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区域协调发展之九:彭真怀谈效率与公平的关系


    问题的提出:为谁发展、靠谁发展、发展成果如何分配,这是任何一种发展观都必须回答和解决的基本问题。缩小地区差距,必须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效率与公平关系到区域发展活力,是世界各国都十分关注的热点问题。我在各地的调研表明,效率和公平互为基础,互相促进。效率是手段,公平是目的。一些地区往往把效率误读为“速度”和“规模”,或者单纯理解为追求GDP速度的“率先”增长,这是失之偏颇的。公平也不是简单地“拉平”,不是“经济发展无差距”,不是忽视自身发展条件“齐步走”,更不能助长“等、靠、要”的思想。在效率与公平之间,我认为比较现实的做法,是既不以效率牺牲公平,也不以公平损害效率,这样才会使区域经济发展更加协调、更加和谐、更具创造活力。

    我国是一个经济还不发达的发展中国家,人口众多,人均占有物质资源相对不足。因此,效率的指向是在发展生产力中实现资源利用的最优化,保持连续性,增强针对性。就这个角度看,我认为应当更加合理有效地配置和利用资源,大力发展生产力,以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当前,我国人口总量继续增加,就业压力不断增大,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与社会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各种社会问题凸现。这一切,都只能通过提高发展效率来解决。

    在效率优先的前提下,公平的指向主要是追求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初次分配和再次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次分配更加注重公平,我认为是区域协调发展必须遵循的原则。就市场经济规律而言,初次分配关系主要由市场机制形成,政府不直接干预。再次分配具有社会功能,由政府通过税收、提供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转移支付等调节手段进行。在这个社会功能上,中央政府应当把重点放在调节地区之间的收入关系,防止收入差距过大。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实现公平与效率相统一的重要原则,也是解开公平与效率这把矛盾之锁的钥匙。我注意到,对限制开发的大兴安岭、长白山等森林生态功能区,对禁止开发的243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1处世界文化自然遗产、187个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565个国家森林公园、138个国家地质公园,如果没有中央政府的投入和支持,当地人民群众的生活就会有很大的困难,这些地区的功能定位就会受到很大的冲击和扭曲。在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进程加快的背景下,一味追求效率而不顾公平,到头来必然使追求效率的愿望落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