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民主是中国民主的突破口


 

大学民主是中国民主的突破口
 
宋 圭 武
 
 
对中国而言,民主是外生的。在几千年的中国历史中,有民本,但没有民主。民本与民主本质上是属于不同的范畴。民本的落脚点是维护集权统治,而民主的归宿是否定集权统治,二者南辕北辙,互不相干。
 
由于民主是外生的,所以,中国的民主化需要一个启蒙阶段。
 
近代以降,中国拉开了启蒙的大幕,但实际演出的是救亡的主题。
 
新中国的成立,开辟了中国历史发展的新纪元,也为一个农民国家提供了一个实现梦想的机会。但农民的浪漫主义加上理性精神和诚信精神的缺乏,使新中国的发展道路显得一波三折。在发展中,既作出了有益的探索并取得了重大成就,但付出的代价也是沉重的。
 
改革开放使中国发展迈上了一个新台阶。但历史的惯性太大,中国发展仍面临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其中如何进一步解决好民主化问题就是一个艰巨的问题。
 
在中国农村,基层民主的实行推动了中国民主化的进程。但问题是,由于中国农民总是处于社会权力和文化的外围,所以,其对中国民主化进程的实质影响总是有限的。另外,由于中国农民缺少启蒙,再加上经济水平落后和传统文化制约,农民的民主总是具有一种异化的味道。
 
经过几千年集权社会的熏陶,中国农民对政治是天然的麻木者。另外,在血缘文化和文化水平低等因素制约下,农民的民主总是脱离不了圈子意识和追求短期利益的束缚。所以,中国农民的民主是更需要启蒙这样一个过程的。
 
有人主张以党内民主推进中国民主化进程,但党内民主对中国社会发展所产生的风险较大。由于党是社会的权力中枢和神经中枢,社会发展一旦神经中枢出了问题,这时问题就会是大问题,而不是一般的小问题。就如人一样,可以缺胳臂少腿,但不能缺神经,缺了神经,就会面临瘫痪的威胁。所以,推进党内民主,弄不好,中国社会就会出现大乱。而一旦出现社会大乱,在中国这样一个国情下,局面比国外会更糟糕,更难让人收拾。
 
所以,中国发展,大局是稳定。社会不稳定,对谁都没有好处。对富人没有好处,对穷人也未必要好处,这也是中国历史发展经验的证明。目前,虽然党的建设存在许多问题,尤其是日益严重的腐败已是相当严重的问题,但党的建设必须要和社会稳定结合起来,否则,只会造成更严重的局面。
 
但民主化毕竟是历史发展的趋势,中国也不能例外。否则,中国的发展就只能是短期和扭曲的。
 
如何稳妥和有效推进中国的民主化进程,笔者认为,大学民主化是中国民主的突破口。
 
首先,大学属于社会权力的边缘,大学民主对社会发展造成的风险较小,搞不好可以重来,但党内民主就不会出现这种状况。
 
其次,大学是知识分子扎堆的地方,所以,大学民主可以少一些启蒙的任务。当然,中国知识分子本质上也是需要启蒙的,但同农民相比,中国知识分子所需要的启蒙就少些。
 
第三,大学现有的硬件设施可以为民主化提供必要的支撑。
 
第四,大学民主化有利于推进学术研究和抑制学术腐败,有利于杰出人才的出现。
 
第五,大学民主可以为中国的民主培养民主人才和民主意识,这也为中国未来的全面民主提供一个好的基础。
 
第六,大学民主也有利于释放知识分子的压抑情绪,这也有利于社会稳定和健康发展。
 
当然,民主本质也是一种制度设定,所以,中国的民主化必须考虑中国文化的特点。由于面子文化和血缘文化以及潜规则等因素,所以,中国民主化应多注重运用公开和协商的手段,少用一些匿名的手段。中国民主化必须结合中国的国情。既要考虑到中国的政治基础,也要考虑到经济基础和文化基础。否则,民主制度的设计就是空中楼阁,只有形式而无实质。
 
如何实施大学民主,下面笔者提出一套方案,仅供参考。
 
1.正校长由学校职工直接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五年,可连选连任。校长人选来源:首先是有关组织部门确定任职条件,然后是自愿报名与组织推荐想结合,国外的知名人士也可报名参加,在此基础上根据条件可确定3-4人进行竞选,最后由学校全体职工投票决定。
 
2.副校长不用参加选举,可由中央或教育部或省委直接任命,但若在具体工作中正校长不满意副校长的工作,正校长可提议由全校教授组成的教授会议进行投票表决,若有三分之一以上教授不满意该副校长的工作,对该副校长可就地免职,由组织另行安排。
 
3.正校长由学校选举产生,而副校长由上级任命,有利于中央意志与学校意志的互相制约和相互平衡。
 
4.大学二级学院院长也要通过该学院教师会议选举产生,任期五年,可连选连任。院长人选来源:首先有关部门确定任职条件,然后是自愿报名与组织推荐结合,在此基础上可确定4-5人进行竞选,最后由全院教师投票决定。
 
5.二级学院副院长可由本学校校长进行直接任命,但若在具体工作中,若正院长不满意副院长的工作,可提议由该院副教授以上的老师进行投票,若有三分之一以上的不同意票,对该副院长也可就地免职。
 
6.正院长由选举产生,而副院长由学校任命,也有利于学校意志与学院意志的制约和平衡。
 
7.大学实行校长负责制,同时在学校中的具体管理中也要体现民主的特点,要对一些事项多进行协商和讨论,要尽可能采取公开的形式。
 
8.大学书记可直接由上级任命。书记主要起一个监督作用,日常工作可由校长全面负责,只要符合政策精神,书记就无权干涉校长具体工作。
 
9.二级学院书记由学校党委直接任命,其职责也主要是监督。
 
10.教育部主要任务将是制定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并进行监督和检查。
 
11.为了稳妥起见,可在全国选2—3个大学进行民主选举的试点,然后根据情况可在全国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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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职称: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