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由国务院扶贫办正在草拟的扶贫标准调整办法将把过去的底线抬高。其政策出发点在于不仅关注贫困人口维持基本生存所需要的收入,还将考虑他们在教育、医疗保障方面的支付能力。目前,扶贫办正向它的26个成员单位征求意见,在修订之后择日向国务院报批。
如果这个贫困线提高至年收入约1300元的初稿最终得到国务院认可,全国贫困人口将由目前的4000万增加到8000万。国家统计局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底,全国农村贫困人口存量为4320万人,其中绝对贫困人口1479万,低收入人口2841万。
据悉,此次调整将把绝对贫困线和低收入贫困线“合二为一”,统一称为贫困线。新的贫困线将不仅关注贫困人口维持基本生存所需要的收入,还将考虑他们在教育、医疗保障方面的支付能力。(4月13日《重庆晚报》)
国际上界定贫困概念最普遍的做法是将贫困分为绝对贫困和相对贫困,绝对贫困是以满足人体基本活动所需的最低营养水平作为划分标准,而相对贫困则是将一般社会成员从事正常社会活动所需要的最低消费量作为划分标准,包括社会平均水平的教育、医疗保障等支付能力。世界银行1990年给出的国际贫困线标准是“1天1美元”。
1985年,中国确定人均年纯收入200元作为贫困线,此后根据物价指数,逐年微调。后来,又将贫困线划分为低收入贫困线和绝对贫困线两种。2008年,中国绝对贫困线标准为人均年纯收入785元以下,低收入贫困线标准为人均年纯收入786元―1067元。
这么多年来,我们在炫耀经济发展成就的时候,总是不忘公布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间减少的多少贫困人口数量。据《中国发展报告2007》公布的数据称:1978—2006年我国农村贫困人口总共减少了2亿多人。
1985年的200元,相当于城镇职工四个月的平均工资了,可以买到20斤猪肉;而目前的1067元,仅相当于半个月的城镇职工平均工资,也只能买到约70斤猪肉。以这样的低标准来评估当前的贫困人口数量,绝对数当然会大大缩少。
其实,我们完全不需要用目前的低指标来夸大扶贫成绩,中国改革开放后在扶贫工作上所作的成绩那是有目共睹的。
如果按照拟提高的标准计算,平均月收入也就是108元,仅可以购买70斤大米或者6斤猪肉。而对于高收入群体来说,1300元则随便可以拿来购买1瓶半茅台酒或者1包半“黄鹤楼
在目前物价飞涨的情况下,年收入1300元根本无法保证温饱。尤其是在社会保障体系极不完善的情况下,贫困线以下的人口实际上处于没有任何其他社会保障的状态之下,哪能享有社会平均水平的教育、医疗保障等支付能力?
贫困线的概念,最终反映的是中国扶贫政策的取向。此次国务院扶贫办正在草拟的扶贫标准,是按照实际购买力计算的日收入1美元的国际标准计算出的。这就有点好笑了,中国的GDP总量不按照购买力平价计算,人民币兑换美元的汇率也不按购买力平价计算,尤其是职工收入也不按照购买力平价计算,唯独这贫困线标准按照购买力平价来计算,这就难怪美国逼迫人民币升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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