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份上海饭店业的权威报告,我提出修改建议如下。
一、“外资积极拓展上海市场”应改为“外资积极拓展上海管理市场”
跨国饭店集团进入中国绝大部分为管理,投资极少,这是与其他行业不同的情况。除了和记黄埔和香格里拉外,其他跨国饭店公司投资中国饭店业不动产的几乎只有温德姆(原胜腾)和雅高,这是因为从
洲际早期为了进入中国饭店业管理市场也投资了少量改造饭店费用,如在上海的上海新亚汤臣洲际大酒店(现为上海锦江汤臣洲际大酒店)投入600万美金用于改造并取得管理权。
其他非饭店企业有投资不动产的情况,如
就是在轿车行业,外来者还是投资组成合资公司的,饭店业连这个也是没有的。尽管饭店业跨国公司不必投资,但是它可望继续大幅度扩大市场份额。
2004年我国外商投资饭店为190座,占1.7%;外商投资饭店的客房共有4.10万间,占3.3%;外商投资饭店上缴营业税金4.48亿元,占上缴总额的6.31%。这些外商投资饭店都是合资饭店,其中还有中方的投资。这个情况怎么可以说是“外资积极拓展上海市场”呢。
跨国饭店集团管理中国饭店的基本管理费占营业额的2%至8%,奖励管理费占毛利的3%至6%。
2004年,全国星级饭店共实现营业收入为1238.67亿元,如果其中有四分之一是跨国饭店集团管理饭店产生的,那么,就算没有毛利,也不计境外人员的高额工资,按照较低的收费比例,跨国饭店集团就可以取得10亿元计的管理费。
2004年中国的进出口额分别为721亿美元和624亿美元,其中专有权利特许费和使用费进出口额分别是44.9亿美元和2.36亿美元。进出口额大体相当,而专有权利特许费和使用费进出口额却相差20倍!中国正在成为举足轻重的国际特许经营品牌进口国,饭店业尤其突出,如进入内地的美国前20名特许品牌有14个,其中餐饮品牌7个,占53.8%;饭店住宿业3家,占23%。
为了本国产业不被跨国公司吞掉,许多发达国家纷纷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外资并购风险防范,如德国的《反对限制竞争法》、美国的《克莱顿法》对于并购可能带来的垄断做了严格规定;欧盟根据《欧盟合并条例》控制对欧盟有影响的企业并购;日本政府也有《禁止垄断法》规范企业并购行为。
在中国饭店业,出现的竟然是管理垄断即打工垄断!
二、“国际化竞争格局”应改为“国际管理打工者竞争格局”
“国际酒店集团十强目前在上海拥有和管理的高级酒店为54家,申城高星级酒店的国际化竞争格局已经形成”,对这段话,我的意见如下。
1.“国际酒店集团十强”不知道是指哪些公司,香格里拉目前还只是地区性公司。最新的10强是:1. 洲际、2. 温德姆(原胜腾)、3.万豪、4.雅高、5.希尔顿、6.精选(精品或选择)、7.最佳西方、8.喜达屋、9.卡尔森、10.凯悦。
2.“国际化竞争格局”应改为“国际管理打工者竞争格局”。应该分别列出“拥有和管理”的情况。根据“国际酒店集团十强”的原则,拥有的是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