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安全与责任担当


公共安全与责任担当

    刚刚过去的一段日子,我们的心理经历了一场剧烈的悲喜转换。就在精彩奥运给我们带来快乐和荣耀、并赢得国际社会的广泛赞誉之际,一场严重的毒奶粉事件中国制造蒙羞,万千家长在愤怒和恐惧中质问:企业的诚信在哪里?企业家的道德良心哪里去了?政府的监管能管住什么?我们还能相信谁?
    一石激起千层浪。毒奶粉事件和华尔街金融风暴一起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由此而引发的问责风暴同样成为媒体热议的话题。  
    首先遭毒奶粉事件问责的是三鹿集团董事长田文华。66岁的田老太已被刑拘,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作为一个企业的负责人,田文华为这个严重的食品安全事件负责理所应当。然而,最让消费者愤怒的是:企业内部早已发现问题而不采取措施,并试图隐瞒事实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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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鹿是一个严重的典型,而根据事态的发展来看,掺入三聚氰胺几乎是乳制品行业的潜规则,伊利、蒙牛、光明这些让消费者放心的企业为何一个都不少?  
    这一事件的严重后果,是让消费者失去对国产乳制品的信心,进而对整个国产食品行业的安全失去信心。我们不禁要问:作为一个企业公民,在追求商业利润的时候,要不要承担社会责任?  
企业的使命是发展生产,追求更高的利润,本无可厚非。但是,企业在赚取利润的同时需要对社会负责。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并不是要企业天天去捐款做慈善事业。而从人民的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出发,把产品做好,诚信经营,维护消费者权益,是一个企业起码的良知和应尽的社会责任。强调企业社会责任是实现社会和谐的必要条件,也是企业和社会走向成熟的标志。  
    但是,目前状况堪忧。不仅食品安全领域如此,安全生产领域接二连三地发生特大事故又是一个例证,以山西省襄汾县新塔矿业公司尾矿库发生特大溃坝事故为最,造成至少268人死亡或失踪。  
    一系列公共安全事件爆发,给群众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构成巨大威胁和难以估量的损失,究其原因,绝大多数都与企业违规经营、漠视社会责任有关。与此同时,一些职能部门监管缺失,一些官员对群众的疾苦和生命安全麻木不仁,也是事故多发的重要诱因。对此,必须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这是一个负责任的政府必须对群众做出的交待。  
    九月的问责风暴就体现了这一点。最引人注目的是,山西省长孟学农和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的引咎辞职。问责风暴,舆论高度关注。  
    被问责风暴刮倒,冤不冤?或许有些高官心里还不服气,认为自己不直接过问具体的生产过程,不应如此严厉。应该说,从我们行政体制的运行特征来看,这些意见不能说没有一点合理的成份,在一些事故多发地区,多发环节,只要有一个地方出了问题,就会爆发事故,即便是安全生产的规程和纪律再三强调,如果没有得到严格执行,同样也会出事,而且很多地区和很多领域的问题已是沉疴,不是一天两天就能改变的,一旦发生,谁摊上就算谁倒霉。  
    在这一系列的公共安全事件中,有愤怒的,有指责的,也有惋惜的声音。替事故官员惋惜,是群众的宽容。犯错误是不能完全避免的。对政府来说,群众的宽容应该是一个促进工作、改进服务的动力,但不能成其为放松要求的借口,更不能认为可以不为此承担责任。  
    宽容不是纵容。从执政的要求来说,有职就有权,有权就有责,有责就要负责。为自己的失职、未能尽职,给群众的健康、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理所当然应该承担责任,不可推脱。一个负责任的政府需要直面问题,要有担当,而且要勇于担当。这既是职责所系,更是法治要求。  
    问题是,问责之后能否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其实,事故不可能完全杜绝,问责也不是目的,而是手段。关键在于官员如何对待事故,是否真正为防止事故的发生而做出过切实的努力,是否真正把群众的健康、生命和财产安全放在心上,是否真正践行科学发展观,而不是阳奉阴违。正如有评论说,如果一个地方官员把核心任务放在追求GDP上,只把眼睛盯在财政和利润上,他们就肯定会目中无人  
     有网友给新任质检总局局长支招:把百姓当父母待,把企业当贼盯,此言朴素,其背后反映出一个问题:很多时候一些官员正是将政府与百姓、企业之间的关系错位,常常以发展为名,将权力异化为替企业谋取不法利益、实现官商勾结的工具。如果种状况不改变,此后还会爆出各种不同的公共安全事件来。  
    亡羊补牢犹未晚。只要我们正视问题,勇于担当,真正以人为本,在完善法治的基础上,事情就会不断改观。   (/杨良敏 刊于《中国发展观察》杂志2008年第十期卷首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