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法案”至少要与“公司法案”不相上下


“劳工法案”至少要与“公司法案”不相上下
                                                           杜兆勇 
                                         原载《社会科学报》2006,04,27
     
      全国人大自2006年3月21日起就劳动合同法草案向全社会征求意见,使劳动合同法进入立法轨道,有助于改变我国社会法案的落后局面。
         
     
我国必定要走过一条从“劳工神圣”到“劳工法案神圣”的道路。因为“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这是一条颠扑不破的真理。从“劳工神圣”到“劳工法案神圣”,意味着“劳工法案”彻底回归法律本性,具备法律的基本特征,这是中国社会从崇拜人治走向尊崇法治的重大步骤。在整个国际社会“公司法案”持续呈强势状态的大背景下,我国“劳工法案”如何从纸面神圣走向法律生活神圣,是法律界和社会各界共同面临的巨大挑战。我们早晚需要面对和承认这样一个简单事实:劳工只不过是一种普通职业而已,中国人应不分阶层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在发达国家,历史上曾经普遍经历过 “血汗工厂”   、“公司时代”;而今的全球化时代,仍然是以跨国公司作为全球化的主导力量,“公司法案”在发达国家的法律体系中仍然普遍处于显学地位,虽然其“劳工法案”也有惊人的改善,但其实际地位仍然无法和“公司法案”相比。
          
      相对于中国这个后发达国家来说,市场经济刺激了中国企业的生长,企业家已经成长为一个阶层,在中国逐渐取得了一些话语权;而与此同时,以出卖劳动力为主的劳动者,逐渐从纸面上的尊贵身份转化为现实中的弱势群体;另一方面,政府职能逐渐从全能政府退缩到有限政府,开始有所为而有所不为,但对整个劳工阶层的权利保障,政府确实心有余而力不足;伴随着以上三个层面的变化,引起中国社会的结构发生嬗变,向现代转型的过程中不时发生震荡,每一个小问题都可能引发社会危机。以上四个方面的变化,在中国法律体系上的表现就是:私法相对于公法来说,可称进步,这直接肇始于从减利让权到承认私有财产所引发的权利意识;公法与社会法案相比较而言,公法稍领先一步,这主要是因为原来政府就具有强大的资源优势,并不是说公法建设已经完全到位;而单就社会法案本身来观察,可以看出还是比较滞后于社会发展需要的,是三大法系中最薄弱的一个环节。“劳工法案”是现代国家社会法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社会公众具有强大的引导作用。在发达国家,劳工法案和社会政治权利法案通常又有着交叉关系,直接决定了这个国家的政治生态,比如英国、以色列等等。
         
     
对于现时的人口众多的中国来说,如何利用“劳工法案”解决社会问题,如何使“劳工法案”摆脱旧有的纸面上的身份优势,落实到现实中的“契约面前,人人平等”,使
“劳工法案”变成一个真正关心工人切身经济权利以及相关的组织权利的法案,既切实可行又不再具有过去超人的政治作用,是“劳工法案”进一步修改创设的努力方向,也是以后整个“劳工法案”体系的价值导向。
         
     
现实中,“劳工法案”对于工人权益的保障还相当乏力,在旧的国有企业,其工人组织架构是和原来的公权力结构互相强化的,共同宣导工人完全服从于工厂。现在,市场经济在中国方兴未艾,日益增长的工人个人权益诉求和旧有的公权力体系呈现冲突状态,使工人个体的利益表达管道受到多重扭曲,使工人在维护个人权益方面面临许多瓶颈,比如组织表达不畅通,政府多方掣肘,法院难伸张正义,非组织表达引发群体事件等等。在其他不同性质经济形式工作的工人,其权益也不能得到完全保障,具体情况虽然各有差别,但以城市中的“打工者”构成其中最弱势的一群。
         
     
在我国,现在各种不同形式的企业家协会、商会,已经具备发达国家雇主协会的雏形,他们本来具有财力上、社会资源上的优势地位,又加以组织强化,已成为一个有力的阶层。而工人组织的创新形式,却一直受到比较严格的管制,没有什么突破,单个的工人几乎是没有任何力量的。一但劳资双方发生争执,个别工人铤而走险已经屡见报道。
         
     
中国特殊的国情,迫使我们考虑建立最少与“公司法案”地位不相上下的“劳工法案”体系,这是改善中国人权状况的基本表现形式:中国不能再以牺牲一大部分人的人权为代价,不能再以劳动力成本低廉为竞争优势,“劳工法案”应当以保护劳动者权益为重点,努力体现社会公正。在“劳工法案”面前,真正体现雇主、雇员、政府等利益相关者的平等地位,达到博弈均衡,是解决社会危机的一种可行之道。
         
            
      (杜兆勇,北京联合大学应用经济与管理研究所研究员  010 88578923

88578925 88578277.)