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税让利”并非灵丹妙药


最近一个时期,社会上一些有识之士频频在媒体上呼吁,要对企业实施“减税让利”。什么“降低房价需要减税让利”,什么“减税让利是防止通胀的良方”,什么“面对涨价压力,减税是明智选择”;更有甚者,“呼唤一个加薪减税时代的到来”。完全把对企业的“减税让利”当成减轻老百姓“痛苦指数”、增加“幸福指数”的灵丹妙药,令人一脸茫然。

  中国企业的税负真的很重吗?

  其实,关于中国企业税负这个问题,在2006年全国两会期间就曾作过专题讨论。当时,来自企业界的代表们普遍认为目前税负偏重,直接论据是税收增幅远高于GDP增幅,企业不仅缴纳17%的增值税,还有消费税、33%的所得税等等。但有关财税专家指出,由于中国税收与GDP的统计口径有差异,加之税收结构的差异,使得税收增幅远大于GDP增幅,但不意味着税负较重。

  从税收结构看,目前的税收主要来源于第二(制造业)及第三产业(服务业)。2005年来源于国内工业企业工业增值额的增幅约20%,营业税的增幅约18%,显示税收增幅与企业的增长是相吻合的。此外,外贸口径的差异也导致GDP与税收增幅差异较大。这是由于外贸对GDP的贡献是按进出口净值,而税收则在进出口两道环节都征收(出口退税是采取财政退库办法进行),也导致税收增幅远远高于GDP增幅。

  至于17%的增值税是否偏重,中国税务学会会长杨崇春认为,这与发达国家相比并不算重。他解释称,17%的税率是针对增值部分征收,如果分摊到商品生产的各个环节,也就相当于3-4%的税率,接近国际税负水平。财政部研究所税收专家孙钢认为,“如果问企业税负重不重,答案永远是重的,关键是税负是否合理与公平,是否对经济发展有利。”

  的确,为了使税负更加公平合理,更加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中国已从2005年7月1日起,在东北地区实施消费型增值税试点;2006年取消了延续2600年的农业税;从2008年1月1日起,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使长达20多年的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负不均的“分制”时代画上句号……有专家估计,仅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的全面转型及“两税合一”,两者合计可能会使中国政府财政减收超过1000亿元人民币。

  过度地减税让利扰乱经济秩序

  税收是经济的一张睛雨表。近几年,中国政府正是较好地利用了这张睛雨表,使得宏观调控取得了较为理想的效果,经济社会发展的步伐逐步加快,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断得到改善、“幸福指数”不断攀升,综合国力不断增强。这些都是勿容置疑的。中国政府在运用税收政策时,也应该称得上是比较稳妥和务实的。比如说,对一些有关国计民生的行业(如高新科技、社会福利、农副产品及生产资料生产加工等行业),已经出台了不少的税收优惠政策,有的政策还在制订当中。如果相关企业克扣工人工资,那应该是以违反《劳动法》、劳动保障部《最低工资规定》等规定论处,而不应该迁怒国家税收。

  政府向企业征税同样是依法行事。然而,我们却居然还有人把老百姓买不起房子的矛头指向政府,说是政府对房地产业征的税太重了。公开叫嚷“要取消跟房地产相关的税收,包括开发过程当中、交易过程当中的税收。”并鼓吹什么:“只要拿出大动作,将一部分税费取消或降低,房价自然会降下来。”这是哪里的逻辑?要知道,普通老百姓是买不起开发商建造的高价房、豪华住宅的。中国政府向贪图暴利最大的行业以及富人征税,完全合情合理合法。如果过度地减免税收,国家就不能集中足够的财力,从而削弱了对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功能,造成贫富不均,这极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立。

  还有人提出,中国已经连续13年保持了财政收入的高速增长,已经具备了减税让利的条件。对此,笔者也不敢苟同。要知道,这些年中国财政收入保持高速增长,是有许多“政策性因素”起了作用的。当前,在国家宏观调控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大气候下,受能源、土地和资金等资源要素的制约,财政收入继续保持高速增长的前景并不容乐观。另外,我国正处在改革和发展的关键时期,要求财政兜底的事项也越来越很多。特别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因政府职能“越位”造成的财政负担一时减不下来,许多方面还需要财政及时“补位”。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消耗了不少的增长的财力。

  改革开放之初,为了快速发展经济,中国政府曾大力推行“减税让利”,最终导致的财政赤字,在不能全部向银行透支解决的情况下,于1981年开始启用已放弃20多年的债务融资手段,并连续运用至今。近年来,随着经济形势的日益好转,财政收入一年上一个新台阶,财政政策也从“积极”走向“稳健”,国债发行规模也在逐年压缩。在这种大好形势下,我们不能不切实际、盲目地重踏“减税让利”覆辙。要知道,在全国财政收入规模逼近5万亿元的同时,中央政府还有2450亿元的财政赤字,地方政府的财政赤字(包括显性和隐性的赤字)到底有多大?恐怕没人能说个明白。据调查,全国仅县乡村所欠的债务有6000亿元之多,每年仅支付利息至少800亿元。如此严峻的形势,也更由不得我们随意“减税让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