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实施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但是也凸现出很多的不足之处,难道新劳动法真的是一部所谓的“善意恶法”吗?众所周知,新劳动法制定的出发点是保护劳动者,使其享有应有的劳动权益,但是确导致了劳资关系的不和谐,特别是高密经营行业,问题尤为突出。但是,不管怎样,劳动者享有原本就应属于自身的,必要劳动保障难道错了吗?我们不应该把就业的不景气,归于新的劳动法。其实我们很清楚,即使没有新的劳动法,就业压力也是异常严峻的。针对现阶段存在的问题,我们可以根据各地的实际增加政府补助,或者降低社保缴纳标准,制定相应的细则,来完善新劳动法的不足。但是绝不能因为存在不完善的地方,就去否定新劳动法积极的一面。“善意恶法”的说法,有些言过其实!!!
“善意恶法” 新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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