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宏观经济要闻
国家将推动建立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
记者25日从工业和信息化部了解到,2010年,工信部将推动建立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进一步营造中小企业发展的合适环境。
积极开展中小企业上市育成工作
对于困扰中小企业已久的融资难问题,工信部中小企业司司长王黎明近日要求,2010年,各地主管部门要落实好工信部与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签订加大中小企业信贷支持力度的合作框架协议,并推动建立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
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副秘书长汤敏认为,为鼓励银行多向小企业贷款,加快建立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制度是很有必要的。
不久前,美国最大中小企业商业贷款机构CIT集团正式申请破产保护。CIT的倒闭说明在金融危机中,对小企业的融资风险格外大。如果没有与风险对应的补偿,银行是不愿意给小企业贷款的。正是因为缺乏相应的补偿机制,在2009年上半年7.37万亿新增贷款中,中型企业得了44%,小企业才得了8.5%的贷款。
王黎明要求,各级部门要结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做好细化和解读,修订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同时,工信部将加强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绩效考评和统计监管,制定出台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指导意见,加快建立全国和区域性再担保机构。继续实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营业税减免等有关政策。
他还要求,各地主管部门要结合创业板市场的开通,积极开展中小企业上市育成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集合发债,稳步扩大发行规模,参与推进中小企业短期融资券和中小企业集合信托、票据的发行工作。开展区域性中小企业产权交易市场试点工作。
中小企业工作会议将在近期召开
此外,记者25日获悉,国务院中小企业工作会议或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有望在近期召开,会议将进一步发挥各部委的作用,合力推进中小企业的发展。
记者是在工信部日前召开的全国中小企业工作座谈会上了解到以上信息的。2010年,中国经济“保增长”的压力将减轻,但是经济结构调整的力度会变大。其主要措施之一就是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增强民营经济的活力。
据介绍,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将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工信部部长李毅中、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国务院副秘书长肖亚庆为副组长。领导小组涉及的部门包括发改委、财政部、工信部、央行、银监会、税务总局、证监会、统计局、质检总局等。
为了解决中小企业发展遇到的诸多困难,国务院已经正式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36号文)。该文件将是当前和今后较长时间指导中小企业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但是中小企业的发展不单需要国务院的统筹安排,也需要各部门的通力配合。对此,工信部中小企业司司长王黎明表示,第一次会议将是在新的重要时期召开的重要会议,这次会议将凝聚共识,进一步发挥各部门的作用。
二、 产业要闻
欧盟决定对中国和越南皮鞋继续征收15个月反倾销税
新华网布鲁塞尔
当天,欧盟成员国环境部长未经讨论就以简单多数通过了这一决定。此前,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曾对欧盟委员会建议延长对中国部分皮鞋的反倾销措施一事表示强烈不满,认为欧委会在该案中存在诸多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不符的做法,表示中方保留采取下一步措施的权利。
为保护一些南欧制鞋企业的利益,欧盟从
就在此项正式反倾销措施本应到期时,欧盟委员会于2008年10月不顾大部分成员国的反对,决定对中国皮鞋反倾销案展开期满复审,以决定是否延长反倾销措施。复审期间,原反倾销措施依然适用。
尽管由欧盟成员国代表组成的反倾销委员会在上月的内部表决中反对继续延长,但欧盟委员会本月初仍建议延长对中国皮鞋的反倾销措施。
这次的表决结果也是欧盟内部妥协的结果,因为没有像通常那样延长5年,而是仅延长15个月。在欧盟内部,英国以及北欧国家一般倾向于贸易自由化,反对滥用反倾销措施,但意大利和西班牙等南欧国家为了保护本国鞋企,通常主张动用反倾销手段。
欧盟的这一决定遭到了部分制鞋企业和零售商的反对。英国零售商协会发言人阿利斯代尔·格雷说,这一决定将让消费者在未来两年内仍要为买鞋多掏钱,同时也向一些没落的欧洲企业发出了一个危险的保护主义信号,那就是欧盟会保护它们免受外部竞争的威胁。
代表2000多家欧洲制鞋企业利益的欧洲鞋业联盟此前就算过一笔账:如果欧盟将对中国和越南皮鞋的反倾销措施延长到2011年,欧洲消费者和企业将损失数亿欧元。
欧洲鞋业联盟指出,这一做法也无法保护那些落后的南欧鞋企,因为腾出的市场空间会很快被其他国家的鞋类产品填补,欧洲的就业机会也不会因此猛增。
商务部对欧盟碳钢紧固件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
商务部23日公布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碳钢紧固件反倾销调查初裁决定,认定上述产品存在16.8%-24.6%的倾销。自
公告称,中国国内碳钢紧固件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决定对该产品采取保证金形式的临时反倾销措施。
在欧盟部长理事会通过对我皮鞋继续采取反倾销措施一日后,商务部迅速做出上述反应。相关行业分析师对记者称,碳钢紧固件是紧固件里产量很小的产品,商务部这次的举动很大程度上是对欧盟皮鞋事件的回应,是一种姿态,对我国相关产业影响有限。
焦炭企业全年业绩堪忧
需求好转、供应限制、国内外价差等因素导致今年我国焦炭进口暴增。尽管进口量在实际消费量中的比重仍微乎其微,但对国内焦炭企业而言,已经面临巨大的产能过剩压力的同时,又不得不考虑来自其他国家的市场竞争。而从全年来看,尽管近期焦炭市场有所回暖,全行业效益仍然非常不乐观。
进口量大幅增长
根据海关总署近期公布的数据,11月份我国共进口焦炭10623吨,而1-11月的累计进口超过15万吨。
作为焦炭生产和出口大国,过去我国每年的焦炭进口量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根据统计,2008年全年进口焦炭不到140吨,2007年也只有458吨。据业内人士介绍,国内所需要的冶金焦几乎都能自给自足,这些少量的进口可能是生产的样品。
从统计数据来看,今年焦炭进口量增长从3月份开始显现,当月进口量即达到4518吨,远超前几年全年的进口量;到9月份,单月进口量更是高达31149吨。
对于今年进口量的暴增,“我的钢铁”网炉料事业部经理刘葆认为,今年以来,世界经济形势和国际钢材市场相对低迷,而国内市场启动较快,带动国内焦炭价格上涨,与国际市场价格形成价差,较低的进口价加上目前对焦炭进口实行零关税的政策,使得进口焦炭具有一定优势。据了解,从11月初开始,国内焦炭市场价格止跌回升,近两个月以来,国内焦炭价格累计提高了100-150元/吨左右。
此外,据刘葆介绍,国内供应缺口也给了一些企业进口焦炭的空间。今年以来,山西省加大煤炭资源整合力度,大量小煤矿被关停、兼并,山西焦煤供应吃紧,焦炭企业在能够保证盈利的价位上买不到焦煤,导致了“无米下锅”的困境。据业内人士透露,即使最近行业景气回升,山西还有很多焦炭企业仍然限产达60%以上,只有少数拥有煤炭资源的企业能够保证满负荷生产。
刘葆预计,明年国内焦炭将继续面临供应偏紧的局面,2月到3月山西焦炭含税出厂价可能会达到1800-1900元/吨。
焦炭业“内忧外患”
从国内焦炭产能过剩的角度来看,焦炭进口量事实上并不具有大幅上升的空间。国内煤炭贸易专家黄腾认为,即便是今年进口焦炭总量大幅增长到15万吨,相对于全年超过3亿吨的消费量,这个数也是微不足道的。不过,他同时认为,焦炭进口的趋势值得注意。
从统计信息来看,今年我国焦炭进口主要来自于日本、蒙古和俄罗斯。据黄腾介绍,日本一直是焦炭出口国,虽然日本几乎没有炼焦煤资源,但其拥有较高的焦炭生产技术,通过进口炼焦煤,他们能够将一般的煤炭炼出品质较高的焦炭,因而在国际市场上拥有一定的份额。
而据业内人士判断,从蒙古进口的焦炭很有可能是中国企业在蒙古开采炼焦煤并就地生产出焦炭,再运回国内销售。黄腾也认为这可能是一个发展方向。蒙古拥有较好的炼焦煤资源,但其国内需求较小,且地处大陆中部,运输条件较差,出口中国是最好的选择。这也吸引了不少中国企业去蒙古投资煤炭产业,之后再形成煤焦产业链也顺理成章。
与此同时,国内焦炭业产能过剩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据统计,目前我国焦炭产能已经达到3.8亿吨,而中国炼焦行业协会会长黄金干预计今年的需求量可能达到3.3亿吨左右。
业内企业也对全年业绩感到不乐观。包括安泰集团、黑化股份、山西焦化等焦炭板块的部分上市公司提前发布了全年亏损的业绩预告。
不过刘葆认为,今年因为国际价格偏低而导致的焦炭、钢坯等原材料大量进口在明年将难以持续,而国内产能会有一部分得到释放。由于明年国际炼焦煤价格看涨,进口焦炭价格也必然水涨船高,虽然不排除仍会有一定量的进口,但进口量会有所萎缩。
全球多晶硅产能过剩50% 国内企业自保成难题
明年,国内不少多晶硅企业可能遇到一个棘手问题:产能过剩严重、价格继续探底。他们要么集体将价格拉升,稳住利润;要么在亏损甩货、停产待工、甩卖工厂等方式之间选择一种,换得存活。
多晶硅供大于求
招商证券、长江证券、中金公司等多位独立券商研究员最新预测称,明年全球太阳能电池产能将扩大到9000兆瓦,比今年的6000兆瓦上升50%以上。
“尚德电力、CSI阿特斯等主力厂商不仅在第四季度的出货量超过了80%,而且纷纷上调了明年的出货量预期、毛利率也回到了正常的15%左右。大家都认为,明年的太阳能电池产能会出现高增长。”招商证券研究员汪刘胜分析,在哥本哈根会议之后,美国、德国、意大利等光伏需求大国对太阳能电池的重视程度加强,这会带动太阳能电站、居民房顶太阳能电池安装之外的其他需求,如自行车停车顶棚、火车站屋顶等。
如果是9000兆瓦的电池产量,将需要约6万吨的多晶硅产量(
江苏中能硅业一位高层昨天也对CBN记者说:“国外7个主流多晶硅厂如瓦克、Hemlock及韩国OCI等各有扩产计划,总数量已有6万吨(含电子材料用多晶硅),我国两大多晶硅厂商江苏中能、江西赛维分别有1.8万吨和2.1万吨的产能也将释放,加上中国十多个千吨级规模的中小厂,全球多晶硅产能总计约有八九万吨。”
价格继续下探
产能过剩将导致国内多晶硅产业的大洗牌。“一些公司今年第二季度时就力不从心,已在亏损。当时主要由于需求不济,现在的困难是,多晶硅价格不断下滑,很多中国多晶硅产品售价低于成本,所以继续报亏。” 汪刘胜说。
光伏咨询机构SoalrBuzz的最新数据也验证了上述说法:125瓦(或更高的电池模组)今年12月的零售价是4.31美元/瓦(4.23欧元/瓦),历史最低;另一种较低端的电池组件售价在1.98美元/瓦左右,相比年初的2.5美元/瓦大幅下挫。
电池价格的下降,直接反映到上游多晶硅的现货价上。中金公司研究员陈华在一份报告中称,多晶硅现货价格从2008年4月的475美元/公斤已下降到目前的55美元/公斤,且价格没有企稳迹象。
上述中能硅业的高层说,多晶硅价格起不来的主要原因有两个:有些中小多晶硅厂今年年中时销量不济,现在需求恢复后它们在市场中甩库存;与下游客户签订了长期订单的多晶硅厂,会因客户的要求补一些新货,这批货的价格就比较便宜。
尽管四川永祥股份有限公司的一位管理层平静预测:“明年多晶硅价可能会上升。”但汪刘胜及另外3位业内人士都感到,多晶硅价格仍有下跌空间。
企业如何自保
“国内大部分多晶硅企业属于中小型企业,规模不到万吨级别,成本比较高(60到70美元/公斤),这相比20多美元/公斤成本的国外企业有很大差距。就算明年对多晶硅的需求上升了,议价能力掌握在成本低的大厂手里。假设海外七大巨头、中国的江苏中能等企业都不抬高市场价,那么中国的中小企业就会处于 ‘只要生产就会亏损’或停产怠工的境地。”东方证券研究员邹慧说。
如果采用冶金法、硅烷法等不同于主流西门子法来生产多晶硅,成本会很快下降到30到40美元/公斤,企业或许能自保。“但国外企业对前两个多晶硅生产法的研究有十多年,始终不能达到6个9的硅纯度,生产稳定性也不够。这种情况下电池转换率会急速下降,从15%到16%的电池转换率下降到10%,硅电池还不如薄膜电池更有竞争力,客户不会下决心与这类多晶硅生产厂签订长期合同。”中能硅业上述高层非常担心地说。
作为中小多晶硅企业,现在需要想办法稳住多晶硅价。汪刘胜说:“下游的太阳能电池厂若能争取更多政策优惠使电池上网价提高,那么他们也不会给多晶硅等供应商们施加降价压力。要不然,亏损的多晶硅企业就需要把工厂转让给长期看好这类产业的其他投资者,或者在生产技术上有更大突破,迅速降低成本。”
三、 银行业要闻
银监会双箭齐发加强商业银行风险管理
为推进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实施、加强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近日,中国银监会连续发布《商业银行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管理指引》(下称《利率指引》)和《商业银行资本计量高级方法验证指引》(下称《资本指引》)。
根据《利率指引》,银行账户是相对于交易账户而言的,记录的是商业银行所有未划入交易账户的表内外业务。指引既适用于实施和自愿实施新资本协议的商业银行,也适用于暂不实施新资本协议的其他商业银行。
《利率指引》特别指出,商业银行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管理坚持审慎性原则。银监会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国际市场利率剧烈波动,商业银行资产、负债产品的利率特性发生变化,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管理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从国内情况看,随着商业银行产品的不断丰富、金融市场的日益成熟和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逐步深入,银行账户利率风险逐步显现。而几家大型银行和少数股份制银行的市场风险管理体系刚刚建立,业界和监管当局目前主要关注以盯市估值为特征的交易账户利率风险,对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的认识尚处于初级阶段。
正因为如此,银监会认为,《利率指引》的发布将有助于增强我国商业银行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的管理意识,促进我国商业银行利率风险管理水平的提升,加快新资本协议在我国银行业全面实施的步伐,使商业银行能够更加有效地应对各类不利的外部环境冲击。
另据介绍,《资本指引》以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相关要求为基础,充分借鉴巴塞尔委员会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监管实践,特别是在危机应对中的经验教训;充分考虑了国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实际,明确并细化了商业银行建立验证体系所要达到的标准,为商业银行建立有效的验证体系提供了明确的标杆,有助于确保资本计量充分反映风险。
据介绍,目前我国第一批实施新资本协议的银行和自愿实施新资本协议的银行已基本完成主要计量模型的开发工作,风险管理技术发生重大改变,模型结果已广泛应用于授信审批、贷款定价、准备金计提、监管资本计量等方面,但在模型验证方面还存在差距。正因为如此,银监会《资本指引》十分及时。
值得注意的是,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资本指引》的发布不会对商业银行资本计提及资本充足率产生影响。
业内专家认为,为了推动新资本协议的实施,银监会接连发布相关指引有利于规范银行准备工作,推动商业银行增强风险管理能力,提升资本监管有效性。
根据银监会此前发布的《中国银行业实施新资本协议指导意见》,新资本协议银行从2010年底起开始实施新资本协议。商业银行至少提前半年向银监会提出实施新资本协议的正式申请,经银监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新资本协议。银监会自2010年初开始接受新资本协议银行的申请。其他商业银行可以从2011年后提出实施新资本协议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