去山里的那个乡,必须事先电话联系好司法助理,并在他们上班前赶到乡政府,然后一起下乡。去不中的那个乡,则要在早上六点前就要赶到码头,赶头一班船过江,上岸后再吃早餐。每次我们都是在固定的店里吃,稀饭、烧饼、油条老三样,到现在还能想起那个味道来。
那时,我们没有在田间地头办过案,大都是在村委会或村干部、生产队长家中,对于老百姓之间的纠纷,我们调查都很认真,尤其是对因农忙季节因水、因电发生的纠纷而导致的人生损害纠纷,必须在认真调查。司法助理和村干部会配合我们,把所有的当事人和知识情者叫来进行调查,这仅仅是为调解不成后的判决做准备。
那时,法官大都没有受过正规的法律教育,而且在法庭中几乎清一色的是部队转业军人。转业军人需要对家族进行安置,因为法庭的住房比较容易解决,所以没有特别门路的转业军人,只好领着全家下法庭。
那时,法官的办案效率很高,90%以上的案件都是通过调解结案的,判决的案件很少,有关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案件必须判决,而且大都是通过调解达成协议以判决的形式结案,还有就是判决不准离婚的,除此外其它判决结案的很少,连刑事附带民事的大都是以调解结案。
那时,我们虽然辛苦,但下乡办案速度和效率都很高,只有巡回办案解决不了的才回法庭继续开庭审理,就是回法庭开庭也会请司法助理、村干部来旁听,一起做调解工作。如果调解结案,就是皆大喜欢的事。因为一代官司三代仇,如果真正针尖对麦芒,一定要判决,村干部也会有担心以后的邻里工作不好做了。
那时,我们下乡就吃在老百姓家中,从来就没有要上饭店吃饭的概念,起码90年代到来前没有。开庭有时间,调解没有时间,那时经常为调解一个案件,忙到深更半夜才能回法庭,记得为了调解一个离婚案件,我一个人从婆家到娘家,整整忙了一个晚上,回来时已经已经快十二点了。有时因为办案太迟,隔江过岸的,回不了家就住在老百姓家中,至今我记得江中小岛上的本家大嫂,因为办案不能过江了,村干部就安排我住她家。她们全家人的热情和朴实,至今让我扇记忆犹新。
……
就这样我在基层法庭工作了整整四年零二个月二十多天,1985年7月12日正式到法庭报到,1989年9月底调到县法院执行庭工作。在执行庭又工作了四年,分管四个乡镇的执行案件,同样是从巡回办案开始的,从10份开始就带着卷宗,一个乡镇一个乡镇地蹲点,在乡镇司法助理和村干部的配合下,花一个多月的时间,把片区的所有案件过滤了一遍,并从一开始就与乡村干部和群体建立起了良好的关系。
记得有一次有一个乡干部对我说:邱法官,也许县长、书记来,我们都不会这样接待他们。我知道,其中有信任、有友情,更有一份来自田野和小河中的纯纯的感情。这种感情,只有从田野中走来的人才会有,只有农民的后代才会有。
随着后来再次调到经济审判庭工作,原来的那套办案作风和工作方式就不再适应了,工作基点由过去的从人情和关系出发变成成了一切从利益出发。为此,有好长时间都不适应,如果不是大家的特别关照和助理特别能干,估计我第一年怎么也难完成领导给我的创收任务。
进入九十年代后,一切都在变,法院也在变,以后的法院变得让我们越来越陌生了,自己钟爱的法院和事业也越来越不认识了,最后几乎在绝望的愤怒中结束了自己的法官生涯。并重新开始了一条道路,一直走到今天。
不知不觉参加工作都有二十五个年头了,离开法院也整整十二年了。人生的路走到今天,也有了回头的资格和资本了。回想曾经走过的路和走过的路上发生的一切,多了一份朦胧的美感,但也有更多的清醒和理性。
人民法院在近三十年发展中,也许我们算是“马锡五审判方式”最后的传承者和实践者了。当然,无论如何我们都不愿意这个判断是真的,并衷心希望“马锡五审判方式”能在现代社会,包括像深圳这样的都市中发扬光大。
“马锡五审判方式”之所以不仅仅属于马锡五,是因为“马锡五审判方式”数千年传统文化结晶,是传统的民间纠纷的自治文化和衙门文化在“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照耀下的最完美的结合。
民间纠纷的自我调解和官衙的严格依法办案,如果没有了“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觉悟,就不可能有“马锡五审判方式”。“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灵魂是一切为老百姓着想,一切为老百姓服务,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为了人民,是“马锡五审判方式”灵魂,也是人民司法的灵魂。近年来,人民法院的在群众的威信越来越低,并已经到了历史的最底点,应该好好面对“一切为了人民”这五个字好好反思一下,反省一下。
诚然,作为“马锡五审判方式”的传承者和实践者,也在反思。从本质上讲,“马锡五审判方式”更适合于传统的熟人社会,在这个社会中人们把人情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以及道德评价看到至高无上甚至比生命都还重要。而在现代都市则更多的是以陌生人为基础,尤其是在的市场经济的环境下,人们甚至把利益看到比生命还重要。在如此的社会背景下,“马锡五审判方式”还有用武之地吗?
我们的答案是:有,因为实践证明有。虽然我已经是律师了,但就在2003年,就在深圳,面对企业大量的经济纠纷尤其是债权债务纠纷,我们依然在调解,并且取得不俗的业绩和回报。实践可以证明,在利益、效率和效益面前,最终还是能为客户和企业找到平衡点,并快速地把纠纷和冲突化解了,调解依然是法宝。当然,因为身份的不同,我们仅仅为律师开拓一条新路,一定程度上也是因为大家都不注重调解了,我们才有机会。
相信,现在很多年轻的法官和律师对“马锡五审判方式”都很陌生,电视连续剧《苍天》再次通过对“马专员”艺术形象的再创造,把“马锡五审判方式”重新展现在人们面前,再一次感动了苍天,感动了人民。
现在,虽然我不再是一名法官,但我坚信:“马锡五审判方式”是人民司法永远的灵魂,“一切为了人民”是人民司法永远的灵魂,马锡五是人民司法永恒的丰碑。
天上的虫子(邱旭瑜律师)
2009年9月10日于深圳
马锡五——人民司法永恒的丰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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