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媒体报道称,河北省定兴县农民张庆在配合警方调查一治安案件时死于派出所内。据当地政法委介绍,其死因为自杀,用头撞墙身亡。昨日,记者从定兴县有关部门获悉,目前河北省及保定市两级检察院已对此事展开调查。据警方介绍,张庆来到派出所后因态度不端,被一名叫安海峰的出警人员警告,此后突然用头撞墙导致身亡。(7月4日《新京报》)
定兴县政法委介绍农民张庆是在派出所内“用头撞墙导致身亡”,也就是自杀。可按照常理,一个人要自杀,总该有自杀的理由,因为蝼蚁尚且偷生,没到迫不得已,谁愿意轻生?
本案起因,仅为张庆之子张海岗和同村一位年轻人因琐事发生打斗,吃了亏的张海岗事后用棍子砸坏了人家几块玻璃,后被张庆及时劝回。
应该说,这样的纠纷在农村是经常可见,根本就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通常情况下,通过同村一位有威信的人协调,就能很好地解决问题,毕竟是在同一个村子,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而通过公安部门处理此事,就比较稀少。
此外,儿子张海岗与别人产生纠纷,警察却带他老子去派出所询问,我们不知道这执法程序是否妥当?
张庆作为张海岗的父亲,应该明白其子砸了人家几块玻璃,无非是赔偿对方的损失,连治安处罚也应该挨不上。自己被带入派出所后,也不应该有什么需要害怕的,最多也就是答应赔偿对方几块玻璃钱而已,根本没有自杀的理由。此外,正如死者家属的质疑:“儿子和别人打架,当爹的干嘛一头撞死?”
可张庆却真的就这样死了,死得是那么蹊跷。目前河北省及保定市两级检察院对此事展开调查,也就说明了当地政法委“用头撞墙身亡”的结论,值得大家怀疑。
就张庆死亡案而言,当地政法委蓄意袒护当事警察的可能性也是有可能存在的。当然,我们很好理解政法委袒护警察的行为,因为现在的政法委“一把手”,大多数也都身兼当地的公安局局长,袒护警察就是袒护部下、袒护自己的单位,显得理所当然。
近几年,大活人非正常死在看守所、派出所的事不断见诸媒体,而且警方公布的这些人的死亡原因总是那么令人玩味。仅今年以来,引起媒体高度关注的就有云南玉溪青年李乔明在看守所里“躲猫猫”致死案、海南儋州看守所罗静波(音)“洗澡澡”致死案、江西九江看守所李文彦半夜做噩梦后突然死亡的“做梦梦”案、福州第二看守所内年仅20岁的温龙辉“摔床床”死亡案、男子陈某强在福清市治安拘留所因睡姿不对导致死亡的“睡觉觉”案。
这些古怪离奇案件的频繁出现,也使官方第一次承认中国监狱存在“牢头狱霸”这一自古就有的现象,并承诺加强内部管理,遏制“牢头狱霸”这一丑恶现象。
就本案而言,笔者不妨也仿效“躲猫猫”、“做梦梦”等说法,姑且暂时给取名为“撞墙墙”吧。
至于“撞墙墙”的最终调查结果,我们将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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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在派出所撞墙死亡续:检察院展开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