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申请住房装修贷款条件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购买住房行为或拥有自有住房;
4、持有装饰工程或购买装饰产品合同;
5、有本行认可的作为抵(质)押的资产,或有具备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6、愿意接受本行提出的其他合理要求。
二、个人住房装修贷款金额、年限
贷款金额
个人住房装饰贷款在担保范围内最高不超过15万元(含),同时,个人住房装饰贷款不超过购买装饰产品或装饰合同项下的价款。
贷款年限:
单项申请个人住房装饰贷款的贷款年限为五年;同时向本行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和个人住房装饰贷款的,贷款期限可与个人住房贷款期相同;将要到离退休年龄的贷款人,其贷款期限计算到65周岁。
贷款的项目对象:
本贷款向装饰自居住房的本市城镇居民发放的贷款,个人住房装饰是指由本行指定的装饰公司承接装饰或到本行指定的装饰材料经销单位购买装饰材料的行为。
三、个人住房装修贷款利率、提交材料
执行利率:
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利率执行。
借款人需提供的材料:
1、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有效居住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自居住房的权证或本行同意的个人住房贷款证明(经过本行同意的借款申请书);
3、与本行指定装饰公司签定的装饰工程合同或与本行指定装饰材料经销单位签定的购货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4、借款人的劳动合同和借款人家庭的经济收入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准备采取的担保方式和有关资料。
四、个人住房装修贷款流程、担保方式
贷款的担保方式:
1、住房抵押:将同一住房同时用作住房贷款和个人住房装饰贷款抵押的,两项贷款金额之和不超过住房价值(包括装饰价值)的70%。
2、质押方式:1)出质人和本行要签订《借款质押合同》,质押物仅限于存于本市银行的本外币存单,国库券现券,人寿保险单;2)贷款采用保证方式的,保证人应是按我国法律登记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
贷款流程:
1、借款申请人向本行提出借款申请时需填写《个人住房装饰借款申请书》。同时向本行交验有关证明和资料;
2、本行对借款人交验的有关证明和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及资信程度审查认可后,承诺贷款。借款申请人据此与装饰公司或装饰产品销售商签订装饰工程合同或装饰产品订货合同,并将合同正本提交本行。
3、借贷双方签订《个人住房装饰借款合同》和相应的担保合同。以住房作抵押的借款人应办理《个人住房抵押合同》的公证,抵押住房保险和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
4、本行办妥借款担保手续或收押《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后办理放款手续;
5、本行受借款人委托,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以支付装饰用款名义将贷款资金以转帐方式划至装潢公司或销售装饰产品单位在本行开立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